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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批評的不是《大秦賦》,而是大秦

《大秦帝國》四部曲自面世以來,從來沒有像第四部《大秦賦》這般「批評如潮」。

不用驚訝。

人們對《大秦賦》的批評,要害不在於演員不夠好,也不在於劇情設計有多荒唐。

而是在於這部歷史劇所傳達的歷史觀念。

看過這系列劇的人都知道,它的主調是在讚頌秦國及秦朝。尤其最近這部《大秦賦》,對秦始皇的美化更是露骨。

這種歷史翻案,與秦始皇暴君形象相背,過於違逆傳統認知。

在理解秦國自西方崛起、直至秦朝武力統一上,傳統歷史認知一直很穩定。

所以,與其說批評者在批評《大秦賦》,不如說就是在批評大秦。

影視劇雖然可以戲說,但美化「暴秦」與「暴政」,也觸達到人們內心深處最根本的一根弦。

遭致反彈,理所當然。

人們批評的不是《大秦賦》,而是大秦

對於中國各個歷史朝代,我們大都會有一個總體印象,並會找到一個與之相對的凝練詞彙,比如「雄漢」「盛唐」。

但對於秦,我們常會聽到兩個詞彙,一個是「強秦」,一個是「暴秦」。

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歷史評價。

很顯然,《大秦帝國》展現的是「強秦」。

可是,對於大秦的認識,歷代都有共識,主流就是「暴秦」。

人們批評的不是《大秦賦》,而是大秦

人們對「暴秦」的批評,最直接的就是「徭役繁重」。

「強秦」強調的是秦國國家力量強大的一面。它可以東掃六國,北擊匈奴,南向面海,以強大的軍事力量奠定中國基本版圖。

從表面事實來看,國家的「強」肯定優於「弱」,但「強」的表面事實下,往往隱藏著更多的其他事實。

據歷史學家朱紹侯編著的《中國古代史》所述,秦朝人口約有2000萬,全國軍隊數目約在100萬以上,修建秦始皇陵約70萬人,再加之修建長城、馳道,服役人口至少在200萬以上。

如果一個社會每10人就有一人從事國家役力,這種社會狀態可想而知。

這種役使人口的方式,是秦國走向「富國強兵」道路的基礎。

這一方式也可以囊括在「耕戰主義」的旗號下。

「耕戰」一詞出自商鞅及其後學匯著而成的《商君書》,《商君書·慎法》中便有這樣一句:

「耕戰」是秦國人的首要任務。「耕」以保證基本溫飽,「戰」以維持國家力量,在「耕戰」之後,人民方可「得其所樂」。

但在生產力低下、戰事不絕的先秦時期,如何做到「而後得其所樂」?

不過幻想罷了。

因此在一些更為激烈的批評者看來,秦國所奉行的「耕戰主義」,多多少少有些近代「軍國主義」的味道。

這就涉及到對「暴秦」的第二個批評:「軍事至上」。

對於秦人「好戰」的批評,人們常常關注到的還有「軍功授爵制」,即普通人可以透過軍功獲得一定的爵位。

軍功爵制在春秋時期出現,戰國各國都有存在,但秦國表現最甚。

據朱紹侯論著《軍功爵制研究》統計,自秦孝公八年(公元前354年,即商鞅變法時期),到秦昭襄王五十一年(公元前256年,即秦滅周之年),在軍功的激勵下,秦國在99年間有記錄的殺人數目就達到了1617000人。

也就是,平均每年要殺掉他國軍民16000餘人。

多麼觸目驚心的數字。

人們批評的不是《大秦賦》,而是大秦

這正是秦國強大的原因之一,同時也是秦國之所以為「暴秦」的原因之一。

「強秦」與「暴秦」,本就是同一件事物的兩個面向。

這種屠殺式的攻伐,最後連秦國人自己都不願接受。

據《呂氏春秋》載,呂不韋當政時期,曾提出「克其國,不及其民」的「義兵」主張(《呂氏春秋·懷憲》)。故《大秦賦》中所演繹的「呂不韋召令勿殺俘虜、平民」,雖言過其實,但確有其源。

同樣,對於劇中嬴政「解天下庶民於倒懸」(典出《孟子·公孫丑上》)的正義式宣言,《呂氏春秋》亦有同類說辭——儘管很可能是虛言。《大秦賦》挖掘出了這些細節,倒也能看到他們的用心。

所以,批評者不必對這些歷史細節苛責與否定,問題的關鍵,還是在於影視劇歷史表達背後想要傳達的對「秦國模式」的讚美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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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正是依靠上述這種強大的軍事擴張而崛起,從而尋找到一種促使國家崛起的「秦國模式」。

這種模式下,國家崛起速度之快、國家力量之龐大,在農業社會的確可以造就奇蹟。

集中力量能辦大事,表徵之一就是浩大的國家工程。

如今被人們視為奇蹟的秦始皇陵與秦長城,當然是人類文明不可磨滅的遺產,但對於2200年前的秦朝勞力來說,可能並非如此。

除了「徭役繁重」和「軍事至上」,談秦國模式,還應該談到「思想控制」與「秦律嚴苛」。

思想控制方面,最常談的是焚書坑儒,這裡不再多說。按照現代話語來說,就是打壓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

