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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海拉爾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2021年度海拉爾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2021年度海拉爾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2021年度海拉爾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http://www。hailar。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614c37d77f8b9a5ce98b4569。html

各相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我區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減少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穩定、和諧發展,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內蒙古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及《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自治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2020年版)的通知》,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編制2021年度我區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一、地質災害基本情況

我區位於呼倫貝爾市中部偏西南,地處大興安嶺西麓,市區內有過境的伊敏河和海拉爾河兩條河流,地形地貌多為低山丘陵,第四系砂土覆蓋面積廣,水的滲透力強,雖不構成發生泥石流和大範圍崩塌、滑坡的條件,但區域性區域岩石裸露,土層被破壞,居民住房距山坡較近,仍具有較大的地質災害隱患。

二、汛期地質災害分佈

地質災害主要分佈在海拉爾鐵路環山沿線、東山沿線、哈克鎮礦山露天採坑邊坡,根據實地巡查結果,目前我區共有4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分佈於我區3個鎮(辦),受威脅人員以礦山生產人員及災害點附近住戶為主,災害主要表現為強降雨誘發產生的山體滑坡、崩塌。

三、地質災害防範的重點地區

預計夏季7月—9月進入降水集中期,根據我區地質條件、地質災害主要控制因素,結合今年降水趨勢預報等資料的綜合分析,地質災害防範的重點地區:

(一)我區靠山辦環山路沿線山坡,由於附近居民亂採濫挖造成山體植被破壞第四系砂土層裸露,在強降雨時可能誘發山體滑坡、崩塌。

(二)我區呼倫辦東山沿線山體,在強降雨時可能誘發山體滑坡、崩塌。

(三)海拉爾蒙西水泥有限公司日當山石灰石礦開採形成的露天採區邊坡,在強降雨時可能誘發崩塌。

(四)大唐呼倫貝爾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順興煤礦露天採區邊坡,在強降雨時可能誘發滑坡、崩塌。

四、建立健全汛期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措施

(一)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隱患點的監測,複查已有的地質災害點,發現並查明新的地質災害點。將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後核查、應急值守、應急處置、災情速報等制度措施落實到位。

(二)構建防災減災網路。建立地質災害防範網路,建立鎮(辦)、村(居)預警網路。每一級都安排專(兼)職工作人員,切實加強排查、巡查工作。對新排查出的隱患點要及時上報區政府和呼倫貝爾市自然資源局海拉爾分局(下稱“海分局”)。同時,海分局要加大對隱患點的巡查力度,對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定期不定期進行巡查,發現問題,第一時間上報區政府。

(三)在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設定警示牌。對隱患點登記建卡,各鎮、辦向各轄區地質災害隱患點附近居民發放並填寫“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避險明白卡”(後附表),建立檔案。對災害危險性做出準確判斷,提出預防和治理措施及建議。

(四)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宣傳教育。實行專防與群防相結合,廣泛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提高防災減災意識和防災能力。尤其是地質災害隱患點附近的居民要掌握地質災害突發前的徵兆和發生時的緊急避讓方法,明確撤離路線,儘可能避免人員傷亡。

五、建立健全汛期地質災害責任制和值班制度

(一)區政府對我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各鎮、辦和各相關單位及礦山企業負責工作區域內地質災害的監測,鼓勵單位和個人提供地質災害危險點,並將情況及時上報區政府和海分局。

(二)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制。明確責任分工,落實監測人、監測責任人、防災責任人。

(三)成立海拉爾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汛期值班值宿制度和汛期巡查制度。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點逐一進行巡查,在汛期有專人24小時值班,保持通訊暢通,遇有突發地質災害事件立即逐級上報,確保防災指令和災情資訊及時上傳下達。

(四)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時,擔任地質災害監測任務的各鎮、辦和相關部門及礦山企業,立即向區政府和海分局報告災情。區政府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發現場,勘查災情成因和發展趨勢,妥善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情繼續擴大。

附件:1。《海拉爾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2。《海拉爾區汛期地質災害隱患點一覽表》

3。《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避險明白卡》

呼倫貝爾市海拉爾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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