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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一對少年的結婚照,典型的包辦婚姻,還好女孩不是小腳

1947年,民國時期,一對少年夫妻的結婚照,典型的包辦婚姻,還好女孩不是小腳。

這張照片拍攝於1947年,拍攝地點是陝西臨潼。照片上的兩位新人,看起來很稚嫩,顯然,他們年齡都不大。他們兩個應該是妥妥的少年。

民國時期,一對少年的結婚照,典型的包辦婚姻,還好女孩不是小腳

民國時期規定,法定的結婚年齡是,男子18,女子16。我們看這張照片,顯然,兩位新人都沒達到法定的年齡。所以我說,這是一張少年夫妻的合影。

過去,好多地方有說虛歲的習慣。什麼是虛歲呢?虛歲是實際年齡不到數字,虛歲一般比周歲多一歲。那時候,人們遇到有年齡限制的問題,為了合法起見,虛個兩三歲很正常。虛報年齡,也沒人去查驗,因為大家也沒有出生證明。

按照虛歲的習慣,再加上照片上兩位新人的面相,女孩的實際年齡應該是13歲左右,男孩的實際年齡應該是15歲左右。

新中國成立之前,流行包辦婚姻。包辦婚姻一般要透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就是說,沒父母的同意不行,沒有媒人牽線搭橋也不行。條件好一點的人家,還要經歷三書六聘,程式也相當複雜。但是,也表達了男方家庭的誠意。

包辦婚姻的弊端很多,大家可以想象,剛結婚的兩個新人,可能以前從來就沒見過面。這以後要過一輩子,男女雙方肯定是心裡彆扭。

就拿照片上的兩個孩子來說,他們的表情都很木訥,顯然,他們是在走一種形式,看不出他們有一絲一毫的高興。讓人欣慰的是,這個女孩子不是小腳。

相對於包辦婚姻,還是自由戀愛好一點。最起碼可以比較自由選擇自己結婚的物件,可以知道結婚之前物件長什麼樣,開放一點兒的,還可以試婚。

至於,到底是包辦婚姻幸福?還是自由戀愛結婚幸福?這都不好說了。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