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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南沙發布對接RCEP CPTPP雙協定“17條”

文、圖/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張豪

通訊員 李莉

1月17日,《南沙自貿片區對標RCEP CPTPP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試點措施》(以下簡稱“試點措施”)對外正式釋出,這是全國首個以RCEP、CPTPP雙協定為對標標的制定的自貿試驗區整合性創新舉措。

南沙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謝偉表示,《試點措施》體現了南沙自貿片區在對標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上的先行一步,將是南沙率先實施更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的綱領性檔案。

廣州南沙發布對接RCEP CPTPP雙協定“17條”

為了制定《試點措施》,南沙自貿片區管委會組建了包括區內22個部門,3家智庫機構和若干區內企業在內的工作專班。記者梳理發現,《試點措施》聚焦國家高度關切的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要素流動便利、金融服務、競爭政策和綠色發展6大領域,精準對標RCEP CPTPP條款,提出17條先行先試措施。

在貿易自由便利領域,RCEP、CPTPP協定除約定成員國之間的關稅減讓政策外,對各國貨物貿易口岸效能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並制定了新的原產地規則。對此,南沙採取4項措施:“探索簡化海關程式,提升港口、口岸資訊化、自動化水平”,“深化綜保區監管方式創新,試點更加開放的一線監管政策”,“加強與各國港口、海關對接合作,加快資訊互認、互聯程序”,“依託全球溯源中心,用活用好原產地累積原則,探索企業原產地自主宣告新模式”。

在投資自由便利領域,對標協定在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智慧財產權保護、商事爭端等方面約定的更高標準,南沙將“探索放寬服務業外資市場準入限制”、“進一步完善商事制度,深化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的配套改革”、“創新貿易智慧財產權保護方式,打造智慧財產權侵權預警機制”、“引領全球網際網路仲裁領域國際技術標準制定,打造國際商事爭端機制灣區品牌”,推動打造更加公平、透明、穩定的國際化營商環境,為境外投資者提供從准入到經營、從知識創新到法律服務的全面保障。

廣州南沙發布對接RCEP CPTPP雙協定“17條”

在要素流動領域,南沙對標協定資料流動、資訊傳輸和人員流動條款,採取“建設離岸資料中心、爭取國家支援開展資料跨境傳輸安全管理試點”及“先行先試更加便利的自然人跨境流動機制”等措施,率先探索打造數字貿易發展新模式和國際資料合作治理新規則,同時依託南沙國際人才特區積累人才集聚新經驗。

在金融服務領域,南沙對標協定“金融服務”和“跨境服務貿易”等條款,以離岸貿易和跨境投融資為兩大抓手,“以離岸貿易帶動離岸金融發展,探索打造南沙離岸貿易試驗區”,“促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提升本外幣兌換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推動打造離岸貿易產業叢集,助力我國掌握商品全球定價權,同時深入探索自貿區金融監管創新,推動區域金融合作。

廣州南沙發布對接RCEP CPTPP雙協定“17條”

在競爭政策領域,南沙對標協定“競爭政策”相關條款,秉承競爭中立原則和精神,“推動確立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探索以競爭中立為核心打造公平的外部市場競爭環境”,“探索國有企業分類管理與改革,提升國有企業在國際經貿往來中的競爭力”,為我國進一步強化公平競爭的國際形象開展路徑探索。

在綠色發展領域,響應當前全球節能減排的大背景和國家低碳經濟戰略,加強與RCEP成員國在農業領域的合作,南沙對標協定環境條款,採取“發展低碳經濟、綠色經濟,探索打造綠色自貿區”和“加強現代農業國際交流合作和規則對接,探索打造綠色農業自貿區”兩條措施,為打造低碳經濟下的新發展模式,培育農業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探路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