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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有一個人名聲比包青天還小,但老百姓稱呼他第二包青天

劉沆,字衝之,號廬山,吉州永新城北後隆中村版塘(今江西永新縣埠前鎮境內)人,生於北宋至道元年(995年)九月十八日。成年後考進士沒中選,自稱“退士”,不再參與科舉,他的父親盡力鼓勵他。天聖八年,他才考中科舉,選為進士第二名,擔任大理評事、舒州通判。他在北宋仁宗時期,任副宰相和宰相來往7年。

北宋有一個人名聲比包青天還小,但老百姓稱呼他第二包青天

北宋天聖八年(1030年),劉沆官授大理評事,通判舒州(今安徽省潛山縣),開始了他的官宦生涯。一上任,原任積壓多年、懸而未決的案件,經他審理數天就果斷處理了,並且平反了一些冤獄,顯示了公正辦案,依法理政的好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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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劉沆任太常丞,值集賢院,出知衡州(今湖南衡陽市),當地有一大姓尹氏仗勢欺壓鄰居翁老子幼,偽造買賣田產的契約,等到老翁死了後,再強行霸佔他們的田產。鄰居的兒子長大後,向州縣上訴達20年之久,始終討回不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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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沆一上任,鄰居的兒子又向他申訴,劉沆決定重新審理。這時,尹氏拿著多年繳納的稅賦票據作為證據,劉沆看後,說:“你既然有千頃田產,每年的貢賦難道僅僅這一點?當初你製作田產契約時,按規定你請過其他鄰居作為證人嗎?這些鄰居大多數還健在,我可以詢問他們。”一席話使得這個尹氏啞口無言。後經多方調查取證,尹氏終於認罪。劉沆秉公將田產判還給原業主,並依法懲治了尹氏,伸張了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