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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護士被女患者跟蹤近三年 何以如此囂張?

央視網訊息

(記者 闞純裕):在長達近三年的時間裡,女護士張某某身後一直有一個人跟隨,為了擺脫這道身影,她求助過警方,求助過居委會,求助過媒體,也求助過社交平臺。她想不通,為什麼僅僅是在醫院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就會被女患者黃某某盯上,“上班守醫院,下班跟回家”,即使是結婚之後,這樣的跟蹤也沒有停止。

女護士被女患者跟蹤近三年 何以如此囂張?

據媒體報道,張某某的母親介紹,2019年,黃某某住院的三個多月裡,每天都希望由張某某給她打針,曾有人問她為什麼只找張某某,“她說,我喜歡姐姐給我打針的樣子。”

黃某某出院之後,張某某的噩夢便開始了。從2020年2月起,黃某某在社交平臺陸續釋出向張某某示愛的文字。

在社交平臺的數個賬號裡,黃某某記錄下自己跟蹤張某某的細節和圖片,一則時長為2:39的影片裡,閃回著張某某的背影、生活照甚至是結婚照片。在給網友的回覆裡,黃某某聲稱:“她的婚紗照我有128張,她的背影我有368張,她小時候的照片我也有,她初中畢業的照片我也有。”張某某的母親將這番話截圖發在社交平臺,配文“不知道她從哪裡得到那麼多照片”。

為了躲避黃某某的騷擾,張某某已經搬過兩次家,結婚後她第三次搬家,沒想到黃某某隨後在自家樓上租住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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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某某在張某某家樓下拉小提琴

讓張某某一家感到無奈的是,儘管多次報警,但“因為她不傷人,所以沒法立案,如果她狂躁症發作的話,我不知道她會做出什麼反應。”

4月27日,張某某的母親連發8條影片曝光黃某某對自己女兒造成的困擾,黃某某以張某某的名義偷拿快遞、盜取護士工服,用張某某的照片做社交頭像,模仿張某某的穿衣風格,在其家門口用多種方式比心並在貓眼處張望。

女護士被女患者跟蹤近三年 何以如此囂張?

在獲得媒體關注後,此事登上熱搜,廣東茂名市城南街道某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黃某某已被送往一家醫院接受治療。後來,黃某某家人以“沒錢治療”為由將其放出。未料,出院之後,黃某某的跟蹤行為變本加厲。

張某某的母親表示:“我走了好多個部門,都沒辦法,抓起來就要放出來。我女兒去哪裡她就去哪裡,有時候她不在,還叫別人跟上。”最焦慮的時候,張某某看到黃某某就吃不下飯,暴瘦10斤。最讓張某某不解的是:“為什麼她就可以大搖大擺,卻搞得我走在路上畏畏縮縮?好像有錯的人是我。”

據澎湃新聞報道,自今年5月份以來,當地多個派出所曾接到報警求助,但由於黃某某未實際辱罵傷害人員不構成案件,派出所以協調為主但均無果。

法律專家嶽屾山認為,跟蹤者的行為已經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且達到情節較重的情形,公安機關可以對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被跟蹤者可以以跟蹤者侵犯其隱私權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跟蹤者停止跟蹤騷擾行為,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被告不遵守判決,可以拘留罰款,甚至追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另外,如被跟蹤者以侵犯隱私權為由提起民事訴訟,可以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要求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並進行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

再次登上熱搜後,黃某某在社交平臺釋出長文,稱“我可以和你承諾將近未來的很長日子我不跟你,未來遇見你也不拍你”。她承認自己“最過分的是我對你拍照記錄併發布到網路,私自了解你的一切,知道你的資訊,住在你的附近,讓你時刻都處於恐懼戒備的狀態,最後在偏激行動下還暴露你的地址在網路……讓你這輩子深陷陰影,這並不是其他途徑和曝光能彌補的,你的無力和文字告訴的我這兩年我對你的傷害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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