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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七年》系列「38」:也有小鮮肉追過我的,但單身會上癮

《離婚七年》系列「38」:也有小鮮肉追過我的,但單身會上癮

此文為半自傳體小說,

故事半真半假

真真假假,

由讀者自行判斷,

作者不給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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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會上癮

文/晏凌羊

我覺得一個人的想法,可以在幾年內變得好快。

剛離婚那陣子,我不習慣單身生活,特希望能遇到一個人攜手走完餘生。

那會兒我不到30歲,心想若是能找個未婚的,趁年輕跟他一起再生個孩子,我還可以逃避掉只能生一胎的計劃生育政策(當時二胎政策沒出來),擁有倆小孩。

出去相親了一次,對方看上我,我沒看上他,吹了。

又過了一兩年,我已經完全從離婚心理創傷中走了出來。有時候,我也會想:如果遇到個愛我的男的,再組成家庭也還不錯啊,只要不讓我再生孩子就行,畢竟生孩子、養孩子太耗女人的體力和時間了。

又過了一兩年,我完全習慣了並且享受單身生活,覺得“單身會上癮”這話誠不我欺,我就在想:哎呀,還結什麼婚啊?婚姻制度這破勞什子,就不該存在。有戀愛談,就談一談;沒緣分,就拉倒吧。

又過了一年多,我創業了,人生主題詞變為:沒時間。

有那麼多的未知,等著我去探索;我自己還得要多賺點錢,給自己、父母、小孩留點後路。一想到談戀愛得付出時間,我就覺得這事兒很麻煩。

再過幾年,我四十歲,慢慢地,估計連性慾都不會有了,會更加不需要男人。男人們多半也不會看上我這款眼光超高的半老徐娘,“看上我的,我看不上;我看上的,看不上我”的供需矛盾會更加突出。

得,那就死了這條心吧。

畢竟,敞開自己去談戀愛,有時候是一件風險挺高的事,而我是個踩坑一踩一個準,買彩票卻從不中獎的主兒。其他領域,我們付出十分努力,至少會有五六分的收穫。愛情這事兒不是,它完全不講邏輯,更多靠運氣。而這種不講邏輯、無規律可循,恰好就是它的精彩之處。

我當然相信這世界上有純粹的愛情,非常非常非常地相信,但我只相信它發生在別人身上。

年輕時候,內心很虛弱,有很多讓自己害怕的東西(比如孤獨),我真沒那麼挑嘴,渾身散發著“我需要男人”的氣息,所以,往左走,往右走,都很容易遇到男人。

現在?我渾身只散發著“沒男人,老孃也能過得很好”的氣息,加之在兩性關係上特別挑嘴,自然就沒什麼桃花。城市裡的大齡剩女、離異女性很難找物件,主觀來講是因為她們樂於擁抱單身,客觀來講,則是個結構性問題、社會問題。

前段時間,一個女網友給我講了她的故事。

我看過她的照片,長得挺好看的,濃眉大眼的,身材也好……今年大概34歲。

我覺得她是一個很懂得照顧別人感受、很有分寸感的姑娘,但是,在找男朋友的路上,她也是吃了不少苦頭。

喜歡她的,她不喜歡;她喜歡的,只把她當備胎,或是隻想跟她睡一睡,解決一下性需求。

我真的覺得這種事真不完全是她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性、結構性的問題(A男找B女,B男找C女,然後,A女和C男都剩了下來,但雙方又不可能湊合)。

如果男女雙方都處於社會金字塔的腰部,那麼,女的想要找到個好男人,難如淘金。你得走很多路、繞很多彎、等待很久、付出很多努力,有好運氣,才能淘到一小粒金沙。大部分時間,你淘到的就是石頭。

