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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富春:從屬和超出

藝術作為一種生活的特別現象是處於生活世界整體的邊界上。當它在邊界之內的時候,它只是生活世界中的一個存在者;當它在邊界之外的時候,它便自身成為一個獨立的存在者而與生活世界的整體發生關聯。作為一個邊界上的存在者,藝術既可能內在於整體,也可能外在於整體,並在邊界上不斷遊移。

彭富春:從屬和超出

■ 文| 彭富春

我們已經探討了藝術和自然的關係。一方面,藝術不是自然,自然不是藝術;另一方面,藝術和自然又互動生成。但這之所以可能,並不是因為它們原本是分離的,而是因為它們在根本上就同屬人的生活世界。這就是說,自然並不是荒原,而是生活世界的自然,正如藝術不是幽靈,而是生活世界的藝術一樣。因此,我們的思路必須由從藝術與自然的關係轉到藝術與生活的關係。但它們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關係呢?

人們直接看到的藝術現象是一些各種形態的藝術品,如繪畫、音樂和文學作品等。但這些作品並不是如同一塊石頭那樣擺在那裡,而是一個動態的顯現過程。它一方面是藝術家的創造,另一方面是接受者的欣賞。這一切都是人的活動。和人在從事生活世界的其它任何活動一樣,藝術活動都是體力和智力的支出。一個人繪畫和唱歌,正如另一個人在田野裡耕耘和在車間的流水線上裝配零件一樣。

藝術和人的其他的活動都同屬生活世界,但它們絕對不是完全相同的,而是不同的。作為一個存在的整體,所謂生活世界是由許多部分所組成。人的最基本的生活樣式是改造自然的物質活動,藉此人獲得自己生存的可能。同時人的生活表現為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由此,人們構成了各種複雜的社會關係。當然,人們還在此之上構建了一個專門化的精神性領域,如宗教、哲學、文化等。按照一般的劃分,藝術現象雖然屬於人的生活世界,但它與生活世界的其它現象相區分,而只屬於專門化的精神領域。

於是,藝術和生活便發生了複雜的關係。如果說生活世界是一個包括了一切的整體的話,那麼藝術便是其中的一個區域。如果說生活世界等同於現實的區域的話,那麼藝術便只是精神的區域。由此,藝術和生活建立了雙重的關。一方面,它屬於生活;另一方面,它超出生活。

就藝術屬於生活而言,藝術與生活是部分和整體的關係。一個整體雖然由部分構成,但它規定了部分。生活世界是一個整體,藝術構成了其中的必要部分。為什麼在自然物質和人類社會的領域之外還要有藝術這樣的精神領域?這是因為一個沒有藝術和精神照亮的人類世界是黑暗的,而藝術和精神就是照亮人類世界的光芒。於是,藝術使生活世界構成了一個真正的整體。但藝術是被生活的整體所規定的,這就是說藝術如何在根本上在於生活自身如何。在整體中,藝術和其它的生活世界的要素構成了相互關係。一方面,藝術被物質生產和社會關係等所制約;另一方面,藝術也反作用於這些要素。

就藝術超出生活而言,藝術與生活是一個整體和另一個整體的關係。在這樣的意義上,藝術便與生活分離,而具有自身的獨立性。因此,藝術生產和物質生產不是同步的,而是具有不平衡的關係。一個物質生產落後的時代會產生偉大的藝術;但也許相反,一個物質生產發達的時代只會產生平庸的藝術。對於藝術的這種獨特本性,人們一般稱為藝術的自律,相對於藝術的他律。由此產生了為藝術而藝術的理論,並區分於為生活的藝術的理論。

但藝術和生活之間謎一樣的關係在於:它既屬於生活,又超出生活;它既內在於生活,又外在於生活。但這種複雜的關係是如何可能的?這在於藝術作為一種生活的特別現象是處於生活世界整體的邊界上。當它在邊界之內的時候,它只是生活世界中的一個存在者;當它在邊界之外的時候,它便自身成為一個獨立的存在者而與生活世界的整體發生關聯。作為一個邊界上的存在者,藝術既可能內在於整體,也可能外在於整體,並在邊界上不斷遊移。鑑於這樣的本性,藝術就能撞擊生活的邊界,讓生活本身不斷創造新的生活。

彭富春:從屬和超出

本文作者系武漢大學哲學教授,著有系列學術專著“國學五書”(《論國學》、《論老子》、《論孔子》、《論慧能》、《論儒道禪》,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與發行)。本文選自《美學原理》,標題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