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陽光剛剛開播的新劇《都挺好》,開場就描述了一個重男輕女的原生家庭:
兒子火腿雞蛋、女兒清水泡飯,兒子啥都不幹、女兒洗衣做飯。
大兒子考上斯坦福沒錢上學怎麼辦?賣女兒的房間。
二兒子找工作缺錢了怎麼辦?女兒別上清華了,讀免費的師範。
因為遭遇了種種不公,女兒蘇明玉與家庭決裂,一邊讀書,一邊想辦法養活自己。
如果她沒有爬出原生家庭的深淵——
也許就變成了《歡樂頌》裡的樊勝美,面對家人的追索盤勒,陷入哭救無地之境。
在娛樂圈,這樣的“樊勝美”和“蘇明玉”還真不少。
毛曉彤,就差點被拖入原生家庭的深淵。
去年,毛曉彤的父親找到電視臺,控告毛曉彤不贍養自己。
雖然毛父在毛曉彤不到兩歲的時候,就跟她的媽媽離婚。
而毛曉彤一直跟著母親生活。
雖然毛父每個月給50塊錢的撫養費。
後來他因為吸毒服刑,毛曉彤和媽媽還資助他一個月400塊錢。
但是毛曉彤爸爸還是認為,自己貢獻了DNA,毛曉彤就要讓他住別墅開悍馬。
還要求毛曉彤給他5000萬,
不給5000萬,那就一起下地獄吧!
毛曉彤有一個吸毒父親,而蔡少芬,就有一個嗜賭母親。
為了還母親的賭債,17歲的蔡少芬剛從選美舞臺上走下來,
就被介紹給富豪包養。
進入娛樂圈之後,蔡少芬所有的收入都用來為母還債。
但賭債是一個永遠填不完的坑,讓她一度想到了自殺。
2000年的時候,她召開記者會,宣佈無力再為母還債,要與其斷絕關係。
後來母親有意重修舊好,蔡少芬念在母親已經開始戒賭,便軟了心。
可是事實證明,本性難移。
和好以後,在蔡少芬懷孕期間,母親又被拍到去賭場賭博。
甚至蔡少芬外婆去世,她依然在賭。
早年和蔡少芬因為同病相憐而走到一起的吳奇隆,曾經也被父親欠下的債務壓得喘不過氣。
每天只睡三四個小時,其餘時間都在拼命工作,累到腦子空白,只能默默流眼淚。
而張柏芝的父親,就更可怕了。
他是一個嗜賭成性的賭徒,甚至還有黑道背景。
1999年的時候,他因賭博欠下鉅款後失蹤,導致黑道對張柏芝下了江湖令。
要不是向華強夫婦幫忙擺平,誰也不知道張柏芝會遭遇些什麼。
2013年1月16日,張柏芝父親的大型海報又被張貼到香港的熱鬧地點,說他拖欠了200萬港幣以後玩失蹤。
再看張韶涵,其實剛開始的時候,她跟媽媽關係還是很好的。
但是為了錢,張媽媽聯手張爸爸指責張韶涵不孝、棄養父母。
還拿出了女兒的素顏照,誣陷她酗酒吸毒,被下降頭、同性戀……
逼得張韶涵不得不開新聞釋出會公示尿檢,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然而她的事業還是一落千丈,直到18年才憑藉《我是歌手》再次翻紅。
結果這回吸血鬼般的親人又出現了。
張爸爸指控女兒不履行贍養責任,還說自己已經窮苦得吃不飽住不好了。
舅舅則說,要張韶涵磕頭認錯、送錢買房,要不然就會再一次毀掉她……
一向被認為霸道倔強的章子怡,都沒躲開親人的糾纏。
章子怡成名之後,哥哥章子男以她的名義開了一家“子男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當妹妹的經紀人,獅子大開口不說,
還好幾次惹禍,差點毀了章子怡:
罵成龍借章子怡炒作。
前幾年,親手砸了章子怡跟汪峰的訂婚現場。
還發了朋友圈,大罵汪峰淫蕩自私,罵親妹妹章子怡不正常。
就算哥哥把妹妹的訂婚現場都砸了,章子怡爸媽還是發聲明袒護章子男。
逼得章子怡只能向哥哥隔空喊話:你究竟還要黑我到什麼時候!得到的還不夠多嗎?!你傷害的何止是我一個人!!
