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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了10000種出軌,究竟哪一種必須離婚?

作者 | 盧璐

我見了10000種出軌,究竟哪一種必須離婚?

作為一個情感博主,這些年我收到的傾訴裡,排名第一的,一定是“出軌”;排第二的,就一定是“離婚”,然而我被問到最多的問題,毫無疑問就是:“老公出軌了,我到底要不要原諒,到底要不要離婚?”

根據我看到的真實故事,男人可以在任何場景下和任何女人出軌:別說應酬裡的風塵女子了,即使在日常生活中,客戶、同事、同學、親戚、鄰居、月嫂、健身教練、孩子的老師、其他家長、早餐店的女老闆、甚至樓道里的保潔阿姨……男人都可以親身上陣!有點看恐怖片的感覺:一面令人

毛孔悚然

一面噁心。

估計已經有人在拍著桌子罵了,男人就是精蟲上腦,發情的豬。可出軌有點特殊性,就是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只是跟自己的手,那不算數。

所以出軌並不僅僅是男性的問題,而是人性的問題,是跟貪婪、懶惰、嫉妒……差不多的原罪,可以用道德來進行自我約束,成果只能看緣分,完全無法根除。

我見了10000種出軌,究竟哪一種必須離婚?

前幾天,我無意中刷到,已經上不去熱搜的,阿里女員工被猥褻案件的後續:沒有被阿里女員工周某舉報猥褻,卻被警方以強制猥褻罪拘捕的張某的妻子,正式起訴周某誹謗;而被周某舉報猥褻,卻沒有被警方拘捕的王某的妻子迴應說,也會盡快向警方起訴周某誹謗罪。

我不是警察,也不是律師,更不是心理醫生,我不是來分析案情的,但在這一場羅生門中,目前能確認的是,這兩個男人都已對家庭不忠。

兩個被出軌的妻子為老公發聲,下面留言滿滿的全是惡意。大家攻擊的,並不是妻子們濫用公眾資源,給警方施加壓力,而是:你愚還是蠢,太不要臉了,怎麼能原諒那個出軌的男人?

這件事有點

喜劇性

,最不能容忍出軌的,不是出軌和被出軌者本人,而是周圍看熱鬧的路人。

的確,從心理角度上來說:

如果出軌的是自己,可能會有點自責,可心底裡,或奔著僥倖,覺得自己能一手遮天;或奔著委屈,覺得自己的理由是正當的。

如果出軌的是伴侶,崩潰,憤怒,不相信,痛得刻骨銘心,氣得怒髮衝冠,回想當日的耳鬢廝磨,一萬個意難平。

如果出軌的是別人的伴侶,那是一腳要把五臟六腑都踹出來,然後再碎屍萬段,挫骨揚灰,落個白茫茫的大地才真乾淨。

我見了10000種出軌,究竟哪一種必須離婚?

在網路裡,不知道有多少

人誓言

旦旦地說:“如果我老公出軌,我就立刻離婚,絕對不猶豫!”可事實上,別說離婚了,講這些話的人,絕大多數都是連男朋友都沒有的人。

但這完全不耽誤,社會刻板印象正在變成:男人出軌是不可以被原諒的,如果女人原諒男人出軌,這個女人就會變成了女賤人。

這是一個大眾心理學中,烏合之眾最典型的例子。

跟自己沒關的事,大眾會翻倍的暴戾。這種肆無忌憚無形的壓力,逼著已經悲痛欲絕

的被

出軌者,更加痛不欲生。

其實,那個糟心的豬隊友該死該打該萬劫不復,可相對於真正在過日子,一起養了一個或者兩個孩子,買了一個或者兩個房子,如小雀築巢一樣,建立起一個家庭的婚姻來說,出軌可以是一個離婚的理由,但並不是一個必然的理由,君不見,多少出過軌的婚姻,最後還是兜兜轉轉,柳暗花明?

我見了10000種出軌,究竟哪一種必須離婚?

我知道,一定有人來罵我,說我三觀不正,是非不分。可是我們小老百姓過日子,又不是參加奧數競賽,要那麼正確有啥用?

