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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離身的信用卡被盜刷,幕後是一條黑色產業鏈

從不離身的信用卡被盜刷,幕後是一條黑色產業鏈

從不離身的信用卡,卻莫名被盜刷,誰是那個幕後黑手?一層層抽絲剝繭的背後,竟是一樁鏈條齊整、分工明確、彼此心照不宣的信用卡犯罪“生意”。

2020年1月,徐匯警方接到市民蔣先生的報案,其稱自己的信用卡於兩天前在荊州市某一古玩店被盜刷了4萬餘元,但當天自己一直待在家中,信用卡也始終在身邊。

經徐匯警方偵查,2020年3月,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趙某某被抓捕歸案。這起信用卡詐騙案背後隱藏的一條上游“採料”——中游盜刷——下游洗錢的犯罪鏈由此浮出水面。

2019年年初,蹇某在網上同蔡某某結識。對方詢問蹇某“想不想賺錢”,只要把銀行卡賣給自己,便可拿到1000元左右報酬,如果推薦朋友一起辦卡,還可以多拿500元“介紹費”。

蹇某不免開始心動,當即在當地的銀行辦了張銀行卡,連同U盾以及一張繫結銀行卡的手機卡快遞郵寄給了蔡某某,並按對方要求綁定了POS機,賺了1700元。

隨後,蹇某又找上老同學馮某某,一同做起了“卡農”。

他們把目標對準身邊的朋友,先後招募了多個同鄉辦理銀行卡、U盾等,並按蔡某某要求對辦卡人進行人臉識別認證,源源不斷地為蔡某某“供貨”。

蹇某心知蔡某某找他頻繁要卡、換卡,肯定在做偽卡套現等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彼此心照不宣”。

從不離身的信用卡被盜刷,幕後是一條黑色產業鏈

其實,蔡某某等人實施的就是樁盜刷他人信用卡的“生意”:

環節一:獲取信用卡資訊

上家何某某利用服務生身份,輾轉多家酒店,引誘顧客在其自制的、具有竊取信用卡資訊功能的POS機上刷卡,竊取信用卡資訊後網上售賣給蔡某某。

環節二:製作偽卡

蔡某某透過何某某提供的一系列信用卡資訊,網上購買空白磁條卡以及讀寫卡器錄入製作偽卡。

環節三:盜刷信用卡

蔡某某利用從蹇某、馮某某等處購買的銀行卡和身份資訊,向第三方支付公司申請辦理POS機,並將製作的偽卡在POS機上“刷卡消費”,最後由趙某某在作案地隨機尋找銀行ATM機進行提現。

近日,經徐彙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以洗錢罪判處蹇某、馮某某刑罰,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蔡某某、趙某某、何某某刑罰。

同時,因蔡某某還涉嫌透過網際網路下載等非法手段獲取各類公民個人資訊,法院依法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蔡某某刑罰,並予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