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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通告400萬!林志玲“討薪”贏了,為何卻引發更大爭議?

有沒有一種感覺:林志玲,已經很久沒有出現在娛樂新聞裡了?

細數下來,好像2年前她結婚的那次,才是最後的頂流時光,在那之後,幾乎一路直下。

和黑澤良平結婚後的志林姐姐,雖然沒有退出娛樂圈,但一夜之間,好像悄悄地“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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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再次在熱搜上看到她時,有點出乎意料。

而且還是因為“討薪”。

2017年7月時,林志玲作為嘉賓參加了《極限挑戰》的某一期。這一期的記憶點也很多,當時她和黃渤搭檔,既有復刻《泰坦尼克號》經典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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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段偶像劇結婚儀式,在黃渤的告白下,林志玲被感動得一塌糊塗,也哭上了當時的熱搜。

說起來,這份工錢,還是4年前的。而當時作為單身的她,人氣極高,費用也極高。

節目播完後,節目方答應給林志玲的酬勞一直未付,林志玲討薪未果起訴,一審成功後,節目方不服又上訴,就折騰到現在。

說真的,要不是這次二審判決文書曝光,人們也不知道,這位昔日“頂流女星”的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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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400萬!

而且眾所周知,極限挑戰的“挑戰”強度也就在那,天價酬勞自然成為了話題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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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林志玲這次贏了官司,但還是要感慨一句,網友的反應,實在是太真實了。

關於女明星的“天價片酬”,早在之前,某爽被曝光,《倩女幽魂》的天價片酬,疑似一天賺208萬,甚至讓網友大開腦洞,直接“創造”了一個新梗:“一爽”=208萬。

而如今,林志玲一天賺200萬的現實案例又擺在眼前,難怪網友因為“明星賺錢太容易”而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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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天價片酬?

我們就拿日韓來做個對比,在韓國,片酬最高的極個別的一線韓星,拍攝電視劇的單集片酬,也不過是1億韓元左右,摺合成人民幣60萬元不到。

而即便是大熱偶像團體的新晉偶像,單集片酬也只是相當於6萬到15萬人民幣。

即便是頂級韓星演韓劇,一般集數都是15-20集,拍攝一部電視劇的總片酬,一般都是1000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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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日本娛樂圈對於演員的收入更是苛刻,不管是在日本國內還是在國外都大火的一線女星新垣結衣,每集電視劇的片酬也不過才約合10。3萬元人民幣。

而日劇的篇幅更短,所以即便是頂級女星拍完一部劇的毛收入,最多不過一兩百萬,至於其他二線明星,甚至10萬元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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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我們知道了吧,中國的“明星們”賺錢真是太容易了。

他們拍一部戲,輕鬆幾千萬元,單集片酬就高達百萬元人民幣。當初,就在遏制天價片酬檔案公佈的同一天,2017年福布斯中國名人榜出爐。

排在首位的某冰年收入3億元,楊洋2。4億元,鹿晗2。1億元,楊穎2億元。

也許還有人說,明星片酬是由市場定價,存在即合理。但別忘了,市場也有失靈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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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明星片酬高了,正常情況下應該是製片方少用明星、多在片子質量上下功夫;但卻因此,越來越多的製作方因為付了高片酬,不深耕內容,以至於呈現給觀眾的片子越來越爛。

但當他們只能依賴明星,又只能接受明星的漫天要價,這就是我說的,價格機制“不起作用了”。

如今,廣電總局重拳出擊違法失德藝人,而明星高片酬也從“限制”走向“抵制”,

所以從另一方面說,“糊”掉的她,也可能是件好事。這至少證明,這屆群眾,越來越不看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