我的人生態度就是,以自己為本,在保護好自己的基礎上,盡所能地把自己的日子最大化,不要委屈自己,要讓自己開心。

所以呢,女人們,如果你的豬隊友出軌了,我的建議是先冷靜冷靜,根據情況,分析一下,“我自己想不想離婚”,而不是:“老公出軌了,我該不該離婚?”

每一段婚姻都不同,每一次出軌也不同,就事論事,無法同一而論。但根據我的閱歷,我總結了幾種我認為應該離婚的出軌:

1、多次出軌的伴侶。

我有個讀者,伴侶多次出軌。每次理由都不同:酒後亂性、初戀女友……每次都是跪地痛哭,下不為例。除了時常的出軌,對家,對孩子,對她,都挺好的。

一次出軌,可能是偶然,多次出軌,一定是必然。當出軌習以為常,他就不會有約束自己的力氣了,當原諒也習以為常,你的原諒也會變得廉價。

2、長期出軌的伴侶。

在一方是出軌的兩性關係中,無論第三方是否知曉實情,超過六個月還沒有分開,那麼他們之間,並不僅僅是性,而是有情,或者是狼狽為奸的利益。

也許有人覺得,不是情不是愛,為了利益,不要緊。要知道利益可是比性和愛,更牢固穩定的元素哦。除非,三個人的婚姻,你不嫌擠。

3、在雙方感情良好的情況下,還沒能抵禦住誘惑。

也是一個讀者,兩個人幸福美滿,結婚兩年,正在備孕,莫名其妙地發現老公出軌了。有足夠證據顯示,是那個女人處心積慮,他老公就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看起來,這個男人有點無辜。然而想一想,這個男人的道性淺薄到,在雙方感情最好,最濃烈的時候,都把持不住自己。

那麼在接下來,人生瓶頸期,工作不順利,孕產期抑鬱,養孩子疲憊,或者變成異地……你還能企盼他什麼呢?

4、出軌的第三者上年紀,沒顏值,沒身材,沒地位,完全弱爆。

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

《老小三,才是中年出軌婚姻的終結者 l Opinion》

(點選標題,即可檢視)

,這裡的“老”,是一個意喻。

如果第三者完美弱爆,我建議你還是趁早離開,這是一場誰低誰能

贏的

戰鬥,無論贏輸都是一敗塗地,最有優勢的方式,就是放棄那個眼神不好的男人。

我見了10000種出軌,究竟哪一種必須離婚?

那麼說了這麼多,究竟什麼才是可以被“原諒”的出軌呢?

哦,不,

現實生活中,任何一個出軌,都是不值得原諒的。

“原諒”這個詞,帶著一個道德的制高點,然而具體到自己,與其說我原諒了他的出軌,不如說我綁架了自己的痛苦。

所以,

在現實中,沒有可以被原諒的出軌,只有我決定是否要繼續下去的婚姻。無論對方怎麼做,做了什麼,只要自己能夠接受,這就是不離婚的理由。

可問題是,發現出軌之後,每個人都會非常痛苦,我們又怎麼能在痛苦之後,分辨出自己到底能不能接受?

還是那句話,不要立刻做出決定,給自己一段時間去沉浸。問問自己: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沒有他,我該如何安排人生?住哪裡,孩子怎麼辦,工作怎麼做,房子怎麼分,飯怎麼做,衣服怎麼洗,朋友怎麼說……這些問題,不需要一口就回答出來,可以反覆考慮,但越冷靜越好,越具體,越細節越好。

結果呢?

結果,你的心會告訴你,在你的未來中,還有沒有這個人的位置。

最後,無論你決定離婚,不離婚,亦或者秋後再算,都不應該是一個措不及防的臨時決定,而是一個水到渠成的成熟思考。

而那些痛苦,那些酸楚,那些外部壓力,存在內心的意難平,最後都會一點點消失在時間裡,慢慢地變成一個摸起來不會痛的傷痕,變成人生的一部分。

我見了10000種出軌,究竟哪一種必須離婚?

盧璐:有兩個女兒的留法服裝碩士、作家,行走在東西方文化差異裂痕中間的,優雅女性自媒體。新書《三十幾 來得及》,《有實力才有底氣》正在熱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