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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言官制度真的是導致明朝滅亡的因素嗎

明朝那些事:言官制度真的是導致明朝滅亡的因素嗎

明太祖朱元璋一生最恨貪官,在洪武十三年,撤銷御史臺隨後設定督察院,督察院下面設有都御史和監察御史,這些官職統稱為“科道官”,總共有一百多人,也就是俗稱的言官。這些言官雖然官職低,但代表皇帝,可以小制大,以內製外,尤其巡按御史,小事立斷,大事奏裁,很有權威,成為肅清吏治的重要依憑。

明朝那些事:言官制度真的是導致明朝滅亡的因素嗎

由於言官的職能重要,因此選拔何人擔任言官非常慎重,朱元璋要求言官者一定是“忠良方厚”之人,有學識通達治,而且還不能有作奸犯科的前例,言官者朝中如果有直系親屬,言官則失去資格改派到其他部門。考核程式也遠較普通官員複雜,根據任期屆滿進行考核叫“考滿”,分三年一考(初考),六年一考(再考),九年一考(通考),同時還有六年一次的“考察”,稱為“京察”,考核的標準主要有除革奸弊、伸理冤枉、揚清激濁等,非常完備。

明朝那些事:言官制度真的是導致明朝滅亡的因素嗎

對於言官保護措施也非常到位,不會因為上疏而定罪,從而能讓言官暢所欲言。言官由於有非常大的檢舉權,所以會經常上疏評判朝政,在萬曆年間,著名的國本之爭讓萬曆對言官制度大為動火,以至於選擇賭氣不上朝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抗爭。而且言官的價值觀都是以往的清流名士來標榜自己,希望用生命來警醒君主,自己也能流芳於世,即使用性命來直諫也在所不惜,而明朝的君主似乎也明白這一點,君主從來不殺言官,而是採用不理睬或是貶官方式來折磨言官的意志。

明朝那些事:言官制度真的是導致明朝滅亡的因素嗎

言官的制度也有負面性,就是不會因言獲罪,這些導致言官的奏摺堆得像大山一樣,而明朝的朋黨向來是歷朝歷代最為嚴重,雙方一言不合就會開撕,太監的權利由於皇帝的放縱也愈來愈大,所以朝堂之地變成大臣們抨擊的場所,以至於在南明期間,關於擁立之功,言官和太監還在爭論不休,對於戰事一概不問。導致明朝最後的希望也被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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