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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成為四級調研員,需要聽從新任科長的工作安排嗎?

在體制內,對於公務員個人的成長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就是按照個人的職務進行提升,也就是大眾所說的“官”的路線,另一方面,就是按照非領導職務晉升,這個在沒有改革之前稱之為“非領導職務”,在改革以後則稱之為職級,那麼,對於單位科室來說,在科長成為四級調研員之後,其需要聽從新任科長的工作安排嗎?

首先,在科長成為四級調研員以後,如果該四級調研員是在職級並行以後,按照政策由副調研員套改過來的,那麼按照幹部的管理許可權,新任科長是沒有權力安排四級調研員工作的。在職級並行之前,副調研員屬於非領導職務而且在很多單位,對於副調研員也是有職務分工的,也就是說副調研員也是領導之一。

同時,副調研員的政治待遇也是參照副處級幹部給予的,屬於市管幹部,即使是退休待遇的安排上來說,副調研員也是由老幹部局負責其退休後的待遇安排,而非由本單位的老幹部科,從這些都可以看出來,職級並行之前的副調研員本身也是領導幹部之一,無論在經濟待遇還是政治待遇上都屬於副處級幹部。

其次,在科長成為四級調研員以後,如果這種情況是發生在職級並行實施以後,那麼,按照新的政策規定,新任科長是有權力安排四級調研員的工作。按照職級並行的相關規定,職級並不代表個人的職務,僅僅是提升個人的工資福利待遇,不改變幹部的管理關係,也就是說即使是四級調研員,其仍然歸單位管理,屬於科員的一份子。

而科長屬於職務安排,在單位裡邊屬於中層領導,按照單位的管理要求,作為中層領導是有權力安排科室內部各人員的工作,即使被安排的人是四級調研員,只要其編制在該科室,那麼,科長就可以對其的工作進行安排。

最後,雖然在理論上新任科長可以安排其工作,但是在實際的工作當中,這種情況則比較複雜。一方面,老科長雖然已經轉為四級調研員,但對於新任科長而言,最好的處理方式還是不要隨意安排其工作,畢竟,尊敬老同志還是需要的而且也不一定可以安排下去。另一方面,隨意安排四級調研員工作任務,最後吃虧的還是新任科長,即使單位領導知道,被批評的也會是新任科長,畢竟,每個領導都有轉非的時候,誰也不想讓新進的科長來安排自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