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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格林沁為什麼對北伐太平軍停止受降 並趕盡殺絕!

文/小冷

李開芳、林鳳祥兩人率領的北伐太平軍駐紮在靜海、獨流以後,大量的清軍就被此支太平軍給牽制住了,再加上太平軍的駐地裡北京城特別的近,清政府上下為之震動。

僧格林沁為什麼對北伐太平軍停止受降 並趕盡殺絕!

作為圍剿北伐太平軍的僧格林沁,他的壓力也非常的大,因為咸豐皇帝每次下令都強調——-“迅殄賊氛、剋期殄滅、毋再延誤”。為了迅速剿滅北伐太平軍,僧格林沁在採用武力手段的基礎之上,他與圍剿的官員又採取了招降、誘降等手段。

僧格林沁的清軍,對北伐太平軍採取的誘降手段主要有三種:

一、用文字對北伐軍進行煽動、誘降。清軍將大量的文字宣傳品用弓箭射入北伐軍的大營之中。(用箭縛扎手諭,予限三日,投誠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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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派遣可靠的投降太平軍將士重新回到北伐太平軍中,以此進行蠱惑宣傳,介紹清軍的招降政策。1854年十月初一,清軍抓獲一名冒雪投誠的太平軍,僧格林沁在對其審問之後,就又把他放了回去,“大約系明誘暗攻之策。”

三、兩軍對峙的時候,公開勸降。在陣前,僧格林沁命令之前投誠的太平軍向北伐軍大營喊話、招降。根據史料記載,僧格林沁就命投誠的蕭良芳等人對著北伐太平軍的大營喊話,說是投降者可免死罪。

僧格林沁為什麼對北伐太平軍停止受降 並趕盡殺絕!

隨著北伐太平軍勢力的衰弱,以及清軍招降措施的使然,大量的太平軍將士投靠清軍。這在僧格林沁給咸豐皇帝的奏摺中可以得知,咸豐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僧格林沁在給咸豐皇帝的奏摺上說道:“近日投誠人數較多,奴才出示曉諭,投誠人無器械不收,旋即陸續投出八百餘名……。。”

在攻打連鎮的前夕,僧格林沁停止了對太平軍的受降,並規定:“年老及十五歲以下幼童準收,其他一律不赦免。十二月三十日以後,投出之犯,亦即隨時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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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僧格林沁為什麼改變了之前的招降措施,停止對太平軍受降呢?為什麼又要對其趕盡殺絕呢?

原來,此時的北伐太平軍彈盡糧絕、處於劣勢,覺得穩操勝券的僧格林沁認為剩下的太平軍都是死黨,不能對他們進行寬待,要“盡奸醜類”。

另外,以僧格林沁為首的清軍官員認為,此時選擇投降的太平軍都是情急之下,為求活命,無可奈何之舉。並且,剩下的這些太平軍將士都是累年終月戕害官兵,罪大惡極,結成死黨之人。

僧格林沁為什麼對北伐太平軍停止受降 並趕盡殺絕!

這些人與之前那些投降的人還有所不同,即使他們是誠心投降,也不能對其進行寬待。(今糧盡援絕,滅亡可待,乃窮蹙乞降,即屬語出至誠,亦難稍從寬待)

所以,僧格林沁等清軍就對彈盡糧絕的北伐太平軍停止受降,並趕盡殺絕。

參考資料:《太平軍北伐史料選輯》、《歷史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