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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富春:道與文的理論和實踐

到了現代,藝術和真理的關係發生了根本的變化。真理被認為不是理性的,而是存在的。因此真理是存在的真理,存在是真理的存在。藝術在把握存在的真理時具有優越的地位。

彭富春:道與文的理論和實踐

■ 文| 彭富春

我們集中討論作為文學藝術的文以及它和道的關係,看看藝術是否是和如何是道的顯現。當我們面對這一問題時,卻遇到了一些對立觀點的爭論。

西方的文與道的關係的爭論具體為文藝與真理關係的矛盾。柏拉圖著名的“詩與哲學之爭”就認為詩歌表現情慾,而哲學思考真理。在這樣的意義上,藝術不僅無關於大道和智慧,而且是對於它們的破壞。因此,當在理想國裡哲學家成為國王的時候,詩人則要被從王國中驅逐出去。與柏拉圖相反,亞里士多德認為藝術模模擬實,比歷史更具哲學意味。如果藝術也揭示哲學意義的真理的話,那麼它則可理解為大道的一種顯現形態。中世紀隨著哲學成為神學的裨女,藝術也成為了宗教的工具。於是,藝術所表達的真理就是上帝啟示的真理。

與古希臘不同,西方的近代關於藝術與真理關係的討論集中在藝術把握真理的獨特性上,亦即它在人的精神領域中與認識和道德的差異。康德認為美和藝術作為判斷力的領域是理論理性和實踐理性的過渡,謝林強調藝術是哲學的最高官能,而黑格爾則斷定藝術是絕對理念的感性顯現。到了現代,藝術和真理的關係發生了根本的變化。真理被認為不是理性的,而是存在的。因此真理是存在的真理,存在是真理的存在。藝術在把握存在的真理時具有優越的地位。如尼采認為藝術是創造力意志的直接表達,馬克思認為藝術是人以形象把握世界的方式,海德格爾認為藝術是真理自行設入作品。隨著後現代對於真理問題的瓦解,藝術和真理的關係也終結了。

和西方美學相比,中國美學對於道與文的關係有更直接的討論。但在道與文的關聯中,道雖然理解為一般的道,也就是關於天地人的真理,但最主要地解釋為儒家的真理,也就是孔孟之道。這在於不同於道家和禪宗的真理,儒家的真理更成為了中國歷史性的真理。

但道與文的關係的討論經歷了一個過程。文藝尤其是文學的本性在先秦被描述為言志和感物。“詩言志”指出了詩歌的抒情言志的性質,但它還是側重於強調詩歌是人的情志的表現,而未明確地指出情志是從何而來的。因此,人們對於情志產生的根源進行了思考,認為它源於感物。當然物具有豐富的意義,它不僅是自然物,而且也是人間物。同時,人與物相遇,並去經驗物和感悟物。

自兩漢以後,特別是六朝的美學強調文學自身的特性,將它與非文學藝術如學術著作區分開來,認為文學抒情言志、吟詠情性,因而言志(緣情)說佔據著主導地位。雖然各種美學都將自己的思想回溯到儒家的“詩言志”的開端,但對於情、志的意義卻有完全不同甚至對立的解釋。一種認為情志是由於人對於自然景物與社會現實的感發所引起的。因此,文學要以自身的方式來描寫現實。另一種則把情、志歸結為個人的心靈的活動。因此,文學主要是表達人的各種感覺和情感。

到了唐宋時期,載道派的美學理論強調了文與道的不可分割的關係。它反對把文藝作為表現個人情感的工具,力圖恢復與建立儒家的道統與文統。儘管這樣,但各種美學也表達了不同的文與道的關係。古文家主張“文以明道”、“重道充文”、“文道合一”。他們既強調道對於文藝的重要性,也注意文藝表達道的過程中的自身的本性。與此不同,理學家則把“載道”說片面化並極端化,認為文藝只是聖賢之道的附庸,從而根本否定了文藝自身的特性及其獨立存在的價值。不僅如此,他們甚至加深文與道的對立,提出了所謂“作文害道”。但這種理論在明清之際遭到了徹底的拒絕,人們不再主張大道,而是主張情慾。

彭富春:道與文的理論和實踐

本文作者系武漢大學哲學教授,著有系列學術專著“國學五書”(《論國學》、《論老子》、《論孔子》、《論慧能》、《論儒道禪》,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與發行)。本文選自《美學原理》,標題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