但男的找好女人,就是去成熟的蘋果園裡摘蘋果,稍微付出點誠意、耐心或是稍微表現得正常點,踮踮腳就能夠到大蘋果。

我甚至認為,這不是我的偏見,這就是客觀事實。

我覺得但凡我和眾多單身女性都能在擇偶時放寬性別要求,立馬可以脫單,因為能和自己匹配的女性實在太多了。

問題就在於,生理上不能,心理上都不想。性取向這事兒,真的改不了啊。

我離婚後一直沒戀愛、也沒約過P。

一個原因是“離婚後沒多久就創業了,娃兒也要管起來”,沒空。

另一個很大的原因是:我覺得前夫就夠差勁的了。跑大街上一看,發現那些單身男的,比他更差勁……頓時胃口全無。

我連前夫都不要,不可能再去找個不如他的。

但是,有時候我也會理解那些“打死也不離婚的女性”。

如果婚姻對她們來說是人生之必須,那麼,她們離了再找,“一個不如一個”這種事情發生的機率會很大。

所以,每次有離異女性問我:我離了之後,還能找到更好的嗎?

我就告訴她:

離婚不是為了再婚,離婚只是為了止損,只是為了結束一種痛苦。

如果你抱著“找個更好的男人”的目的去離婚,大抵會失望。

至於你離了以後,能不能找到更好的,emm,整個社會對離異帶娃的女性就比較歧視(擇偶方面的歧視不明著來,是隱形的),你本就不好找。

而且,基本盤就那樣,你能不能找到更好的,看你,更看命。

但是,如果放棄再找伴侶的執念,一切順其自然……哎呀,天地豁然開朗,你可以橫著走,甚至飛上天,跟太陽肩並肩。

這就叫,無欲則剛。

這中間,當然也有小鮮肉追過我。

對方先是在網上發現了我,覺得我非常有趣,就老來找我聊天,我也有一搭沒一搭地跟他聊。

他幾次表達了對我的崇拜之情。

跟當初王木木對我,差不了太多。

後來,他提出來見個面,我想著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就見見吧。

初次見面,我看到他,就想到了初次見面的王木木……心裡就有點排斥。

人長得倒是挺大方的,不是我討厭的款,談吐和氣質也還算清爽、禮貌。學歷不低,像是讀過一些書的樣子。

只是,我總覺得他的習性也還沒定型,誰知道將來會變成怎樣呢。

對方跑大老遠來見我,有點點緊張,但我們只是喝了點果汁,連飯都沒吃,因為我要回家帶孩子。

看對方很侷促的樣子,我說:“沒事,我不會吃了你。”

之後,他就老是給我寄禮物,其中還有一樣看起來價值不菲的首飾。我心想他工資也不高,送這麼個首飾估計得花了小半個月工資吧,頓時感到有點過意不去,馬上給他在微信上轉了賬,他不肯收。

過了一段時間,對方跟我表白了。

我直接問他:你想結婚嗎?

對方回答,想的。

我再問,你想要的孩子嗎?

對方又回答:想的。

我再問,你爸媽希望你早點結婚生子嗎?

他回答,當然。

然後,我直截了當地告訴他:“我是打定主意不會再結婚、再生子的。你看,我們倆供需不匹配。我不想耽擱你的青春。”

對方猶豫了好一會兒,回答說:“這種東西,就是得看緣分。”

我一亮明態度,就把對方嚇退了,而這正是我希望的。

如果對方也沒有結婚生子的執念,並且真有好好想和我走一程(我早就不追求一生)的想法,我倒願意嘗試,但如果是奔著跟我結婚生子來的,那我真是半點興趣都沒有了。

然後,我們的緣分就是——我想辦法要到了他的支付寶收款碼,還了他首飾錢。

再之後,就彼此走遠,再也沒有交集。

我當時還在想:如果一個不想再婚再生的離異男,遇上想和自己結婚生子的女的,他們大機率上是不會拒絕的。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先先享用完“女方的青春”再說。

我還是沒有做個“渣女”的潛質啊。

單身這麼多年,只有在深夜到達火車站、飛機場但沒人接站、接機又暫時打不到車的那二三十分鐘,我會脆弱地覺得:如果有個會跑來接站的伴侶,可能還是挺好的(買房、創業時倒沒想過,因為我壓根兒不需要,甚至還嫌他們礙事),但這種情緒也就維持那十幾分鍾,打到車就消失了。