秦律嚴苛方面,歷代論述也有很多。一般認為,秦國嚴密法令的建構始自商鞅。

歷史上不乏對商鞅、對秦法嚴厲批評之人,如司馬遷在《史記·商君列傳》中評價說:

杜甫在《述古三首》中也說:

要論最嚴厲的批評,還屬宋代的蘇東坡。

司馬遷雖對商鞅所實施的法令很不滿意,但也承認商鞅之法確使秦國富強——不管他使用了何種手段。

而蘇軾直接否定了秦國崛起是商鞅之功的觀點:

當然,蘇軾之所以這樣否定商鞅,是因為有「王安石變法」的歷史背景存在。但不管從哪個角度說,「秦律嚴苛」已成一個不爭的事實,批評秦之暴政,也是歷代學者的一個共識。

尤其商鞅,作繭自縛,最終也死在自己定的法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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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大秦帝國》原著作者,孫皓暉,卻對法家、對商鞅極為推崇。

孫皓暉對法家的推崇,貌似還不僅僅來自作為一個小說家的熱情。

他曾任西北政法大學、西北大學法律系教授,因此另有一層「學術」角度。他從法律制度的角度來回望商鞅,曾說過這樣一句話:

所以,在他的觀念裡,重新演說歷史,還帶著這樣的遺憾:戰時「為天征伐」的革命力量,沒能及時轉化為執政的根基。

人們批評的不是《大秦賦》,而是大秦

聽著是不是很耳熟?

似乎是陸賈對劉邦所言「居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之乎?」的翻版。

然而,把商鞅的法家只視為「馬上得天下」的手段,視為「戰時法令」,包括商鞅在內的歷代法家,都會不服氣。

另一方面,把法家視為可以轉型為和平時期的法律制度,似乎法家還能變成今人眼裡的「法治」。

那又成笑話了。

民國曆史學家張蔭麟在其著作《中國史綱》中對法家有過這樣一段評述:

張蔭麟的這段話,直白扼要地擊中了秦國所依賴的崛起模式:「越快實現越好」是崛起的速度,「提高威權和富強本國」是崛起後呈現的龐大國家力量。

這種模式,正是《大秦帝國》想要傳遞出的歷史訊號,也是它所秉持的歷史觀。

但這種模式全與「法治精神」無關。

針對《大秦帝國》與孫皓暉極力想要傳達的歷史訊號,海南大學人文傳播學院劉復生教授評論的頗為精到。

他曾在一篇針對原著的文學批評(《一個國家的誕生——<大秦帝國>到底要講什麼?》)中講到,《大秦帝國》並非一部小說,也非一部史學著作,作者只是以小說為形式、以大秦歷史為線索,意圖表達自己的歷史觀點和政治哲學見解。

故而劉復生教授在文中寫道:

「對於《大秦帝國》,我們糾纏於文學性或歷史的細節又有什麼意義呢?探究它真實的意圖才更為重要。」

這種真實意圖,有著強烈的現實依照。它不僅關於秦國崛起的模式,秦統一後的大一統觀念、封建與郡縣、中央與地方、儒家與法家,等等這些議題,都屬於這個範疇。

對這套極度推崇「秦國模式」的歷史觀,孫皓暉相當自信。連帶著,對司馬遷也不以為然。在一次《新京報》的採訪中,他直言不諱地說:

不認同司馬遷的歷史觀,也就是不認同自古以來的「暴秦」評價。

這種與傳統乃至現代歷史觀念相悖、過度讚頌「強秦」的價值表達,終於使《大秦帝國》從小範圍的學術批評,走向今日的泛網路批評。

人們批評的不是《大秦賦》,而是大秦

也正因如此,《大秦賦》中那些「我不要當楚民,願成秦人」「解天下庶民於倒懸」的臺詞才顯得格外突兀。

掩蓋「暴秦」,粉飾「強秦」,成了人們批評《大秦帝國》為秦朝「洗白」的罪證;作品試圖表達的歷史邏輯與政治觀念,也並未獲得大眾的全部認可。

《大秦帝國》的風靡,當然有其現實依照。也正因其有強烈的現實依照,才落得昨日聲名大噪、今日批評如潮的局面。

「暴秦」與「強秦」之間本就有一種巧妙的張力存在,二者本就是「一體兩面」。以歷史眼光看,「暴秦」支撐起來的「強秦」,打敗六國,一統天下,可謂威風凜凜。

然而,賈誼在《過秦論》裡卻笑話「強秦」:

這麼大個強國,最後出來一個陳涉,出來一群「謫戍之眾」,拿著「鋤耰棘矜」造反,居然就灰飛煙滅了。

其興也勃,其亡也忽。

以此觀之,忙著「頌秦」的,多半啊,還是歷史眼光看得不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