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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城上漲物業費,服務水平越高收費越貴,“取消物業”呼聲再起

物業這些年的名聲是坐上了滑梯,一路走低,總結下來就是5個字——拿錢不辦事。居民們交了錢,想要的服務得不到,反而各種麻煩不斷出現,動不動就停水停電,有的物業更是把住戶的房子偷偷轉租賺錢,公共設施的收益用來中飽私囊,甚至有的物業敢打業主等等,今年《民法典》的出臺,物業受到更多的規範要求,包括我們最關心的暴力催收物業費,高空拋物等等問題也有了處理要求,業主們剛對物業有點信心,本以為這下能和解了,但最近,取消物業的呼聲卻又甚囂塵上。

20城上漲物業費,服務水平越高收費越貴,“取消物業”呼聲再起

我從網友的抱怨中,瞭解到原來是物業費又漲了。根據報道,2021年上半年20城物業費漲價,服務均價為2。37元/平方米/月,其中三星級物業服務均價為1。94元/平方米/月,同比上漲0。67%;四星級物業服務均價為2。64元/平方米/月,同比上漲0。81%;五星級物業服務均價為3。70元/平方米/月,同比上漲0。77%。本以為物業要開始對住戶提高服務質量,改正缺點了,沒想到服務還沒提高呢,這先漲價了,讓不少對物業本來就意見多多的居民更生氣、那麼,這次呼聲後,物業真的走向取消嗎?我覺得仍然難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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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力擺在眼前:

第一,離開物業後居民的日常需求難以滿足

小區內涉及各種繳費,安保,清潔,公共設施的維護維修等等問題,只有小區居民自己根本負責不了,如果沒有物業管理,這些實際需求就無法滿足,到時候,大家將無法準確知道何時交費,交什麼費,小區安全無人管理,財物被盜事件將頻發,垃圾得不到清理,夏季將會臭氣熏天。遇到小區公共設施損壞的,沒有修理,時間長了大家都不能再使用,比如電梯,水泵,空調等設施,直接關係我們的生活,如何解決將成了難題。

20城上漲物業費,服務水平越高收費越貴,“取消物業”呼聲再起

第二,業委會自治難以成熟化

當然有人會提出可以組織業委會自治,但我必須提出幾個實際問題,首先,誰願意做這種出力不討好的事情?辛苦買了房,還要給小區居民服務,很多住戶不願意這麼累。並且都是鄰里,又不好意得罪,遇到不繳費的人,真的能做到停水停電嗎?如果引起衝突,自己又住在小區,家裡人的安全如何保證就是個問題。其次,工作人員的流動性太高。小區業委會是民間組織,但是作為工作人員還是要賺工資的,要的低了,自己吃虧,設定的高了,小區裡面的人難免會說三道四,一部分人不願意受氣,可能都幹不長,人員流動性高,對於大家長期享受服務是不利的,比如大量收費的去向,裝置維護維修容易擱置,各種材料商,裝置商的聯絡等等,最後可能將導致管理越來越混亂。

20城上漲物業費,服務水平越高收費越貴,“取消物業”呼聲再起

第三,物業行業關聯多群體的利益

2020年我國物業管理行業營業收入達1。18萬億元,為城市經濟獲得了高收益,有更多錢交稅,對財政收入有巨大利好,並且解決了很多人的就業,不少物業公司還上市了,那就不只與經營者有關,還有大量的股民的利益牽涉其中,沒有物業,這些群體都要承受相應的虧損。

因此,取消物業是不現實的,針對物業提高收費的情況,我認為大家不需要太激動,這裡有物價上漲的因素,上半年居民消費指數還在上漲狀態,拿最近的資料來看,6月份同比上漲1。1%,物價漲了,物業服務費自然會跟著漲,才能負擔工人的工資。並且,服務在未來想要向高水平走,物業要增加培訓人員,高水平硬體裝置的投資,這部分錢肯定需要住戶分攤,為了享受更好的服務質量,面臨的自然將是更高的收費,這也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