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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高中輟學後,我用退還的學費,給爸爸買了第一份禮物

文:李祥寧

圖:來自網路

秋風掃落葉,冬霜掛枝頭。時令已至小雪節,天越來越冷,給爸爸添了件棉服,爸爸隨手丟給了我兒子,並說到:“不用再給我買襖,我有得穿。”

爸爸所謂的有得穿,要麼是以前的舊衣服,要麼是別人送的那些。爸媽每次都是這樣,只要你說給他們買東西,肯定第一時間反對。“不用,不用,別買,啥都有。”

那年,高中輟學後,我用退還的學費,給爸爸買了第一份禮物

前年給爸爸買件皮襖,被嘮叨了好久。從開始下單就不讓,硬著頭皮拍了下來,到貨以後穿上有點小,轉手給了我小舅。在小舅的好說歹說下,才同意又讓買了一件。

這次我沒吱聲,到貨後才給老爸說的。想著爸爸的衣服大多都是黑色的,這次拍了個淺灰色的,但是拆開包裝一看,爸爸又開始挑剔。說:“你買個這樣的,我咋穿啊?穿上能幹活啊?到不了地裡就弄髒了,我不要!”

我說:“你的衣服不都是黑色的嗎?這次給你換換樣,挺好的呀,你要是覺著上地不能穿,那就在家穿。”爸爸說:“行了,行了,我不要,又不是沒襖穿,這個給小傢伙(我兒子)穿吧。再說了誰說我的衣服都是黑色的了,你下學那會,給我買的那個不就是黃色的嗎?”

略一沉思才想起來,那是我2002年高一退學後,用退還的學費給爸爸買的那件休閒棉服,其實是咖啡色的。要說那是我第一次給爸爸買東西,已經19年了,那件衣服也早就被打包收起來,束之高閣了,爸爸卻還記著。

那年的金秋十月,萬物蔥蘢,收穫在即,我卻因為不值一提的一點小事,自尊心的作祟下,選擇了退學。爸媽的威嚇,老師的挽留,都沒能改變我“決然”的心。現在想來有點可笑,有些可悲……

那年,高中輟學後,我用退還的學費,給爸爸買了第一份禮物

離開學校後,在家一直是無所事事,東逛西竄的混了一頭年。就連自己在學校的課桌什麼的都是一個多月後,才去收拾的。當時離開的時候,幾個同學送我出學校,有個兄弟提了一嘴說:“你才上了一個來月,得退你點學費吧?”

當時還真沒在意,直到學校快放寒假,外地上大學的姐姐回來後,和三哥(發小)我們一起吃飯聊天時又說起這事,三哥說:“去問問不就知道還能不能退了。”

第二天上午,我們仨就去了學校,到校長室說明了一下情況,沒太多繁瑣,還真退還了九十多塊錢,雖然不及預想的多,但聊勝於無嘛。

我本想著用那九十來塊錢,我們仨在街上吃頓飯,但姐姐和三哥都說:“吃飯就別吃了,看看給爸媽(叔嬸)買點東西吧,不然到家又說你亂花錢。”

於是我們仨在街上逛了好幾圈,最後看上了那件咖啡色休閒棉服,花了70塊錢買下來的。忘了當時到家把衣服給爸爸時,他說了什麼了,不過依稀記得,他和媽媽都笑了。

那件衣服爸爸穿了好幾年,印象最深的是我2006年,意外致殘回到縣醫院以後,那時的我,記憶還有些模糊,好多事情還記不起來。爸爸就穿著那件衣服,站在床前問我還記不記得那件衣服。

那年,高中輟學後,我用退還的學費,給爸爸買了第一份禮物

那件衣服是送給爸爸的第一份禮物,那件衣服應該一直會在,就那樣靜靜地躺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