這些年也不是沒人追,是我愛得上的人一個沒有。“愛我但我不愛”的人若來接機接站,我寧肯排隊打車排到第二天早上。

現在,很多人談起離婚女人再婚難,總覺得是離婚女人條件太差,才找不到相匹配的物件。

但我覺得,導致這一現象的一個重要原因(沒說是全部原因),並不是“離異女性沒人要”,而是“離異女性再婚意願低”。

都說離婚後女人在擇偶市場上不如男人吃香,可大家想過一個問題沒有?離婚後還願意出來找物件的數量,男人比女人多很多啊。

這一點,從男性女性喪偶後的表現中,也可以看出點端倪。男性喪偶後,大多耐不住寂寞,需要趕緊找個人來照顧自己,甚至不管對方是誰;而女性喪偶後,卻可以寡居很多年而怡然自得。不信你去看看城市裡、鄉村裡,到底是寡婦多還是鰥夫多就明白了。

男性的抗擊打能力,其實並不顯得比女性強。

你以為只有離異女性才會面臨輿論的羞辱?男性也有的。

在職場、官場、生意場上,流行著一種比較不客觀的言論:“連老婆都搞不定,還搞得定員工(生意、工作)?”很多離異男人為了展示自己“搞得定”,可能會在離異後快速開始下一段婚姻。

在傳統社會中,“男主外,女主內”,離異男性之前有前妻料理家事,一旦妻子離去,家庭生活幾乎就陷入混亂和癱瘓。此時的男人就顯得苦不堪言,急需尋找另外一個“賢內助”填補空缺。

女性大多情感外露,離異後可以透過傾訴、流淚等方式宣洩婚變帶來的不良情緒,而傳統社會對男性的要求是“男兒有淚不輕彈”,導致他們當中很多人更難自我消化,更容易求助外界的力量。

比如,很多男人離婚後有一種羞恥感、挫敗感,所以想盡快以再婚的方式雪恥,以結束這種感覺。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男人再婚時,擇偶要求並不高,“能湊合著用”就行,而女性則相對比較挑剔。

很多女人再婚難,不是因為沒人要或找不著,而是經歷過一段失敗的婚姻後,大部分離異女人對第二段婚姻的質量要求更高,也更不願委身將就,因為自己一個人也能把日子過得挺好。

在中國,女人要願意將就,想找個男人還不容易?而男人找女人?嘖嘖,去紅燈區走一遭就知道了,你若沒錢,連門都進不去。

我身邊離過婚的女人特別是單親媽媽們,要麼就踏實、安穩地帶著孩子過,要麼就去進修學習或創業賺錢,要麼遊歷世界,要麼追求興趣愛好或精神提升去了,基本都不怎麼出去找物件了。

離異女性再婚意願低,這不僅僅是中國特色,而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哪怕在女權狀況比較好的西方國家,離異女性的再婚機率也低於男性。

英國一項對2000名成年人所進行的研究顯示,與女性相比,男性更期待再次進入一段婚姻,有再婚意願的男性比例是願意再婚的女性的兩倍。調查發現,47%的離婚男性很願意再次結婚。與此相反,在離婚女性當中,只有20%的女性會考慮再婚。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我覺得主要原因還是男性更容易在婚姻中享受到紅利。

這麼一想啊,我覺得離異女性不願再婚,其實跟“剩女問題”(無貶義)一樣屬於社會問題。

未來,如果中國直男癌群體依然很龐大,如果男人們還是把女人工具化,不願意重塑自己的婚姻觀、女性觀,那估計會有越來越多的中國女人不願意結婚。

這裡的女人,不僅包括未婚“剩女”,也包括廣大離異女性。

如果一個離異女性沒有談戀愛也沒有再婚,很多人會揣測說:她一定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其實,有沒有這樣一種可能:很多離異女性是發現了生活中原來還有很多比婚姻、比男人更好玩、更有趣、更有意義、更能讓自己快樂的事兒,所以對於曾經嘗試過的東西興趣度沒那麼大了?