因為家人的反對,章子怡和汪峰結婚多年都沒有舉辦婚禮。
當她在節目聽見張嘉倪喊話買超補辦婚禮時,忍不住接過話茬,表示了自己對婚禮的期待:
“我覺得你在喊你老公給你做個婚禮的時候,我相信我老公也聽到了。”
但當別人詢問不舉辦婚禮的具體原因時,章子怡就改口稱是自己不願意。
攤上這樣的原生家庭,也許終其一生,也難逃桎梏。
梅豔芳,四歲半就開始賣唱,
14歲徹底輟學,和姐姐一起賺錢還債養家。
之後參加了香港第一屆唱歌比賽,贏得了冠軍,從此步入娛樂圈。
梅豔芳出道不久,她的哥哥梅啟明說要做生意,找她要了200萬。
梅豔芳為了支援哥哥,接了一整年的工作,把報酬都給了他。
結果哥哥欠債2000萬,並以梅媽為擔保人,偷偷把債務轉給梅豔芳,自己逃到美國。
等到哥哥梅啟明失去了梅豔芳的信任之後,梅媽就接替兒子繼續騙梅豔芳的錢。
1996年,梅媽以梅豔芳感情最深厚的姐姐患癌為由,成立抗癌協會。梅豔芳前後捐出千萬港幣支援,並擔任名譽主席。
可四年以後,梅豔芳突然宣佈與媽媽打理的“抗癌協會”劃清界限,因為她發現母親利用她的名義在外大肆借錢。
至此,梅豔芳不再信任自己的媽媽和哥哥。
2003年,梅豔芳公佈自己患癌的訊息。
得知女兒重病,梅媽的第一反應卻是要錢。
母親的態度讓梅豔芳感到絕望之極,但是她依然還是掛念著母親之後的生活。
於是,她把遺產一分為四:
房產贈給好友;
留一筆教育金供養兄弟姐妹的子女直至大學;
給母親的生活費按月支取,每月7萬港幣(當時香港人均收入才一萬多港幣);
其餘遺產等母親去世後全部捐出。
梅豔芳去世僅僅四天,“失蹤16年”的哥哥梅啟明突然出現了,和梅媽一起打官司,聲稱遺囑是梅豔芳神志不清所立,
這個毫無依據的指控,自然沒有得到法庭的支援。
被駁回後,梅媽表示生活費不夠花,一直堅持上訴,後來法院改判每月生活費漲到12萬。
見哭窮有用,梅媽就時不時地訴苦:吃豬食、撿菜吃……
法庭之外也沒有消停。
一會掛橫幅。
一會自稱要在街邊賣藝維持生計。
一會說梅豔芳曾經託夢,後悔沒把遺產全部交給自己。
一會又表示,要出書爆料梅豔芳的隱私。
連梅豔芳生前的貼身衣物也不放過,搞了一出拍賣梅豔芳內衣內褲籌措生活費的鬧劇。
相似的故事,相似的父母,像明星這般有錢有勢都逃不開。
人們常以為電視劇裡的情節太離奇,但生活往往更狗血。
那些不負責任的父母,把子女當成自己的所有物附屬品,任意處置、予取予求。
因為生養的恩情,就要敲骨吸髓、壓榨子女所有的價值,不然就是不孝,就成了白眼狼。
明玉對母親的發問看似大逆不道,但其實話糙理不糙。
子女是應該感恩父母,也應該回報父母恩情。
但是,真正的感情從來都是建立在彼此互相付出的基礎上,而不應該是道德綁架和無止境地索取。
別讓血緣關係和所謂的孝道變成榨乾親人血肉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