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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一戶一宅?咋認定?3類宅基地違規遭強拆!2種“多宅”不受

宅基地是集體無償分配給農戶以滿足其基本建房需求的建設型用地,作為滿足農民生產生活的重要基礎資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由於長期以來缺乏對宅基地的監督與管理,違規佔用宅基地的亂象層出不窮,不僅導致土地資源嚴重浪費,同時還限制了農村經濟發展。

鑑於此,國家對宅基地的管控力度不斷升級,除了要求宅基地自建房不得面積超佔且應符合當地的規定與要求之外,更不允許任何單位及個人私自破壞或將耕地轉變為宅基地。同時,對於違規一戶一宅基本管理原則的一戶多宅問題進行嚴查,堅決徹底整頓宅基地違規的亂象。

提及一戶一宅原則,想必不少網友已經十分熟悉,但也有一部分農民對此疑惑不解。一戶一宅究竟是什麼意思呢?一戶是指多少人是一戶?一宅又規定多大面積是一宅呢?事實上,對於“一戶一宅”部分農村地區有著詳細且具體的規定,比如新鄉某個村子具體規定如下:

何為一戶一宅?咋認定?3類宅基地違規遭強拆!2種“多宅”不受

什麼樣的家庭才能算作一戶?

①獨生子女家庭,認定且只能認定為一戶;

②有2個及以上子女,但只有1個兒子,認定為一戶;

③有2個及以上兒子的農村家庭,父母不能單獨認定為一戶,必須有其中一個兒子跟隨;其餘的兒子可以在其年滿18週歲之後依照相關的政策要求申請分戶。

“一宅”又該如何定義?

①有多處宅基地,但宅基地總面積符合當地規定的標準;

②有且只有一處宅基地,同時總面積符合當地的政策要求。

可能有的網友對此解釋會產生疑問,為啥多子家庭必須要留有一個兒子跟父母一戶呢?事實上,這從“一戶”的規定及宅基地的基本制度當中便能夠找到答案!不讓獨生子與父母分戶主要考慮到其可以依法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如若允許其分戶,便再會造成一戶多宅的問題。如此一來,便會進入“死迴圈”,因繼承等因素而造成的多宅問題恐更將難以徹底的解決!

何為一戶一宅?咋認定?3類宅基地違規遭強拆!2種“多宅”不受

不過,需要咱農民朋友搞明白的一點是,並非所有情形下的一戶多宅均會被認定為違規,兩種情況下的“多宅”就目前的政策來看並不受使用與確權的影響。其一是已經繼承的宅基地農房,依照“地隨房走”的基本原則,宅基地使用不受影響,也可以正常參與確權登記;其二是在分戶之前已經建好的農房,依照要求分戶必須有獨立的固定住所,在分戶完成後,宅基地的各項手續可以正常辦理。

其實,除了一戶多宅屬於違規佔用宅基地的情形之外,凡是屬於下述這3種情況的,也均涉嫌宅基地違規,或面臨罰款及強制收回宅基地使用權等重罰!

第①種:非按照審批要求的違建房

農村自建房的審批手續並不難辦,且審批手續對建房的面積、高度以及樓層均有明確的要求。如若農民在動工建設的過程中並非按照審批要求而出現面積、高度以及樓層與審批不符的情況,那麼則可以被定性為違規建築,需要在限期內進行整改!拒絕整改的,則面臨強拆。

第②種:新增的佔用耕地違建房

宅基地資源緊缺已然是不爭的事實,但依照政策的要求,農戶私自佔用耕地違規建房的行為是違規的,也是國家嚴查的重點。據悉,自2020年7月國家要求各地嚴查新增耕地違建房以來,不少省市的違規情況被農業農村部直接點名!毫無疑問,這些被點名的或面臨嚴懲!

何為一戶一宅?咋認定?3類宅基地違規遭強拆!2種“多宅”不受

第③種:未批先建

與以前不同,農村自建房必須等到審批手續下發之後農戶方可再動工建設,如若農戶未經審批直接開建,則直接會被判定為違規,即便房屋已經建好往往也會被認定為違章建築,情節嚴重的甚至還將面臨強制拆除的處罰!所以,宅基地自建房必須要等到手續齊全,才能動工。

總而言之,在國家對宅基地的管控力度逐漸升級的背景下,咱農民也一定要多多瞭解與宅基地相關的政策規定,避免再因自身的錯誤行為而導致最基本的宅基地權益受到損失!同時,對於新申請宅基地遲遲獲批不了的情況,農民可以多多關注申請進度,並自檢自身是否符合宅基地的申請條件!如若各項條件符合,則國家不會針對你而不發放宅基地!對此,你又是怎麼看待的呢?你家的宅基地在使用過程中是否出現違規了呢?歡迎與我們互動、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