有錢的話,手機就挺好玩的啊,而無趣的男人,現實中有辣麼辣麼多。

“前夫談戀愛了”,根本就不能成為我的世界裡的“新聞”。

畢竟,他啥時候不談戀愛啊,連我們婚姻存續期間他都在跟別人談戀愛。

哪天,我要是不能陪女兒或是要離開家一陣,會跟她解釋清楚我具體要去幹嘛。

在孩子面前,我幾近於坦誠、敞亮,幾乎從不說謊。

王木木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來接他,永遠只有三個字:爸爸忙。

女兒要是追問,他就又三個字:有點事。

一般來說,他語焉不詳說這三個字的時候,可能就是去談戀愛了。

這話,他說了有很多次。

我跟他說,其實,即使你去談戀愛,也可以跟小孩明說的,小孩不會怎樣的。

有一天,小孩問我:“爸爸為啥不來接我啊?是不是又揹著我偷偷談戀愛去了?”

我說:“可能吧!我也不知道。你爸一直神神秘秘的。其實,實話告訴你,也沒關係的吧?”

女兒說:“是的啊,有什麼好保密的。那,媽媽,你啥時候談戀愛啊?你也談啊。”

我說:“媽媽沒空,而且暫時遇不到合適的人。要不等你長大了再談?你談一個,我談一個。四個人,剛好組成一桌麻將。”

女兒問:“那如果你談了我沒談,或者我談了你沒談呢?“

我說:“那就鬥地主。”

女兒問:“那如果都沒談呢?我們都是單身狗。”

我說:“那就下圍棋、下象棋。”

女兒又開始唱她以前編排的歌:媽媽是個單身狗,我也是個單身狗,兩個單身狗,一起往前走……

我知道前夫一定會在四十歲來臨之前再婚再育,因此,很小就注重給女兒做好引導。

早在孩子六七歲的時候,我就認認真真跟她講了我和她爸爸分開的原因(沒講太具體)。

我說,起初你爸爸對我挺好的,所以我決定跟他住(小孩不大理解結婚的概念)一輩子。後來,我懷了你以後,你爸爸就對我不大好了,我就很傷心,經常哭。我們倆開始頻繁吵架,只要一住在一起就吵,媽媽覺得這樣下去對他不好、對我不好、對你也不好,所以我們就商量著分開住了。

女兒插話說,可我只有一個,所以你們倆玩“石頭剪刀布”來決定誰有資格和我住的,是不是?媽媽出了剪刀,爸爸出了布,媽媽贏了,所以我和你一起住。

我說,是。你上小學後,會看到很多同學的爸爸媽媽都住一起而你沒有,會很羨慕對吧?

女兒說,是。

我說,這世界有很多種家庭。有的家庭裡,父母住在一起,很恩愛。有的家庭特別富有,家裡甚至有直升飛機,只是爸爸可能經常不在家。有的家庭父母住在一起,但天天吵架、互相慪氣,甚至還有父母打架的,吵完打完就打罵小孩出氣的。有的家庭裡,有的小孩的爸爸或媽媽去世了。有的家庭的小孩,不是父母親生的,但父母很愛Ta。有的家庭很窮,小孩缺衣少食、上不起學。有的家庭裡有殘疾人,要麼是爸爸或媽媽殘疾,要不是小孩殘疾……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家庭,每個家庭都不一樣,父母不住在一起的家庭一點都不特殊。如果有人因為這個嘲笑你,你可以說Ta不禮貌。嘲笑別人也是一件不禮貌的事,我們也不能因為別人窮、殘疾、學習成績差而嘲笑別人不是?

