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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7日,只因做了這件事……

近日

在江蘇省常州市

一男子將私家車堵至小區門口

並對小區物業人員大打出手

拘留7日,只因做了這件事……

相信你們也好奇

事件的經過

詳細內容

拘留7日,只因做了這件事……

經瞭解,該男子經常將其車輛停在小區消防通道上,工作人員多次上門進行溝通,但該男子拒不配合挪車且態度惡劣。

後來工作人員只能在該男子汽車玻璃上貼上溫馨提示。男子看到提示單後,要求物業擦拭乾淨。而二人並沒有談攏,遂發生上述一幕。

事情就這麼完了?

拘留7日,只因做了這件事……

就在物業經理當著民警的面

想要與該男子溝通時

男子直接上前扇了物業經理兩記耳光

並且不聽從民警制止

又對著物業經理肚子猛踹一腳

拘留7日,只因做了這件事……

雖然事後該男子承認錯誤

書寫“悔過書”

拘留7日,只因做了這件事……

但其惡劣的做法

最終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行政拘留7日”

拘留7日,只因做了這件事……

上述事件該男子堵佔消防通道的行為

是錯誤的

無形中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隱患

要知道

“消防通道”

是消防車和消防員實施救援的通道

也是疏散被困人員的生命通道

應時刻保持暢通狀態

拘留7日,只因做了這件事……

消防提醒

消防通道=生命通道

切勿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