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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標知產成功代理“八駿祥馬”註冊商標撤三申請案例

申請人餘盈君以“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委託北京京標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莆田市三山木業有限公司第12493886號“八駿祥馬”在註冊商標“拋光製劑”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務上的註冊。經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開庭審理,判決撤銷該註冊商標。京標知產律師最終獲得了本案的勝利。

商標資訊

1。申請人:餘盈君

2。委託代理人:北京京標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答辯人:

南昌市車邦汽車用品有限公司

4。註冊號:

第12493886號

5

。核定使用商品類別:第3類“八駿祥馬”商標在“拋光製劑”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註冊。

京標知產成功代理“八駿祥馬”註冊商標撤三申請案例

案情介紹

餘盈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以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委託

北京

京標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於2021年01月07日向國知局申請撤銷南昌市車邦汽車用品有限公司第12493886號第3類“八駿祥馬”商標在“拋光製劑”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註冊。

經審查,商標局予以受理,並通知南昌市車邦汽車用品有限公司在收到國知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知局提交其在2018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06日期間使用該商標的證據材料。

南昌市車邦汽車用品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內向商標局提交了相關證據材料。

但經審查後認為,南昌市車邦汽車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商標使用證據無效,餘盈君申請撤銷理由成立。

法院判決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商標局決定:撤銷第12493886號第3類“八駿祥馬”註冊商標,原第12493886號《商標註冊證》作廢,並予公告。

由於我公司律師的分析有理有據,商標局最終裁定撤銷第12493886號“八駿祥馬”註冊商標。

多年來,京標知產專注於智慧財產權領域,深耕細作,不斷深化和提高服務要求,未來我們也將抱誠守真,一諾千金,真誠對待每一位客戶,急客戶之所急,想客戶之所想,竭盡所能為客戶創造高價值的產品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