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朋友發給我一篇新聞,和我說:“這個女人都被打了七年,為什麼不離婚呢?”
我還不明白怎麼回事,就去了解了一下新聞的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一位陳女士向廣東省婦女維權與資訊服務站求助,稱她的妹妹自婚後一直遭受丈夫家暴,至今已有7年。
孃家人都苦勸妹妹離婚,但妹妹卻死活不同意,並表示不想做出改變。
陳女士為此感到苦惱和無助。
接到陳女士求助後,社工多次建議陳女士帶妹妹來進行心理諮詢。
但直到現在,妹妹依然無動於衷,至於為何甘願維持這種婚姻關係,妹妹也沒有過多透露。
對此,律師也沒有辦法,因為當事人如果不願意離婚的話,別人是無法替她做決定的,也不能替她起訴。
看完這篇新聞後,我和朋友一樣,是非常憤怒的。
一方面對於男人的無情和狠心感到氣憤,另一方面又對女生的不作為而感到氣憤。
先來說一說,什麼樣的男人會家暴?
第一種,內因。
也就是說,這種男人本身性格就極端,一點小事就容易炸毛。
這一類人,其實我們經常能從新聞中看到。
比如說,很久之前,當街砍殺女朋友的男人。
因為求愛,被對方拒絕後,殺害對方的男人。
這樣的人他們性格扭曲,我們只要觸及到了他內心的爆發點,那麼他就會以各種極端的形式表現出來。
比如說家暴,謀殺。
第二種,外因。
這種男人由於在外面沒有什麼作為,也掙不到什麼錢,得不到別人的尊重,也無法被認可。
所以他們就只能把氣帶回家裡,撒到伴侶身上。
所以,我們可以看出這兩種原因。
無論哪一種,都不能和這樣的人繼續生活。
因為性格極端的人,他的殺傷力很大,不知道哪一天他就爆發了。
而懦弱,只會把氣撒到女生身上的男人,這種人永遠都不會有本事。
他們只會把原因歸咎於外界,卻從來不會反思自己,和這種人生活也會很累。
話說回來,我相信看了這篇新聞後,會有很多人和我朋友一樣不明白。
為什麼男人都對她家暴七年了,她依舊不願意離婚?
其實,這並不難理解,一個被家暴的女人不願意從泥沼中走出來,無非就是這幾個原因。
01
經濟因素
我們在經濟學中經常說生產力決定上層建築,其實生活中也一樣,很多事情都需要依靠錢來解決。
這個女士不願意離婚的原因,我猜想可能是由於長時間沒有工作,已經失去了經濟來源,她需要依靠對方給自己生活費。
所以,她願意為了生活承受這種痛苦。
都說鞋子合不合腳,只有穿的人才知道,這話一點都沒錯。
而她的姐姐,只能看到妹妹被打,卻沒有看到被打背後的深層原因,以及妹妹對妹夫的依賴和需要。
很多女生在遭受家暴之後,都是沒辦法及時逃離這種生活的。
因為對於她們而言,脫離了社會很久,已經適應了在家裡的這種狀態,再讓她們出去接觸社會去掙錢,是很難適應的。
所以,她們就把生活的來源和希望全都寄託在丈夫身上,哪怕丈夫家暴,出軌她也能忍。
02
精神因素
如果新聞中被家暴的女士經濟獨立,卻依舊不願意離婚。
那隻能說明她精神上無法獨立,需要依靠別人。
這一點和原生家庭關係很大。
如果一個女生,從小沒有得到父母足夠的愛。
那麼等她長大後,她就會把內心缺失的愛轉移到愛人身上,企圖從愛人那裡得到被愛和被關注。
所以,當這樣的女生遇到一個對她很體貼,又很會說話的男孩子時,就很容易淪陷。
後期對方即便是做了傷害她的事,她也能忍受,因為她已經依賴對方了。
因此,與和對方分手相比,自己寧願忍受一些傷害。
我身邊就有這樣的朋友。
朋友新雅小時候因為父母重男輕女,對她不夠關心,總把好吃的好喝的留給弟弟,她只能吃弟弟剩下的。
這導致她內心極度缺愛,而且在這個過程中也形成了取悅型人格。
她覺得只要自己做得再好一點,父母就會轉變觀念,疼愛自己。
但結果怎麼樣呢?
父母不僅沒有轉變觀念,反而對她的好視而不見,甚至更加對她不重視。
所以,當她後來遇到一個對她很好的男孩子時,就把這種依賴轉移到了對方身上。
哪怕後來,男生出軌,她也不在乎,她覺得只要對方能回心轉意就行。
所以,因為經濟因素而不敢離婚不是最可怕的,因為精神因素不願意離婚才是最可怕的。
我們永遠沒法叫醒一個不想醒的人,哪怕我們叫醒了她,她也會埋怨我們多管閒事。
03
性格因素
我非常認同“性格決定命運”這一說法。
上文中的女士之所以能夠被家暴七年,無非是丈夫已經拿捏住了她,並且知道她好欺負,不會反抗,才敢這樣放肆的。
如果她從一開始就和對方反抗,甚至不惜拼命保護自己。
我相信她丈夫是不敢再對她家暴的。
柿子專挑軟的捏,說的就是這
個理
。
所以,婚姻裡當一個女人性格過於軟弱時,她會出現兩種結果。
首先她會被丈夫無底線地欺負和傷害,其次她不會有果斷離開和重新開始的勇氣。
我們可以看一看周圍的人,如果一個女生在婚姻裡哪怕被家暴,被出軌,
她還不願意離開對方,那麼她的性格或多或少都會有些軟弱。
因為性格強硬的人絕不會允許別人這樣欺負自己。
04
因為孩子
據瞭解,這位被家暴的女士和對方有個六歲的兒子,那麼就不能排除她因為想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而不願意和對方離婚。
但我覺得因為兒子這個因素的可能性不高。
為什麼呢?
因為這位女士已經被家暴七年了,而他們的兒子才六歲。
也就是說,在沒有孩子之前,丈夫就已經對她家暴了,但那時候她就沒有選擇離婚,顯然不是因為孩子。
最後,聖母心氾濫。
有些女人不願意離婚,是因為覺得可以用自己的力量改變對方。
只要她做得夠好,那麼總有一天對方會被她感動。
如果男人還做出傷害她的行為,那一定是她做得不夠好。
所以,這就形成了一種怪圈。男人越對她不好,她就越付出。
說實話,我更覺得是因為這位女士精神上無法獨立,太過依賴對方,才能忍受這種傷害這麼久的。
因為一個人只有內心有某種執念,才能讓
她
堅持很久。
我每次看到這種即使被傷害,也不願意離開的例子,內心都會有一種強烈的感覺,那就是女人內心強大真的很重要。
內心強大的女生,不需要從別人身上索取愛也能過得很好。
她們不會害怕因分開帶來的痛苦,也不會把自己的命運交到別人的手上。
這樣的女生內心富足,不卑不亢。
願我們都能成為這樣的女生,外表溫柔,內心堅定。
作者|南希安徽大學翻譯碩士,透過人事部三級筆譯,深入兩性情感領域研究,擅長從情感中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讓更多人覺知,變成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