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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朋友是求同存異,沒權利要求對方為自己改變

人與人之間是有邊界的,要承認並允許不同的存在,就不能把自己的喜好強加於人,對他人懷有想當然的期待,那這一廂情願肯定要以失望告終。#2020生機大會#

成為朋友是求同存異,沒權利要求對方為自己改變

在微信群裡,經常有陌生人發拼夕夕連結,很不自尊地要求其他素昧平生的人幫他砍一刀。問題是砍這一刀,就得先安裝

那個

軟體。原本就是自己厭惡的流氓軟體,原本手機記憶體空間就不足,為了幫別人省那塊八毛錢,花時間和流量去下載流氓軟體,真是一件違背自己意志的事兒。

不僅如此,連正經的鐵路購票加速小程式,大家都視而不見毫不理會。我自己有這經驗,為了儘快買到火車票,曾向一些自以為很熟悉的微信群求助,“分享”購票程式請大家“加速”。但是,如果不是家人親人或熱絡聯絡的熟人,真的沒人幫你“加速”,除非你發了紅包好言相求。

成為朋友是求同存異,沒權利要求對方為自己改變

鑑於此,當一個東北的女性友人向我請求,要在我做群主的一個學佛群轉發鐵路購票程式,幫她兒子搶火車票加速時,我說沒必要。一是那個群除了特定時段用於佛法傳播外,其他時段止語,禁止轉發任何內容,以防止打擾大家;二是這個群的人來自四面八方三教九流,平時沒有任何交流,以我對他們的瞭解,不會有人去點那個購票加速器的;三是,我雖然理解她這個當孃的包攬兒子一切的護犢心理,但該兒子已大學畢業在家長安排下遠赴南方工作,還這樣“媽寶男”似的大事小情都向千里之外的母親求助,讓我很不以為然。

這位女性朋友很不理解,說,你們都是學佛的人,不都是善良慈悲愛助人的嘛。

我說他們跟你一樣,只是剛接觸佛法慢慢薰陶而已,沒幾個人是真正佛弟子,你發了也不會有結果,又何必碰軟釘子擾亂群秩序。她憤憤地說,你們太冷漠了!憤而退群,也拉黑了我。

當然若干時間後她想通了,又重新和我恢復了邦交。

而這一次,她開始嘗試開微店,在網上賣東北大米。打的是友情牌,所有的渠道用盡,上天入地把所有能發掘的友情,都透支似的用了。多次直接或旁敲側擊

希望我也幫她轉發幫她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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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朋友圈上那些熟悉的或不熟悉的人,一旦成為微商後就會連篇累牘地刷屏發軟文發廣告。這些資訊對我毫無營養,已成為一種打擾,我往往第一時間遮蔽。同樣,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自己怎麼可能充任微商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叫賣呢?我不想否定微商這個客觀存在的必要性,我只是自己不喜歡,不喜歡的權利還是有的吧。

她含沙射影地“念央”(北方方言,用暗示性的話讓對方領悟),說某某網友多夠意思,網上微博認識那麼多年,雖然沒見過面,但是真幫忙,她利用老師身份在家長群裡一轉發,好多家長紛紛下單,云云。

對此,我只想說,我真做不到,不想做商品推廣,沒任何理由就是不想。為自己都不肯做的事情,也希望別人不要勞煩我。我親表妹發來的拼夕夕連結,我都沒有去點!

成為朋友是求同存異,沒權利要求對方為自己改變

她說砍一刀算啥人情,我們樓裡的人經常互相砍。哦,那也許我忘了一點,人以群分的。反正我樂意保留的群裡沒人發拼夕夕,就算某一個不知深淺的傢伙發了,不但沒人理會他,反而會鄙視他希望他滾。

話題至此,我問她,你是不是準備又一次拉黑我了。她說,我不跟你吵,你是死腦袋瓜子。然後,消失了。

我反思了下自己,別人越想利用我,我越本能抗拒,有什麼不對之處嗎?

我想我沒做錯什麼,我有我的原則。我們只是朋友,是截然不同的個體,能成為朋友是求大同存小異的結果。對“小異”能互相包容已屬不易,怎麼敢強求對方為自己改變,也沒那權利啊!

成為朋友是求同存異,沒權利要求對方為自己改變

文末配圖為影星王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