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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女兒不養2歲弟弟,父母狀告女兒勝訴了,網友:這為哪般?

麗麗從小家境貧寒,父母能力有限。但懂事的她勤奮好學,發奮圖強,考上大學後並沒加重二老的負擔,而是透過優異成績獲得了助學金、獎學金,自力更生讀完了大學。

1:自己20歲時,父母生了二胎弟弟

但令麗麗沒有想到的是,在自己讀大學期間,卻突然多了一個親弟弟。

原來父母總希望生個兒子,即便他們都是快50歲的人了。但老思想觀念嚴重,加上現在開放二胎了,老兩口日思夜想,後來果然就懷上了一個男孩。而此時,他們的女兒麗麗已經20歲了。

22歲女兒不養2歲弟弟,父母狀告女兒勝訴了,網友:這為哪般?

看著這個比自己小20歲的親弟弟,麗麗悲喜交加。他為父母生了一個能繼承香火的男孩而高興,同時這個弟弟又讓她苦惱不已。

毫無疑問,弟弟的出生,加重了這個原本就拮据的家庭。麗麗爸爸生了一場大病,無法去工作,二老全靠低保維持生活。現在又多了一個兩歲的奶瓶,哪裡還養得起?

當然麗麗父母也有他們的計劃,女兒不是大學畢業開始上班了嗎?她就有這個責任,賺錢來養弟弟。

可是麗麗是這麼想:當初你們要二胎,生弟弟也沒有和我商量。現在你們身體患病,無力撫養,就想來靠我。

2:父母無奈,起訴女兒要撫養弟弟

麗麗在和父母爭吵中,丟擲一句狠話:“我是不會養的,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和目標。就算你們去告我,我也不會養的。”

本以為是一句氣話,哪知道父母竟然當真!就真的把自己22歲的女兒,一紙訴狀告上了法庭。後來法院判決女兒敗訴,要承擔起弟弟的撫養義務。

現實生活中,也許有很多跟這個姐姐遭遇相同的例子。尤其是現在隨著二胎的開放,只要老兩口身體還行,不管前面的老大什麼意見,也不管相差多大歲數,生了再說。

可這簡直把老大害苦了,有能力生,沒能力養。卻要來坑姐姐,沒有這個道理呀?

麗麗的這種想法固然有一定道理,可是法院為什麼這麼判決呢?

根據我國現行的《婚姻法》和2021年1月1日即將生效的《民法典》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具有撫養義務。

法院正是根據這一條款,判決麗麗必須要撫養弟弟。我們來看一下具體案情解釋:

1:麗麗大學畢業,工作有了收入,具有一定的負擔能力。

2:麗麗父母雖然健在,但由於身體原因和經濟能力低,沒有能力養育弟弟的成長。

3:父母生的二胎,是麗麗的直系親屬,現在才兩歲,屬於未成年。

以上3個方面,都符合和《民法典》中的規定,法院依法行事,麗麗無可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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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二胎,要不要經過老大同意?麗麗與父母的意見分歧,正是產生於此。問題核心在於:父母生二胎之前完全未考慮老大的感受,才造成了麗麗的反應如此激烈。

3:生二胎,會引發我們的哪些思考?

所以建議父母在要二胎之前,一定要考慮各個家庭成員的意見,不要一意孤行。雖然判決勝訴了,可面子上掛不住,父女感情也因此受到了傷害。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之前的婚姻法、繼承法、合同法等9部法律同時廢止,因為這些內容已全部合併到《民法典》裡。《民法典》根據當下最新的社會現象進行了修訂整改,針對新出現的問題,提出了與時俱進的新的解決方案。

這部《民法典》有“社會百科全書”之稱。我們每個人從出生到上學讀書、成家立業、買車買房、做生意籤合同、婚姻生活、物權糾紛、侵權事件,都和這部民法典息息相關。

所以,在家中備至一本《民法典》是很有必要的,可以給自己和家人更多的關愛,避免踩一些坑。沒事可預防,有事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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