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求“大師”算命施法卻人財兩空

案情回顧

兩年前,王某因與男友發生感情危機,四處尋求解決之法。偶然間,王某在微信群中認識了陳某,陳某自稱可以算命、做法事、改變時運,故王某多次找陳某算命、作法“砍桃花”,一次價格3800元,希望以此阻斷男友和其他人的感情。

2020年3月份,王某因情感問題再次向陳某求助,此時陳某提出“砍桃花”都是暫時的,為穩固二人感情,可以做“終身合婚”,價格35800元;之後,陳某提到王某福德不夠,可以透過“修路”積攢功德,價格50999元,王某此時對陳某深信不疑,均如數支付。

2020年7月,男友向王某提出分手,陳某告訴王某其男友是被泰國的邪惡法力“下降頭”,建議給王某“開天眼”,成為他們的同門,這樣可以互相守護,增強法力,價格十來萬全包,此時王某失業無經濟來源,未能支付相關價款。

男友堅決要求分手,王某發現各種法事均無法挽回感情,落得人財兩空,便要求陳某退款,遭到陳某拒絕後報案,後陳某家屬代為退回王某人民幣14萬元。

法院判決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

故判決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一審宣判後,陳某以其主觀上沒有非法佔有目的,客觀上未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不構成詐騙罪為由上訴至北京三中院。北京三中院經審理認為,客觀上,陳某利用王某希望透過封建迷信活動寄託情感訴求的心理,虛構自己具有專業通靈、算命的技能,順應王某的需求,透過升級所謂法事活動的名目、承諾有效期限等形式,加深、強化、擴大王某對封建迷信活動實際效果的錯誤認知,使得王某在近三年的時間內每每面臨情感危機即請求陳某“作法”化解,多次處分自身財產;主觀上,

陳某具有明顯的非法佔有他人財產之目的,其進行所謂法事活動的支出與其向王某索要的價碼相去甚遠。

綜上,陳某的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北京三中院裁定駁回陳某的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示

我國憲法中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封建迷信活動與宗教信仰有著本質的區別,宗教信仰是一種特定形式的思想信仰,是一種世界觀;

而封建迷信活動主要是指利用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巫術,進行裝神弄鬼、妖言惑眾、騙錢害人的活動,如請神降仙、驅鬼治病、測字算命等,這類迷信活動,破壞社會秩序、擾亂人心、損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對此,我國一貫的政策都是堅決依法取締。

求“大師”算命施法卻人財兩空

本案中的王某,面對複雜的情感糾葛,不能理性、正確地予以處理,反而求助於所謂的“神秘力量”,導致一步一步陷入陳某事先營造的詐騙陷阱中,最終耗費了大量的時間精力,落得個人財兩空後才幡然醒悟,

讓人唏噓不已的同時也提醒我們應當警惕各種新式、各種名目的、所謂“扭轉時運”的拜神求佛活動,真正腳踏實地做人做事,把命運握在自己的手心裡!

法律延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來源:汕頭普法】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