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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國家規定捐獻者和受捐者,終生不能相見?其實可以理解

“她的眼睛能透過別人的身體看到這個世界,心臟也在別人身上跳動,那麼我們在世界上就還有寄託,她還活著……”

吳先生含淚做了一個艱難的決定,在20歲的女兒(嬌嬌)逝世後,他決定將嬌嬌的器官和遺體都捐出去。

嬌嬌只是一個大學生,誰也沒想到意外會發生在她身上,一場車禍造成了整個家庭的痛苦。嬌嬌在出門過馬路時不幸被一輛闖紅燈的車輛撞倒,送到醫院後,因為傷勢嚴重,醫生盡力搶救,還是沒能搶救過來,被診斷為腦死亡。

“但凡還有一絲死亡,我們都不會放棄!”現實十分殘酷,吳先生心中有萬般不捨,最終還是決定進行器官捐獻和遺體捐獻,讓嬌嬌的生命以另一種方式延續下去。

雖然嬌嬌的生命得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延續,但是做出這個決定後,吳先生未來也不能見到承載著嬌嬌器官的受捐者,因為國家的規定,捐獻者和受捐者,一輩子不能見面的。今天小艾就和大家聊聊一個比較沉重的話題,關於器官捐獻和遺體捐獻的那些事,希望大家能多瞭解這一無私的事業,少一些誤解。

為啥國家規定捐獻者和受捐者,終生不能相見?其實可以理解

一、為什麼捐獻者和受捐者,一輩子不能見面?

在我國,對非活體親屬器官捐獻一律採用

“雙盲原則”

,即捐贈雙方互不知曉資訊。之所以這麼做,主要出於三點原因。

1、減輕受捐者精神壓力

這麼做可以減少受捐者的精神壓力,舉兩個例子:英國戴安娜王妃車禍不幸身亡後,捐贈了全身的器官,但是沒有人知道這些器官捐贈給了誰;喬布斯也曾接受過肝移植,對於捐贈者的資訊也完全保密。

這樣做可以避免讓受捐者產生

“我身上有大人物器官的巨大壓力”

,也可以避免讓世人腦補出

“平民百姓救活了成功企業家”

的故事。

2、抑制逼捐,保護自願的原則

“雙盲原則”可以避免讓捐贈者家屬在捐贈之後反悔,找受捐者家庭的麻煩。不要說人家開始就是出於自願,捐贈者的家庭還有很長的一段人生要走,在中途誰也不能保證他們不反悔,所以要從源頭上制止這個問題發生。

此外,這樣做還可以讓捐贈者完全出於自願。如果事先公佈了雙方資訊,會讓捐贈者沒有反悔的機會,很可能最後會因為一些額外的因素而被迫“逼捐”。

為啥國家規定捐獻者和受捐者,終生不能相見?其實可以理解

3、保護隱私,預防器官不法交易

不嚴格遵守“雙盲原則”,很可能會出現捐贈者家屬找受捐者家屬要錢的現象。出於人道主義各方面的考量,受捐者只能給錢,這樣做違背了捐贈的初衷。

並且這樣做還可以從源頭上制止器官不法交易,根本不知道“供貨方”是誰,自然也就沒有買賣一說。

瞭解了器官捐獻的原則之後,再來了解下器官捐贈的正常流程該如何進行。

二、器官捐獻是如何進行的?

進行器官捐獻,需要嚴格控制時間。在病人死亡以後,立即取出器官並進行移植,這樣可以讓器官足夠“新鮮”,可以最大化移植效果。

河南省紅十字會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主任畢學義

在接受採訪時指出,我國進行器官捐獻手術,需嚴格遵照器官分配政策,需以三個原則為基礎,一是進行專業的器官評分,選擇出最適合的移植人選;二是就近原則,在最近的醫院裡有合適供受體,則優先考慮;三是遵循年齡原則,孩子進行器官捐獻要先於老年人。

可以放心的是,這些指標都是透過計算機匹配,可以最大可能排除人為干預行為,將器官捐獻的匹配過程做到透明公開化。

為啥國家規定捐獻者和受捐者,終生不能相見?其實可以理解

三、捐獻了遺體,使用後遺體如何處理?

選擇將遺體捐贈的話,一般會作為高校教學使用,這些捐獻者被學生們親切稱之為“大體老師”。這些遺體使用完畢之後,最終會進行怎樣的處理呢?社會上流傳著很多惡意的猜測,認為會被當成垃圾來處理丟棄其實不然。

根據教研科研的需要,一般會將部分特殊的“大體老師”長期儲存,如鏡面人等。

大部分遺體都會使用4~年,按照教學計劃,接受遺體後,先做防腐固定處理入庫,根據教學進度往前提,使用結束之後,再送去火化。

目前我國對於遺體捐獻的制度不夠健全完善,每個省份的遺體捐獻都有自己的規定,對於善後事宜這塊沒有統一規定。但是可以肯定的一點是,

在利用完遺體後,專業人員會將捐獻者縫好之後火化,不會出現缺胳膊少腿現象,也不會當成垃圾丟棄處理,火化之後會通知家屬領取骨灰。

器官、遺體捐獻對於我國的醫學研究有很重要的意義,當然不是說一定要捐獻。捐獻還是出於自願原則,跟隨自己的內心想法即可。#健康明星計劃##謠零零計劃#

參考資料:

[1]《科普|為什麼器官捐獻者和受捐者不能見面?》。廣東紅十字會訂閱號。2021。2。23

[2]《器官捐獻-你問我答》。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2021。6。4

[3]《捐獻的器官是如何分配的》。福建省器官捐獻微論壇。2017。1。3

[4]《北京遺體捐獻17年 多重困境待解》。新京報。2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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