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杭州電車女孩或將終生插管

近日,浙江杭州一輛電動車路過玉皇山路時,發生爆燃,致使三人受傷。據瞭解,受傷三人為一家三口,發生爆燃的是騎載父女的電動車,父女受傷嚴重,女孩被下三次病危通知,女孩的父親燒傷面積近90%,高額的醫療費對這個普通的家庭的來說是難以承受,好在人間有真情,人間有真愛,眾多熱心市民為該父女已籌集善款200萬元用於治療。

在這個事件中,筆者對父女的不幸深表同情,同時也頗受感動,杭州是一個充滿愛的城市,短短一天,就籌集了200萬元善款用於父女的治療。同時,筆者也注意到這可能是一個產品侵權法律問題。

據燒傷女孩的媽媽說,發生爆燃的電動車不是雜牌電動車,是一家品牌電動車的門店購買,電池也是門店更換。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條的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如該爆燃的電動車確實存在質量缺陷,那麼受傷的父女及其近親屬可以要求銷售該電動車的門店進行賠償,也可以要求生產該電動車的廠家進行賠償。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受傷的父女及其近親屬可要求門店或生產廠家賠付的費用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費用,經傷殘鑑定後,還可以要求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文末,祝福燒傷父女早日康復,平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