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2011年,我在大學圖書館,突然被這個書名吸引住了,叫《懶人成功有方法》。
上圖來自百度百科
講的非常好,大致主旨是:
如果把工作當負擔,會感覺每天都是受苦受難、筋疲力竭。
而從事喜愛的事業,會急不可待地起床。
只會想,為什麼還不天亮,我要去工作。
為什麼這麼快就晚上了,我還沒做夠。
當時我就想,哇,這不就是我想要的狀態嗎?
等到我2013年參加工作,就完全忘記了這。
發現我現實的工作是非常枯燥、重複乏味,很多瑣碎的雜事要處理。
後面的幾年,早就把什麼,為了愛好而工作拋在了腦後。
雖說我高中就喜歡汽車,也從事了接近6年汽車相關的工作。
還創立了汽車脫口秀,做了幾百期節目,天天跟聽友聊車。
但回望過去,其實絕大多數時候,一點都不好玩。
比如頂著冬天零下的氣溫,六點中起床,穿衣洗漱。
坐著擠到爆的破爛中巴車,下車胡亂吃幾口熱乾麵,又得上廠車,接著晃悠一個小時。
下班也是同樣的節奏,上下班得耗費4個小時。
回家吃完晚碗,從七點半開始做脫口秀,一直到凌晨兩三點。
第二天又得六點起床。
這讓我身心俱疲,而且並不好玩。
難道書裡面說錯了?
不會啊,作者都成為《人物》、《福布斯》、《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等的新聞人物,還兩次成為白宮座上賓,被《公司》雜誌評為全美增長速度排名第二的公司,年收入增長達到4億。
為什麼他能達到那樣的成果,可我還收效甚微呢?
透過近半年多的學習和思考,終於頓悟出了一點東西。
就算是為了喜歡去做一件事,也會遇到很多困難。
如果僅僅靠喜歡,絕對會退縮。
比如打籃球,是因為愛好而打。
(雖然真實是看了《灌籃高手》,打籃球是為了吸引女生注意。)
精進技術的時候,是需要大量基本功練習的。
特別像我這種,個矮、反應速度很慢、天賦平平的人。
為什麼我還能進校隊和院隊,在球場上可以戰勝不少比我高、比我壯的人呢?
因為我在小學,就接受了魔鬼般的基礎訓練。
接著初中又參加校隊和體校的訓練,上大學後,我自己又制定了訓練計劃,現在我還在不停訓練。
訓練,讓我在實戰種獲得更多的優勢和成就感。
大部分同樣喜歡籃球的朋友,不會做這些。
訓練的時候,真的快樂嗎?
別扯了,有時候很枯燥。
而且強度太大,人都快虛脫,渾身疼痛難忍。
下樓都是痛苦的。
圖來自休風/duitang
這就說明了:
我們想的,因為喜歡,去做一件事,一定能做好。
這是很空洞,也很不實際。
正確的思路應該是:
先去做。
做的過程中,痛苦和快樂會相伴而來,只是分別程度不同。
做到一定程度了,才會深切體會到酸甜苦辣帶來的成就感和快樂。
太容易得到的東西,反倒不會有觸動。
很多人自認為喜歡某件事,隨便做一做,覺得太難,就放棄了。
就會這樣安慰自己,我原來不喜歡這件事啊,這件事一點都不好玩。
可真實情況,絕大多數的事情,都跟你想的不一樣。
打個比方,NBA球星的華麗進球看似都是因為天賦。
上圖來自weibo。com
其實私下練得不知道多辛苦。
上圖來自蕭內網蕭山論壇
上圖來自古德體育
所以,你喜不喜歡一個東西,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都沒做到足夠深度程度,怎麼得出你喜不喜歡的結論呢?
只有去深入做了,才有機會知道,你喜不喜歡。
所以會發現一個現象,能把一件事做到很深入的人,多半也能把其他事做到很好,只要他願意。
比如學霸張震。
拍《一代宗師》苦學三年八極拳,參加全國比賽拿到第一名;
上圖來自網易
拍《深海尋人》考到了PADI潛水執照;
拍《吳清源》圍棋水準壓制專業三段;
《吳清源》劇照(上圖來自你的益達/豆瓣)
拍《赤壁》,為演孫權他熟讀三國;
拍《建黨偉業》他又把民國史熟記於心;
《聶隱娘》拍完,他學會了近身劍術……
拍《龍先生》,做得一手好菜,搞不好拍完這部戲,又去考個廚師等級證。
這就很好詮釋了,幹一行,愛一行。
我相信在學這些東西的時候,絕對有不開心的時候。
有枯燥和困難的時候,但他已經適應了這個過程。
在掌握了某樣東西后,自然會產生出喜愛。
我看過張震的採訪。
記者問他,怎麼有耐心看棋譜和三國。
他淡淡地說,有時間就翻,就想把它研究透。
當時給我是感受是很深的,他就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這已經成了他的思維模式。
雖然很早就知道張震這事,但我的頓悟,卻是現在。
舉個例子,比如寫文章,真的好玩嗎?
不好玩。
我開始,只是想透過寫文章,抒發下情感,表達下觀點,或者僅僅是發洩一下情緒。
但我開始每天寫一篇原創文章的時候,就感到了極大的壓力。
不是每天有充裕的時間和良好的寫作狀態。
而且其實完全沒必要天天寫,這不是我的工作,也沒有人管我。
但是,我決定突破一下,體驗不同的思路。
從2019年3月9日到今天6月9日。
每天都發一篇文章(其中有幾天是轉載他人的好文)。
我寫的怎樣?
跟大佬比,差距很大。
但我沒有必要跟大佬比啊。
我的目的,不就是透過做一件事,把這件事做到一定的深度。
經歷必經的苦難,體驗獲得的成就嘛。
回看幾個月前的文字,現在要比之前好不少。
這就是我先做,而後產生的喜悅。
大多數事情,都得先做,才會喜歡。
就算髮現不喜歡,放棄不就得了,很簡單。
就像做一份工作,能喜歡自己工作的人,很少。
現實情況是,在做的過程中,自己會逐漸熟練。
遇到困境,解決難題,獲得成果。
這個過程,發現會喜歡其中的一些地方。
可能是同事的認可,業績的成就感,拿到的金錢越來越多,逐步升高的職位等等。
我不相信,一個全盤否定、牢騷滿腹的人,能夠在工作中獲得快樂。
那完全是跟自己過不去。
為了喜歡去做一件事,結果可能會討厭它。
不論喜不喜歡,先去做。
逐步深入,才會真正有可能收穫喜愛。
做事和戀愛,還有其他的事情,都是如此。
這世上,幾乎沒有十全十美的愛好,也沒有十全十美的愛情。
事,在人為。
愛,在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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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作者:Kalen Ems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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