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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筆,是從事法庭記錄工作的他發明的

毛筆,是從事法庭記錄工作的他發明的

《古案今讀》——188。蒙恬書獄

【原文】

恬嘗書獄典文學。

出自《史記•蒙恬列傳》。

【譯文】

恬,就是秦朝著名將軍蒙恬。

書獄,就是記錄案件審理情況。

典文學,就是負責管理有關法律檔案和獄訟檔案工作。

這句話意思是說,蒙恬曾做過獄訟記錄工作,並負責掌管有關法律、刑獄檔案和獄訟檔案。

毛筆,是從事法庭記錄工作的他發明的

【古案今讀】

蒙恬早期的工作性質其實和我們現在的法庭記錄員、案件卷宗檔案保管員非常相似。

這兩類人員,在人們眼裡的關注度是比較低的,不如主審官員和偵查人員那麼耀眼,所以往往存在被人看不起的情況。而且即使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員,也自認為沒有多大的發展空間,在業務上低人一等,屬於偏門、冷板凳。

其實,千萬不要這麼瞧不起自己,幹好這些工作也是大有可為的。蒙恬就是從這麼一個不出色的人物,最終成為秦朝統一六國的開國功臣,成為中國歷史上著名的一員戰將。

我們書記員、檔案管理員,應該向蒙恬學習,不要看輕自己,在平凡的崗位,只要有心,也是能幹出業績來的。

關於蒙恬,除了戰功之外,還流傳著文房四寶之一的毛筆,也是蒙恬發明(改進)的,人稱“蒙恬筆”。如果這個傳說是真實存在的,說明我們司法人員的為人類的文明史貢獻也是相當大的。正因為蒙恬從事庭審記錄工作,所以他發明(改進)毛筆是很正常的。想想這個,就為我們法庭書記員叫好,這是多麼偉大光榮的一份工作啊。

扯遠了些,還是回到法律案件解讀上來吧。這段歷史記載,說明我們案件審理記錄工作,早就已經存在了,而且案件卷宗檔案保管也是一個很重要的一環,我們古人在案件審理、卷宗管理上也是有一套完備的制度的,也不是那麼任意妄為的。

(想打贏官司,怎麼能少的了智慧和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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