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加產假就能促生育?發育兒補貼或許更有效

加產假就能促生育?發育兒補貼或許更有效

日前,西北某省一項關於人口與計生條例的徵求意見稿提出,“女職工生育三孩的,再給予半年獎勵假,其配偶增加護理假十五天”。產假一加就半年,跟此前華南某省在9月份公佈的類似措施里加80天產假相比,一下子翻了一倍還不止。怪不得一些媒體用了報喜訊的標題來報道,“恭喜了,要多半年假期”云云。

然而,增加產假能否真正減輕年輕夫婦負擔,是否能提振生育率?恐怕很多人都對此存保留意見,甚至不少人還會擔心一個延伸出來的問題:女性就業是否將更難?

產假應該怎樣放,過去幾年間社會上有過多輪爭論,筆者在本版也曾幾度撰文。值得一再指出的是,這些討論的背後都指向生育成本誰來支付這個核心問題。基於傳統道德或者公序良俗,幾乎所有人都同意社會應該支援孕婦生育下一代,因為對於父母他們是未來的照顧者,對於企業他們是未來的勞動力,對於政府他們是未來的納稅人。但是問題在於,孕婦的生育成本,應該如何在家庭、單位和財政之間分擔?

現行的生育制度,醫療成本主要靠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來承擔大部分,再加個人自付小部分;產假則是完全由企業承擔。因為按政策,孕婦放產假期間可繼續按原標準領工資,企業則要為頂崗的臨工再支付一筆工資。回頭來看,這些年來我們不斷在增加的產假,會發現這筆需要企業額外支付的工資,從原來的三個月,到後來有條件地延至半年,如果一些地方出臺措施鼓勵生三孩再加半年產假的話,可能就是一年。無疑,這對於企業而言是不小的負擔。細讀這些延長產假的政策文字,似乎均未說明當地政府如何為企業解決這些新增的成本。

在高度競爭的市場經濟之中,企業的“理性選擇”就會是減少聘用有可能要多放產假的女職工。令人遺憾的是,大量實證研究早已證明這正是女性就業困難的主因之一。

一種公眾的生活常識也似乎正在形成:每一次增加產假,往往令更多求職女性遇上更高的求職壁壘,更多的在職女性面對更大的職業生涯挑戰。這種壓力之下,於是有更多的大學應屆女學生選擇轉向考研和考公。一個無奈的現實是,高學歷群體的就業領域往往都在公共部門之中。誠然,有財政經費支撐機關事業單位往往對工資成本遠沒有企業那麼敏感,但容納更多就業人口的卻是後者。

解決問題的辦法其實一目瞭然:真正能減輕年輕夫婦生育負擔,同時又不太影響女性就業的做法,只能是增加財政在生育成本中的負擔比例——做到媽媽生寶寶,國家來保障。企業的本職是做經濟貢獻,作為用人單位,在生育成本上或許更多地是扮演一個協助的角色,提供福利的主體仍然應該是國家。

從這個思路出發,一些省市的做法開始朝著更加科學有效的路子上走了。例如甘肅臨澤的育兒補貼政策,二孩每年發5000元,三孩則發一萬元,直到孩子三歲。類似地,四川攀枝花也對生育二、三孩的戶籍家庭按每月每孩500元的標準發育兒補貼,直至孩子三歲。值得強調的是,就政策條文來看,這些育兒補貼都是由財政支出的,沒有把任務壓到企業頭上。值得為這些西部省市的做法點贊,它們雖然並不富裕,但在支援和鼓勵生育這件事上,甚至比東南沿海的一些一二線城市採取的延長產假措施要實在得多、實誠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