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長沙開福區錢隆國際小區91戶業主,透過湖南城福物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慧泊停車)購買小區地下車位,誰知車位用了不到一年,91戶業主就收到開發商的告知信,稱湖南城福物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沒有將收取的車位款交給開發商,開發商與其已解除車位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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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陷經營危機
委託第三方銷售車位籌款
代銷車位91個
700餘萬車位款未交給開發商
雙方解除車位合作協議
91個車位使用權留至3月底
按照開發商的通知,這91戶業主買下的車位,使用權只能保留到2022年3月31日。兩個月以後,自己的車位真要被開發商收回?業主們非常著急。
自己花錢買的車位,又要被開發商收回?長沙開福區錢隆國際小區的業主告訴記者,事情還得從2020年說起,當時開發商出現經營危機,有兩棟住宅樓陷入爛尾,為了籌集工程款,開發商委託湖南城福物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統一對外銷售小區的地下車位。
業主們表示,當時開發商的這一決定,也
得到了長沙開福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批准
。
得知自己交納的車位款會自動劃轉至政府的復工復產專項賬戶後,業主們這才放心買下了車位。
2021年1月買下車位後,業主們就在催要發票,誰知就在2021年的12月31號,購買了車位的91戶業主都收到了開發商的告知函,開發商稱由於城福公司違反車位合作協議,欺騙業主,欺騙公司,惡意霸佔車位款,開發商已在2021年11月15日依法解除了與城福公司的合作協議。
開發商發給業主的告知函稱,為配合91位業主維權,開發商保證這91個車位在2022年3月31日前,暫不對外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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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公司稱暫無車位銷售
負責人電話關機
多部門介入
要求銷售公司支付車位款
銷售行為構成“表見代理”
開發商應依約交付車位
業主在開發商授權的情況下,透過第三方銷售公司購買車位,現在卻因為開發商與銷售公司的糾紛,91戶業主將遭遇車位被收回、車位款打水漂的窘境。
業主們認為,自己交錢買車位,現在車位的使用權卻無法得到保障,開發商以及第三方銷售公司應積極友好溝通,給出解決方案。
按照開發商發出的告知函,
因700餘萬車位款遭銷售公司截留,長沙錢隆國際小區91戶業主的車位使用權,僅保留至今年的3月31號
。
那麼,湖南城福物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為何要截留車位款呢?
眼見現場工作人員無法處理此事,記者立即撥打
湖南城福物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電話,但電話已處於關機狀態
。
對此,授權第三方銷售車位的開發商表示:
長沙開福區湘民社群表示,針對91戶車位將被收回一事,開福區住建局以及秀峰街道都已介入此事的協調。
針對此事,律師認為,開發商授權城福公司在小區代銷車位,
小區大部分業主與城福公司聯絡後成功購買了車位,因此業主有理由相信城福公司有權代開發商簽約並收款
,即城福公司的簽約收款行為構成《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的
表見代理
。
如果開發商在出售車位時,
沒有明確告知業主不得與城福公司直接簽約打款,那麼,開發商就應承擔表見代理的後果,依約向業主交付車位,無權二次銷售
。目前,錢隆國際的開發商與湖南城福物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已經就車位款進行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