女兒說,是的。

我繼續說,以後啊,你爸爸可能會有跟他住在一起的阿姨,媽媽可能也會有跟我們住在一起的叔叔,也有可能沒有。爸爸家的阿姨是幫著來照顧爸爸、幫爸爸分攤壓力的,不是要替代媽媽的,如果她很友好地對你,那你也要很友好地對她,因為咱們要做一個有禮貌的小朋友。媽媽這邊呢,將來可能也會出現一個叔叔來幫媽媽的忙,比如媽媽開車帶你出去玩時,就不需要再媽媽開車了,有人幫開車了,媽媽就可以陪你一起坐在後座,而不是像過去一樣把你一個人留在安全座椅上。他呢,也不是來替代你爸爸的。這個叔叔一定會對你很友好,不友好的人媽媽根本不會讓他來幫忙,那你也要友好的對他。當然,也許這樣的阿姨或叔叔都不會出現在你生活中,或只出現一個阿姨,根本不會有什麼叔叔,但你記住,不管出現不出現,爸爸媽媽會一直愛你,就行了。

女兒說,我明白了。

我也不知道她聽得懂多少,不過,有些道理,早灌輸早好吧。與其等感染“疫病”後再“醫治”,不如提早打預防針。我也只想告訴她兩點:第一、被人嘲笑不一定是因為自己值得嘲笑,而是因為嘲笑你的人沒素質、沒禮貌。第二、《白雪公主和七個小矮人》(她最近最喜歡聽)裡的後媽,只是童話故事裡的角色,而現實生活中的“後媽”各不相同,咱們以善報善。當然,你媽會盡力活長一些,活到等你比我還要大很多的時候,我還能保護你。

但是,王木木聽不到這些,他的思維還是停留在過去。

又或者,他的潛意識裡,認為自己公開戀愛或再婚資訊,對我們是一種傷害。

又或者,他覺得沒有到把人家娶進家門的那一刻,不適宜向孩子公開,畢竟,一個爸爸談很多次戀愛,可能會影響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

可以理解,但我覺得沒必要。

跟孩子好好解釋一下,總好過硬邦邦的“有點事”三個字。

我知道的,在有些家庭中,確實會存在這樣的對話模式——

男人:“這兩天我要去忙一下。”

女人或孩子:“忙什麼呀?”

男人:“有點事。”

離婚之前,王木木這麼跟我對話。

現在,他又這麼跟小孩對話。

骨子裡不願意把女人、孩子當成平等個體來看待的男人,確實很容易這樣。

他覺得他犯不著跟你坦誠,可能是怕你知道事實的真相,也可能是怕自己說的你聽不懂。

我不會這樣對待自己的伴侶和孩子。

有時候,我跟合夥人打完電話,逗號會問我:媽媽,發生什麼事了?

我說,你好奇嗎?

逗號回答,是啊。

然後,我就會用她能聽懂的方式,解釋一下公司發生了什麼事。

我覺得這是很好的、讓孩子開拓眼界、增強與自己的感情的機會。

孩子在跟你交流的過程中,也會有一種“媽媽把我當朋友、當自己人”的安心感覺。

但是,我只能用這個理念,去管好我自己。

有一回,我終於忍不住跟王木木說:

結你的婚,下你的崽,不必顧慮我和娃怎麼看,也不必刻意隱瞞。活敞亮點,大家都不累!

無非就是因為知道他在很多事情上“習慣性不敞亮”,所以,想盡可能地讓他打消“不敞亮”的顧慮(比如,顧慮我和孩子會因為他再婚而有情緒),減少點溝通成本。

沒離婚那會兒,他在很多我根本不介意的事情上說謊,結果反而把事情搞得複雜化,把矛盾擴大化。我不認為,今天的他,能比過去進步了許多。

我懷孕那會兒,讓他開始交家用(他之前都沒這意識),當時他的財政貌似還由他父親掌管(他父親給他發工資),他拿不出錢來,卻又不跟我說實話,而是跑去找朋友借錢,悉數交給我。

結果,他找朋友借錢拿給我的事被他爸知道了,他爸大怒,然後,一夜之間,我成為了“試圖靠結婚斂財”的惡婦。

而我,那時候才知道他給我的錢,是借來的。

我們離婚後兩年吧好像(記不大清了),王木木按慣例,每週日來接女兒。但某個週日,他只是來看了女兒一眼,就說自己“有事先走”。

我看他也不是很急的樣子,就問:“去辦啥事兒啊?你看女兒也挺想和你多待一會兒的。如果你帶著她去,沒啥不方便,那也可以帶著去,晚上再送她回來就行。”

