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1460天,還是感嘆時間的力量,能夠讓自欺欺人的想法被勸說,對於他的幻想也破滅了。
終究我還是忘了他。
《二十不惑》中所說的00後“灑脫”的戀愛觀大概也在我身上印證了。
愛情裡的不速之客,也不在乎被下逐客令,只是我不會很灑脫地說“下次再見,還是朋友。”
曾經置頂的聊天框一點點下移,直到末尾,再也不會出現跳動的小紅點了。
我用四年青春掛念的那個人,從此也只該封存於記憶了。
我們的相識,是他主動的。
他應該是很多女孩都會喜歡的型別,陽光俊朗,家境優渥,成績優秀。一米八、安全感、籃球場,都是他身邊不缺女生環繞的關鍵詞。
若非那個黃昏,我仍以為我們的關係止於友情。陽臺上的嬉戲打鬧,我下意識地後撤,差點撞到身後的門框。
他卻朝我伸手,把手撐在了我的背上。他很高,罩在我面前開出一片陰涼。
僅僅對視三秒,我的心裡卻湧起萬丈波瀾。
那時候,他偶爾給的幾根棒棒糖,春遊時幫我提幾次包,那些小小的普通細節,每一個都會讓我生出他喜歡我的錯覺。
相識的第二年,我承認我對他動了心。可是與此同時,
被隱藏的自卑開始蠢蠢欲動。
我想我不夠漂亮,不夠優秀,還不配站在他的身邊,我還沒有攢足勇氣向他告白。
我只是再普通不過的平凡人啊,在浩瀚的宇宙裡,漫天飄灑的星河光塵,我大概是比這些還要渺小的存在。把自己放得太高,往往跌落時摔得狼狽。
我一邊感嘆自己的渺小,也一邊努力慢慢積攢著力量,期待著閃閃發光的站到他身邊的那一刻。
可我還沒等到那一天的到來,他就牽起了別人的手。
朋友們都說,那女孩長得好看,衣品也好,性格活潑,不枉他喜歡那麼多年。我一邊贊同、一邊苦笑,有些嫉妒那個女生,甚至還有些氣惱,明明他有喜歡的人,為什麼還要給我希望。
究根結底,還是因為我內心深處自卑自戀而又敏感的那顆心啊。
高考之後,或許是因為我那要命的自尊,我沒有和他去一個城市。
可他像是紮根在我心底的一根刺,提醒著我曾經落空的喜歡。
也讓我在他分手後,難抑內心的激動,每天陪他聊天,希望能再靠近他一點。即使我要等他幾分鐘的一條訊息,即使我從不熬夜。
但這刺終是扎疼了我。
某天我點開他的朋友圈,那條淺灰色的線無比刺眼
——
他在微信上刪掉了我。
我一夜無眠,不斷地告訴自己,他一定是手滑了。可後來再聯絡上,他卻說,在清理沒有備註的好友。
最壞也不過如此了。
我無法繼續欺騙自己,自始至終,他從沒在意過我。
這段關係中我明明陪伴最久,付出最多,卻連一個短短的備註都不曾有過。
我會為他無意中說的一句話暗自期待,我以為我們的關係會更進一步;我以為我能在他心裡留下一席之地;
我以為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原來,這都是我以為。
到頭來我竟分不清是真的在意他,還是已經變質的執念。
可我知道,那條灰線已經把我們分成了兩岸。
沒有迴音的山谷不值得縱身一躍。
終於,我再也沒有聯絡過他。
輾轉反側的那段時間,耳機裡單曲迴圈的是《可能否》。
“可能我撞了南牆才會回頭吧。”
“可能我還沒遇見那個他吧。”
初聽不識曲中意,再聽已是曲中人。
我也終於明白,得不到迴應的熱情要懂得適可而止。
記得以前,每次小心翼翼地靠近他,我都放低身段卑微到了塵埃裡。
這種不平等的對望,失落是必然的結果。
後來跟閨蜜說起這件事,她慶幸我沒有執著下去,也為我被這樣不公地對待憤憤不平。
說不公平,倒也還好。
畢竟自始至終,只有我一個人在導演這場獨角戲,本就沒有觀眾,落幕時荒涼收場也不必抱怨什麼。
他已忘卻,我何必執念。
可能他只是我生命中驚豔了時光的過客,互相杳無音信才是我們最好的結局。
我相信,溫暖我歲月的那個人一定正在未來等我。
小時候躲在被子裡看青春雜誌時,有那麼一句話,得不到就放棄,愛不到就忘記。
那時正值年少,懵懵懂懂的年紀,還不知情為何物,只是覺得這話太過消極,現在終於明白,也不得不低頭認輸。
果然,愛而不得才是人間常態啊。
不過還是謝謝他贈予我的一場空歡喜。人撞了南牆才會回頭。
無疾而終,那還是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