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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伊25年協議”簽訂已4個月,中伊合作有何進展?(上)

“中伊25年協議”簽訂已4個月,中伊合作有何進展?(上)

距中國與伊朗共同簽署《

中伊25年全面合作協議

》已過去了4個月,中伊關係究竟發生了何種變化?而這種改變是否利好?今天就讓我們來共同探討一下!

“中伊25年協議”簽訂已4個月,中伊合作有何進展?(上)

中伊關係不能用一維的眼光去看待

,需要深究細節。因為光從表面上看,不同時期的中伊關係有好有壞,是處於不斷變化發展中的。例如中國對伊朗被制裁的態度並不是“一如既往”的,在最初伊朗面臨聯合國的制裁時,中國是唯一幫助伊朗規避制裁的國家,但在美國單方面撕毀伊核協議宣佈對伊朗重新施加最嚴厲的經濟制裁後,中國開始響應美國的制裁政策,大部分中國企業撤出伊朗市場,這也成為

部分伊朗人攻擊中伊25年合作計劃的原因

中國企業撤出伊朗市場並不能片面地看作是中國屈服於美國的勢力而響應對伊朗的制裁。因為若中國要遵守美國的制裁政策,那在最初伊朗被實施第一輪制裁時,中國就應該積極響應以換取與美國的友好關係,更何況目前中美之間正處於貿易戰中,所以中國向美國屈服而遠離伊朗市場的這個假設是不成立的。

對於大部分中國企業在美國宣佈重新施加制裁後選擇撤出伊朗市場,有伊朗媒體分析稱,這是因為

伊朗的某些做法傷透了中國投資者的心

“中伊25年協議”簽訂已4個月,中伊合作有何進展?(上)

在第一輪制裁中,雖然在伊朗的經濟活動變得舉步維艱,但中國投資者們依舊沒有放棄,尤其是在石油貿易領域(石油是最主要的制裁領域)。儘管制裁使得伊朗的石油難以運送出去,但中伊之間依舊想盡一切辦法進行交易,而中國也是此期間

唯一一個願意從伊朗進口石油的國家

除了購買石油外,中伊還共同合作開發

北阿扎德干油田

,並且使用的是伊朗要求的異常嚴苛的

回購(Buy-Back)模式

按照伊朗的回購合同,國際石油公司(IOC)需先墊付所有的開發成本,然後在油田產油並且產量達到所設定的目標值後,伊朗方面才會按照合同中的規定的比例給IOC售油分成作為返還IOC的成本和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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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模式對於國際石油公司來說,

風險巨大

,極有可能不能回本,所以不少國際石油公司選擇退出伊朗的油氣開發市場。雖然後來,伊朗為了吸引外資和技術,引入了IPC(Iran Petroleum Contract)合同模式,但與“回購”模式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再加上伊朗正面臨著歐美的制裁,風險更加巨大。在這種嚴苛的條件之下,只有中國企業站了出來,與其簽訂

北阿扎德干油田開發協議

,並在同年簽署有關南阿扎德干油田的合作備忘錄。

在中國石油企業進入並開始開發北阿扎德干油田後,伊朗的石油產量迅速提升。此時,伊朗遭受到的制裁達到了峰值,但中國的石油企業沒有選擇離開,繼續進行該石油開發專案並在順利將日產油量提升到目標值後依照協議規定交付給伊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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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應是一件皆大歡喜的事情,但因為伊朗與歐美的關係在2015年迎來轉機,此時伊朗將與中國的合作丟到了腦後。事實上,歐美與伊朗關係緩和的苗頭在2014年的時候已經出現。

2014年4月,伊朗方面稱,由於中國石油企業未能履行其相關合同義務,伊朗將取消與中石油簽訂的25億美元南阿扎德甘油田開發協議。其實這是因為當時世界第一大石油公司

殼牌

向伊朗方面透露出了開發阿扎德甘油田的意向,為此興奮無比的伊朗石油部官員火速

將中國公司“趕出”南阿扎德甘油田開發專案

,為殼牌騰出位置。然而,最終殼牌公司只是接收了伊朗方面提供的油田資訊,並未提出具體的開發提議,最後此事不了了之,南阿扎德甘油田開發專案也就此沉寂。

雖然明面上看,這只是一次沒有最終實現的商業合作,但它帶來的影響是無比巨大的,這關係到為什麼在美國宣佈重新對伊朗實施經濟制裁後,中國企業沒有選擇堅守而是撤退。明天的文章我們來談談這次合作失敗後帶來的影響以及中伊25年全面合作計劃的正式簽訂能否扭轉這個影響並帶來何種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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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周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