他答:“去對面的醫院辦點事。”

人家都這麼回答了,我也就沒有再問。他向來都神神秘秘,而且認為“辦A事和陪伴B是衝突的”。像我,出差去北京開會,都把兩歲多的孩子帶上去見見世面(開會期間請朋友照看孩子,開完會再帶孩子游玩),在他看來是不可思議的事。

然後,大概是這件事發生兩年後,我才知道他姐生了個孩子。

再推算一下時間,生孩子的時間應該就是他說“去對面的醫院辦點事”的那個周。

我幾乎可以斷定,那個周,那就是去醫院看他生完孩子的姐姐。

我至今不明白他當時“語焉不詳”是為個啥。直接跟我說他姐在醫院生孩子,也完全OK的啊。

難道是擔心我由此聯想到當初我生孩子時他不在,然後找他算賬?

可是,他直接跟我說實話,我也不會怎樣啊,我們的恩怨早就隨離婚一筆勾銷。

平時他也不這樣,但凡遇上點他覺得應該要瞞著你的事情,就開始遮遮掩掩。一遮掩,原本可以靠坦誠溝通就解決的事,事後全部往不可控的方向發展。

這麼多年過去,我真的覺得他一點都沒變。

哪天他要是忙著結婚,陪產,沒法按約定來接孩子,估計也就只會跟我們說一聲:“我有事忙。”

沒別的,就是想當然地認為我和孩子會因為這些事不高興。就……我們還沒怎樣呢,他自己就先心虛了。

一心虛,做人、做事就不夠敞亮。

這真的會額外給我們增添許多溝通成本以及不必要的矛盾和誤會。我怕極了這一點,但無能為力。

一想到將來,我可能會在不知情(不知他再婚)的情況下找他幫個“朋友間都會正常幫”的小忙,而他幫我那麼點小忙都怕他老婆生氣而瞞著他老婆,以致於最終釀成誤會……我就想跟把他拉黑,徹底不相往來。

比方說,我甚至能想象這樣一個畫面——

某天下雨,他接送孩子時,順道也順了我一程,但我當天手裡提的東西有點多,車到地下車庫後,我著急下東西,忘記拿傘。

他老婆第二次去坐車,發現了把傘,問是誰的,然後,他怕他老婆生氣,就說是“同事的”。結果,我女兒有次不小心說漏嘴,說那傘是我的……

完了,他老婆就會狐疑:“你為什麼說謊?”

一件原本我和他老婆根本都不介意的事情,最後可能會因為他的不夠敞亮,結下了矛盾的種子。

歸根結底,可能還是因為我和他完全活在不同的價值觀體系裡,我們對同一個人、同一件事的判斷分析“南轅北轍”,但人又都習慣以己度人,因此,我們對彼此的人品、心胸、情緒、反應均存在誤判。

我對王木木是否存在誤判不知道,但他對我的心胸和作派,一直是誤判了的。

我們所持的價值觀完全不同,他理解不了我,我也理解不了他。

在他的眼裡,一個不肯原諒出軌丈夫的女的,必定獨佔欲強、心眼小。離婚後,也一定還會這樣。

可是,我真不是這樣的啊!

離婚後,我是可以接受和他、他的再婚老婆、再生的孩子坐在同一個桌子上為我女兒慶祝生日的女的。

只要這一場合中所有人都能做到敞亮、磊落、友善,和他老婆一起出遊,我都完全OK的啊。

離婚後,很多男人還會習慣性地把前妻當成“自己的女人”,所以,Ta們當中有很多人根本不相信前妻對自己的現妻沒有嫉妒心、不含敵意。

然後,他們總是習慣性地給生活加戲。比如,腦補前妻在知道自己跟現任妻子的恩愛細節後,痛不欲生。

我不知道王木木是不是這樣,我只知道——“會這麼想的男人,都太自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