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作為父母;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裡是缺舟也渡人”
就算有心,但是面對瘋狗般的男人,生理的差距如何彌補?
9月15日,河北保定當地發生了一起刑事案件。
一名男子將自己的老婆捅傷,並將自己的孩子從29樓扔下。
根據知情人透露,事發的時間是當天上午7點半多。
有人發現有小孩墜樓,但其實之前就應該有所警覺。
因為這兩口子經常打仗,然後當天吵得很兇。
估計男子就做出了這樣的舉動。
等到警察來的時候,也進行了對峙,要做出跳樓的姿勢。
其實,就是不想S。
如果真的有決心,警察都不敢靠近,你說跳也就跳了,說白了就是懦弱。
這樣的人就是窩裡橫,覺得別人對自己不好,看這個不順眼,看那個不對頭。
從來不去考量自己的原因。
缺舟:
孩子目前已經身亡,至於女子還不知道能不能夠救回來。
截止發稿,仍在搶救當中。
兩夫妻之間有什麼矛盾衝突,何必牽涉孩子,孩子是無辜的。
再說了,兩口子過日子,合則聚,不合則分。
有什麼問題可以商量。
涉及到相關法律的,就找專人協調。
既然都不愛了,何必各自拖著呢?
如果不想離,那就好好過。
但就是像這樣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鬧得街坊鄰居都知道的情況。
說實話,再生活在一起都是遭罪,不如各自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