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籤:指已持有簽證(任何型別簽證)入境泰國後,由於所有簽證都是一次有效的,即中途出境後,簽證就失效了,所以在簽證有效期內,離開泰國再需入境為了避免簽證失效重新辦理簽證,所以在出境前可以辦理回頭籤。
例如:你簽證的有效期是到2018年12月31日,在2018年12月31日前你想離開泰國後又入境,就可以在離開泰國前辦理回頭籤,在12月31日前入境就不需要在辦理簽證。
提示:
任何簽證如有需要都可以辦理回頭籤,如旅遊籤、商務籤、陪讀籤、學生籤、養老籤等等都可以。
辦理了回頭籤,不影響原始簽證的有效期。例如下圖:
NO-養老簽到有效期是到2019年2月18日,回頭簽上顯示你在泰國最多也是呆到2019年2月18日。
一、辦理地方:
移民局或者機場移民局處都可以,辦理費用和要求一樣。
二、辦理費用:
單次回頭:1000泰銖(一次出鏡有效)
多次回頭:3800泰銖(多次出鏡有效)
三、辦理資料:
1、護照原價
2、2寸照片一張
3、申請表一張
(注意:填表用藍色筆,不能用黑色)
4、入境卡影印件1份
5、TM30(24小時報道條)影印件1份
6、護照影印件(每一頁)1份
三、辦理流程:
以到移民局辦理為例:
1、提前影印好資料
2、排號(資料沒準備好,工作人員不給號)
3、到號,到對應櫃檯辦理
4、資料齊全+付款,當場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