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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盟特別峰會達成五共識 佐科維演講支援和平解決緬甸政治危機

東盟特別峰會達成五共識 佐科維演講支援和平解決緬甸政治危機

雅加達東盟秘書處大廈於2021年4月24日召開了東盟特別峰會,這項峰會是由現任東盟輪值主席國汶萊元首哈桑納·博爾基亞蘇丹提出的,他也為東盟特別峰會拉下了閉幕的帷幕。

參加這項特別峰會東盟國家元首或政府領導人除了哈桑納·博爾基亞蘇丹和佐科維總統之外,還有越南總理範明政、柬埔寨總理洪森、馬來西亞首相穆希丁·亞辛、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及緬甸軍方領導人敏昂萊。

參與這項特別峰會的東盟9個國家領導人,就緬甸政治危機問題達成了五點共識,即(一)緬甸各方應保持最大限度的剋制;(二)緬甸各方應開始進行建設性對話;(三)由東盟主席國汶萊特使在東盟秘書長協助下促進對話;(四)透過東盟人道主義協調中心(AHA Centre)開展人道主義援助;(五)東盟派特使與代表團訪問緬甸。

在這次的特別峰會中,佐科維總統發表了重要的演講及其政治觀點,其中是提及關於緬甸在最近三個月以來出現的政治危機,然而至今在緬甸發生的暴力行動仍未能緩和。

佐科維說:“緬甸當局必須停止暴力行動,應立即恢復緬甸的民主、和平及穩定的局面,並以緬甸人民的利益為重。”

其次,佐科維希望緬甸軍方實行具包容性質的國內會談,儘快釋放政治犯。他說:“同時有必要立即設立東盟特使,即由東盟秘書長及主席組成的特使團向緬甸各界協助調解。”

第三,由東盟秘書長統籌有關開放來自東盟國家提供的人道援助管道的承諾。佐科維說:“印尼承諾持續保護及履行上述承諾,以使緬甸政治危機儘快加以解決。”

佐科維也表示,東盟各國領導人就有關制止緬甸軍方使用暴力行動的五項協議皆達到一致的共識。他說:“我們對於印尼與東盟各國領導人達到一致的共識感到慶幸。全部共有五項共識,其內容與東盟諸領導人所構想的都相似。”

與此同時,身為東盟主席國的汶萊,由哈桑納·博爾基亞蘇丹正式表明,上述五項共識的內容與佐科維總統的闡述內容也幾乎毫無差別。

這次舉行的東盟高階峰會在場出席的除了上述東盟9國領導人之外,還有菲律賓外長兼國家特使特奧多羅·洛欽(Teodoro L Loesin Jr。)、泰國外長兼國家特使敦·帕馬威奈(Don Pramudwinai)、寮國外長兼國家特使特使沙倫賽·貢馬西(Saleumxay Kommasi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