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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訊息!江西省財政為每個鄉鎮街道補貼160萬元

10萬

(2005年)

50萬

(2014年)

150萬

(2017年)

160萬

(2021年)

江西鄉鎮(街道)補助標準再創新高!

我省現有100個縣(區、市)

1396個鄉鎮(街道)

為夯實黨的基層組織戰鬥堡壘

今年,省財政

增加安排4.3億元

54.1億元

用於保障全省鄉鎮(街道)

村(社群)等基層組織穩定執行

為基層治理賦能

為鄉村振興鋪路

穩增長,鄉鎮補助逐年提升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我省有關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部署要求,2005年開始,省財政按照每個鄉鎮(街道)補助10萬元標準,安排專門的補助經費,此後逐年穩步增長,至2014年補助標準達到每個鄉鎮(街道)50萬元。2015年起,省財政再次加大提標力度,年均增量達到30—40萬元,至2017年每個鄉鎮(街道)獲得補助已達到150萬元。今年省財政再次提標到

160萬元

,全省總量達

25.2億元

同時,進一步加大對民族鄉傾斜支援力度,補助標準從2016年的150萬元提高到今年的200萬元,有力提升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水平。

穩投入,村級組織保障增強

2014-2021年,省財政根據財力情況逐年提高村級(含社群)組織保障水平,2021年總量已達26。9億元。

行政村

平均補助標準由

7.5萬元提升至13萬元

,超過中央要求的基本標準2萬元,其中每個民族村由15萬元增加到17萬元;每個

社群

的補助標準由2014年的

5萬元增加至

2021年的

13萬元

,增長1。6倍,補齊了多年來社群與村的經費補助標準差距。

穩責任,各級補助落實到位

省財政在下達基層組織運轉經費時,明確要求各縣市要

將有關經費及時、足額落實到鄉村兩級

,並確保對各級基層組織的補助總額不低於省級下達補助資金的平均標準,避免因省級投入加大而產生擠出效應,切實將省委、省政府對基層組織的關懷和支援落實到位。

同時,大力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將村級集體經濟收入作為村級組織運轉經費的重要補充,不斷提高村級組織自我發展和自我保障能力。

基層組織執行穩,

人民群眾生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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