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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坐電梯得交錢,第2層400元多一層加40元,業主不交就不讓進

隨著社會的發展,很多地方都蓋起了高樓大廈足,建了新的小區,這對於我們來說是一個好的變化,大家搬進新小區也是十分高興,但是關於小區裡的一些公共設施的問題,著實是令人感到困擾。

像是鄭州文昌苑小區的業主,就被電梯的問題難住了,按理來說一個小區的物業如果收了物業費,就不應該再收什麼電梯使用費,沒有想到這個小區的物業卻突然和業主們收電梯使用費。

據悉,第2層的使用費是400塊,在這之後樓層每高一層電梯使用費交多交40元,這著實是讓人感到十分氣憤。

回家坐電梯得交錢,第2層400元多一層加40元,業主不交就不讓進

據瞭解,該小區有一名業主住在15樓,交了920元的電梯使用費,而家住在18樓的業主交了1040元的使用費,這筆錢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這筆電梯使用費著實是有些奢侈。

有很多的業主都認為自己交了物業費就不應該再收電梯使用費,可是錢已經交了一年多了,他們也去找過物業,物業就是不肯退這筆錢。

回家坐電梯得交錢,第2層400元多一層加40元,業主不交就不讓進

對此涉事物業的負責人表示電梯是特種裝置,在裝修期間,每部電梯都會安排一名專職人員操作,這是為了保護廣大業主的安全。

但是對於物業的話,業主們並不買賬,他們說確實是有保安看著電梯,但是這名保安的作用是不讓沒交費用的人上電梯,這著實是令人十分氣憤。

對此物業負責人進行狡辯稱裝修期間電梯是不能裝瓷磚沙石的,為了讓業主方便才讓大家使用電梯,於是才會向大家收電梯使用費。

回家坐電梯得交錢,第2層400元多一層加40元,業主不交就不讓進

雖然該負責人說的是有板有眼,可是當有人問到該負責人錢是誰讓收的,有沒有相關依據,以及相關部門是否有過審批時,該負責人啞口無言,根本就沒有話說。

按理來說小區的電梯是歸所有業主所有的,業主和物業之間簽了合同,業主也交了物業費,那麼業主們就可以隨意使用電梯,不需要向物業交電梯使用費的。

回家坐電梯得交錢,第2層400元多一層加40元,業主不交就不讓進

最終該小區的物業負責人表示,他們在諮詢律師之後,得知收電梯使用費有些牽強,這是前期公司的一些失誤,他代表公司向全體業主道歉,並且業主們所繳納的電梯使用費可以抵交物業費,如果有的業主不願意也可以退給業主現金。

事情到這也算是圓滿解決了,但是不管怎樣,電梯使用費這筆費用著實是子虛烏有,令人氣憤。

希望廣大物業能夠吸取教訓,不要再做出這種荒唐的事情,有些錢看著不多,可是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可能是一種負擔,希望物業能夠謹慎做事,不要再出現這樣的失誤了,不知道大家對此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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