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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民:《家譜》裡的民俗•分家

年近九旬的老父親近幾年專注於一件極具傳承意義的大事——修編《西太豐王氏家譜》。明清以來,西太豐王氏一門五房六戶七代,人丁興旺血脈賡續,目下千餘口已呈群星遍集東府遠及京津之勢。捧讀《家譜》,猶如閱覽一部家族文化史、社會民俗史,錯綜複雜的人物故事無一不在鮮活生動地述說著原生態關中風情。

王小民:《家譜》裡的民俗•分家

多子多福、兒孫滿堂觀念傳統,在缺少節育措施的時代,一家多個孩子平常見慣。我們王家家大業大、男丁女口眾多,除去受舊時落後的醫療生活條件影響極少夭折者,各戶長大成人者均在姊妹五六個。女大不中留、出嫁是常態,兒大成年後,“分家”便成為讓家家家長頭痛的尷尬事。

俗話說:“樹大分杈,子大分家”,古往今來分家亦常事,但翅膀硬了兒大不由娘,特別是娶下媳婦嚷著要分家,父母提把起來總是心寒與無奈。“人口繁眾,難以同居”,一般情況下,父母會將自己的積蓄私產全部家當分給幾個兒子讓其另立門戶,分家只給兒子不給女兒。分家時叫上族裡長輩主持,請來外家舅爺、村組幹部做中人兼見證,立文約(分單)分割財產、明確父母養老送終歸屬,所分者各持一份為據。十指伸出有長短,分家這事難保公平不公平,往往受兒子能力大小、債務負擔、健康狀況、長幼次序及父母痛愛、兄弟仗勢等因素影響,往往爭多論少鬧得雞飛狗跳甚或反目成仇。一般來講兄弟們分家前關係都好,不會太多計較啥,倒是妯娌們為爭點資財面紅耳赤不可開交,有的弄得有了間隙埋下積怨,由女及男兄弟之間也生出隔閡不好相處,導致分家時產生矛盾而斷絕關係,本是一母同胞卻老死不相往來。

王小民:《家譜》裡的民俗•分家

王小民:《家譜》裡的民俗•分家

先前普遍家寒,分家幾乎不提錢的事,大多事關房、田、和宅基,父輩如若欠下債務的,必然透過協商分配給兒子償還,所謂“父債子還,天經地義。原本好好的一大家,兄弟分家後各起火、各睡覺、各立業,吃喝洗涮分開,耕田種菜分開,餵豬養雞分開,開始自個養家餬口。家有大小、戶分貧富,日子好的人家沒多大問題,大兒不離家老宅居住,有繼承父母“衣缽”的意思,其他兒子買新基蓋新房搬出去另住。日子困難經濟緊缺的人家就麻煩了,要麼是分家不離家,一座宅院前後或左右中間一分甚至一隔,你走前門他走後門;要麼各自婚房嫁妝傢俱及日常生產生活用品分清自用,廁所、灶房和家裡的大件農具、牲畜等卻是共用。最難“分”的是人,父母年齡大了生活不能自理,就會像老電影《喜盈門》的劇情一樣“一家養一個”,活生生把老兩口分開甚為滲人,至於上演“牆頭記”的則更令人神共憤。

按說“分家不分心”,和善、和美、和諧是大義,也是忠厚傳家好家風的具體體現。一般分家前,父母都要同兒子們私下商議一下細節,父母依然共同日常生活的,兒子們定當按月供給錢糧。“福壽康寧,人所同欲;死亡疾病,世不能無”,因而病養亡葬責任劃分也是要早早談妥的。若兒子中尚有未婚者,必留給其用於娶媳婦的適量財產,家徒四壁、空無所有之家,只有再向已婚的兒子攤派錢糧,作為未婚兒子的“老婆本”。有未出嫁的女兒也基本一樣,願意與自己的父母同住同吃的行,父母安排或自選寄附一個兄弟生活也行,只是必須預留些財產或攤派些費用作為嫁妝。分家分的其實是責任,以前一個鍋裡攪稠稀顯不出個人能耐,分了後靠自己的奮鬥開闢新的天地,只守住父母那點財產是不現實,贍養父母、照顧妻兒、發展壯大、光耀門庭……分家,成為男人們是否真正成熟,獨立承擔社會責任和家庭義務的試金石。

王小民:《家譜》裡的民俗•分家

王小民:《家譜》裡的民俗•分家

作者簡介:王小民,1971年生,大荔羌白人,渭南市作協會員,渭南市政協文史委特聘委員。出版有《同州風情》《大美大荔》《小民看大荔》《沃土情思等14部文史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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