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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6歲,丈夫39歲,一個52歲女子向丈夫表白時,他沒有拒絕

圖片來自網路,圖文無關

我36歲,丈夫39歲,一個52歲女子向丈夫表白時,他沒有拒絕

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今年36歲,丈夫比我大3歲,我們已經結婚11年,孩子9歲多。

這些年,我們之間有爭吵,有誤解,在我的認知裡,所有夫妻都會這樣。

這些年,我們就是普通上班族,均在私企打工,日子過得不好也不壞。我也覺得,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就應該這樣。

這些年,我從來沒有因為賺錢的事情和丈夫嚷嚷過,因為經歷的事情多了之後,我也認命了一個殘酷現實,錢難賺,屎難吃。

遺憾的是,丈夫在幾個月前,認識了一個52歲的女子,這個女子處於喪偶狀態,關鍵是特別有錢。

我也不知道她為什麼能看上我丈夫,而不是找一個小鮮肉。

我也明白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對方招惹我丈夫是一方面,關鍵是,我丈夫也沒有拒絕。

現在,我丈夫其實有些糾結:很想和對方在一起,但是,也放不下和我多年的感情以及我們的孩子。

導致的結果,丈夫難受,我也難受。

我知道,如此三角關係,必須做出一個果斷的選擇,所以,我對丈夫下了最後通牒:如果你選擇對方,你

淨身出戶

;如果你選擇我,我不計前嫌。

最終,丈夫選擇了淨身出戶。

雖然我對這樣的結果略有遺憾,但是,也只能坦然接受。

我36歲,丈夫39歲,一個52歲女子向丈夫表白時,他沒有拒絕

木子李編後語:

不要臉和觸犯法律,是兩個概念。在當下,為了錢不要臉的人越來越多。你丈夫就是其中之一。

你或許委屈,又或者不服,但是,又能怎樣?有時候,錢真的都可以讓鬼推磨。

關於你和你丈夫之間的經歷,其實也是小機率事件:1)沒有那麼多富婆;2)有些男人也想吃軟飯,未必會被富婆看上。

對於你丈夫而言,他可能是幸運的。因為若干年後,別人不會說你丈夫是負心漢,只會羨慕他找了一個有錢的老婆,並過著光鮮的生活。

對於你和孩子而言,則有些不幸,或在之後很多年,你會為了照顧孩子的感受不考慮婚姻重組,你會擔心,再遇上一個不靠譜的男人,對孩子形成二次傷害。

人性,本來就有醜陋的一面,更多時候,是沒能遇上讓自己可以做小丑的機會,又或者誘惑不足夠強大。

現在,你能做的事情:儘快從

離婚

陰影中走出來,因為生活還要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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