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契丹人有個奇特婚俗,姐姐去世妹妹得嫁給姐夫,連皇帝也不能阻止

契丹族,我國古代遊牧民族,發源於中國東北地區,採取半農半牧生活。然而,隨著遼國的滅亡,契丹人逐漸融入了其他各民族,像風一樣地消失在了草原上,為人們留下了很多謎。

契丹人有個奇特婚俗,姐姐去世妹妹得嫁給姐夫,連皇帝也不能阻止

關於契丹的起源,契丹人自己的傳說是這樣的:一位久居天宮的“天女”倍感天宮的枯燥寂寞,她駕著青牛車,從“平地松林”沿潢水順流而下。恰巧,一位“仙人”乘著一匹雪白的寶馬,從“馬盂山”隨土河一直向東信馬由韁。青牛和白馬,在潢水與土河的交匯處的木葉山相遇了。天女和仙人,叱走青牛,鬆開馬韁,相對走來。兩人相愛並結合,繁衍生八子,其後族屬漸盛。

《舊五代史·契丹傳》中說,契丹人舊時風俗是隨牲畜遊牧,一向沒有城邑房屋,在得到燕地人的教化後,才在漠北修起城廓宮室,距離幽州三千里,命名他們的城邑叫西樓邑,房屋的門都朝東向,像車帳的法制。在西樓邑南邊另造一城,以安置漢族人,名叫漢城,城中有三座佛城,一千僧人尼姑。在這裡,我們就能看到契丹是一個受到“漢化”很深的民族,而遼代契丹最高統治集團對中原傳統文化更是欣慕和崇尚。

《北史》中說,契丹人因父母死去而悲傷哭泣的人,會被認為不豪壯。他們只把屍體放在山樹上面,經過三年後,才收取屍骨焚燒掉。同時斟酒祝辭說:“冬月季節,向著太陽而食,如果我打獵時,讓我多得些豬、鹿。”遼闊的草原塑造和形成契丹人的文化的同時,也讓契丹人有了自己獨特的婚俗和特殊的婚姻現象。

契丹人有個奇特婚俗,姐姐去世妹妹得嫁給姐夫,連皇帝也不能阻止

《隋書》中說,契丹男女婚嫁的辦法是雙方家長同意後,男青年就將女朋友偷偷帶回家中,然後給岳父家送牛馬作為聘禮,又將女方送回孃家。等到女方有了身孕,女子才隨丈夫回到婆家。北宋文惟簡《虜延事實》記載:“(契丹人)風俗,娶婦於家,而其夫身死,不令歸宗,則兄弟侄皆得以聘之……”契丹人奉行同姓不婚的原則,即所謂“同姓可結交,異姓可結婚”。姑舅表親的婚姻比較普遍,並且不受行輩的限制,遼初期還有“姊亡妹續之法”。從這些記載中,人們不難看到契丹人也與其他民族一樣,婚姻現象中也存有某些特例,既有本民族特性,又有吸收其他民族婚俗的內容。有學者將其總結為這樣幾個方面,還列舉了事例:

①。繼庶母婚,也稱妻後母婚:秦晉國王耶律隆慶卒,夫人秦晉國妃蕭氏在聖宗主持下嫁隆慶兒子宗政,依儒家倫理,這種繼庶母婚是不可理解的,但遼朝皇帝卻公開主持了這樁婚事。

②。繼寡嫂婚:遼道宗第二女趙國公主紕裡嫁給蕭撻不也。撻不也被害後,弟訛都斡逼娶,公主不得不從。

③。姐亡妹續婚:這種婚姻在契丹族曾一度流行,並有法律保障,會同三年(940年)十一月,遼太宗詔:“除姊亡妹續之法”。但偶爾還能見到這種婚姻。蕭裕魯之妻亡,繼娶其妹。“蕭僅的夫人先逝,再娶其舍”這可能是先夫人之妹,耶律筠娶馬直溫長女,不久該女卒,又娶直溫第五女。如果姐死無妹,則岳父要出錢或介紹其他女人,幫助女婿續絃。

