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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領主、旗主、包衣都是什麼意思?

在明朝晚期,東北地區廣沃的原野上生活著一個民族,就是女真族。

最初,女真族分成很多不同的部族,組織混亂,發展程度不同。靠北面的索倫部和野人女真比較落後,處於原始社會的酋長氏族階段。而靠南一些扈爾哈部和海西扈倫四部等部族,因為與漢民交流較多,也較進步,形成了是領主制社會。

清朝的領主、旗主、包衣都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領主呢?

領主有自己的領地,在領地之內,所有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河都是屬於領主的,包括生活在這片領地上的人口,甚至這些人口所擁有的所有財產,都是領主的。領主制度有點像歐洲古代的封建領主制度。區別是:歐洲領主制是以家庭和個人為基本單位,而女真族的這種領主制是以氏族和家族為單位,整個氏家都依附於領主。居住在這片領地上的氏族或者家族就必須向領主氏族每年繳納供賦,接受領主的剝削。

由於當時女真各部並沒有統一,各個領主之間也有很深的矛盾,這不難理解,因為誰擁有的領地更大,依附的氏家部族更多,誰的收益就更多。所以,領主之間就經常為了互相爭奪領地、人口、“敕書”發生爭奪。

清朝的領主、旗主、包衣都是什麼意思?

“敕書”是什麼呢?

就是明朝給這些少數民族發的貿易執照,擁有了敕書,就能合法地與明朝進行商品交易,把領地上的物產,如珍珠、人參、貂皮等賣給明朝商人,換來鐵器、布帛絲綢和茶葉等。

強大領主給這些前來依附的弱小氏族一些土地,讓他生存下來,而這些依附者必須向領主的氏族每年上交供賦,氏族成員也必須為領主氏族的成員們幹家務活。當與其它領主發生矛盾,要打仗的時候,這些氏族也必須出動人馬隨領主征戰。 這些依附氏族就稱為“包衣阿哈”。

“包衣”和領主氏族的成員們一樣,都遵守部族法規,也擁有相對的人身自由,領主成員不能隨意殺害“包衣”,如果犯了錯誤,只能責罰。“包衣”也有家庭和私產,有些“包衣”很富裕,有些甚至還能夠擁有自己家的“包衣”。

清朝的領主、旗主、包衣都是什麼意思?

什麼又是“旗主”呢?

努爾哈赤十三幅盔甲起事,他也是領主,但他的“包衣”們就像草頭草一樣,隨時可能倒向任何的勝利一方。

努爾哈赤在發展壯大的過程中,逐漸發現以往的領主包衣制很不合適了。不能再任由麾下的這些氏族部落時近時疏、叛服無常。以往的包衣阿哈只服從於領主,不服從於軍事首領的安排,嚴重製約了軍事行動要求的統一指揮和調派,這在發生大規模戰爭時是非常危險的。所以,為了軍政合一,必須建立新的制度,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八旗制度”。

清朝的領主、旗主、包衣都是什麼意思?

若干個牛錄組成一個更大的單位,以旗幟為標誌作導引,指揮進退攻守和迂迴包抄。滿語中,旗幟被稱為“固山”,所以,這個大單位就被叫做“固山”也就是“旗”。

“旗”的最高官職為固山額真(都統),負責執掌整個“旗”所轄內的戶口、教養、官爵承襲、軍事訓練等,就是旗主。不論普通成員,還是高官兵將,都是本旗旗主之臣,只要屬於本旗,就有隸屬關係。

以前領主包衣制度下,包衣發生背叛,背叛的是領主。在八旗制度下,再要背叛,就是背判了整個旗,背叛了努爾哈赤,後果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