④。異輩婚:淳欽皇后之女質古(有人認為是吐爾基山墓主人)嫁給該皇后的弟弟蕭室魯。這是甥舅結婚。在《遼史》中,甥舅結婚的事例彼彼皆是。

⑤。姑侄相配:世宗是淳欽皇后的孫子,可是世宗的妻子懷節皇后是淳欽皇后弟弟阿古只的女兒。世宗應稱她為姑姑。

契丹人有個奇特婚俗,姐姐去世妹妹得嫁給姐夫,連皇帝也不能阻止

學者們認為,在契丹人中,嫁娶不計輩分的現象是屢見不鮮的。除原始的氏族部落的遺風外,在人口本來不太多的契丹民族中,其貴族為了政治需要又頑固地堅持高門等級內婚制,也就顧不得輩份了。這雖不能說是契丹族異輩通婚的全部原因,但至少是它的重要原因之一(《遼金簡史·遼朝的文化與契丹人的社會生活》)。然而,在這中間很“醒目”的是“妻姊妹婚”,是指一個男子可以先後或同時娶另一個家族的幾個姊妹為妻。

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呢?有一種說法是這樣的,即是契丹人相信“姊妹共夫利於生子”的說法,所以,這種婚姻在契丹族曾一度比較流行。雖然,遼太宗曾下詔“除姊亡妹續之法。”但實際上,在實行等級內婚制的契丹社會,這一婚姻習俗終遼一代都沿襲未改。甚至,遼道宗將蕭思坦立為皇后,因幾年後未能生育,聽說姊妹共夫利於生子,所以就讓皇后已嫁人的妹妹翰特懶離婚,而將其納入宮中。有人還認為,天祚帝的皇后蕭奪裡懶與元妃蕭貴哥也是親姊妹,也是受此說之惑(遼瀋晚報《令人瞠目的契丹婚俗》)。

契丹人有個奇特婚俗,姐姐去世妹妹得嫁給姐夫,連皇帝也不能阻止

試想,連皇帝都對姊妹共夫利於生子之說深信不疑,那民間則更是大行其是了。後來,這種婚姻習俗進一步演變為:喪妻續娶時必須娶已故妻子的未婚姊妹;妻子的未婚姐妹也必須嫁給他們的姐妹夫。如果姐姐死了沒有妹妹,岳父甚至還要出錢或者介紹其他女人,幫助女婿續絃。

然而,僅靠“姊妹共夫利於生子”就能讓“妻姊妹婚”延續嗎?答案是不盡是。還有一種解釋是這樣的:“妻姊妹婚”作為婚姻習俗,有其特定的因素,即源於勞動力在當時的社會生產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妻子的死亡造成男方家庭勞動力的缺失。同時,男子在娶妻過程中,付出了大量的財物,要求女方再送一名女子作為對男方家勞動力的補償。但這終歸“不好”的。

人民大學王麗娟則認為,“妻姊妹婚”延續也有兩個家族不想因女子的死亡而斷絕關係,續婚以繼續保持聯姻的關係等因素。這種說法似乎讓“妻姊妹婚”的延續有了一定的“合理性”,甚至今天一些地方還能見到它的影子,正所謂婚姻不斷親情就會延續,婚姻的雙方都會因此感到溫暖。如此一說,“妻姊妹婚”呈現出其善良的一面,就像某種美好的基因一樣值得人們懷念。就像我們今天面對那個“青牛白馬”的傳說,想起已經消失的契丹民族一樣。歷史往往呈現給人們更多的是美好的那一面,而這恰恰是連皇帝也不能阻止的理由。(文/路生)

契丹人有個奇特婚俗,姐姐去世妹妹得嫁給姐夫,連皇帝也不能阻止

本文圖片來自網路,感謝原作者,歡迎關注作者更多原創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