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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蓬國:女副局長大鬧營業廳,真的“正常”嗎?

李蓬國:女副局長大鬧營業廳,真的“正常”嗎?

近日,湖南嶽陽,網友爆料岳陽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吳某桃大鬧營業廳,怒摔顯示器,其丈夫對營業員大吼:“我收拾你!”。記者致電岳陽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任楊主任表示吳某桃系該局副局長。隨後記者聯絡到岳陽縣政府。工作人員稱:正在處理,但結果還沒出來。隨後工作人員稱:“你們報道一個縣裡這麼小的糾紛,有很大報道價值嗎?”(9月20日《大河報》)

堂堂副局長,居然大鬧營業廳,怒摔顯示器,當地居然迴應稱“發洩個人情緒很正常”。我以為,無論是“副局長大鬧營業廳”,還是當地的迴應,都很不正常,應該嚴肅對待,嚴肅處置。

該事件有影片有真相,涉事女副局長在中國移動營業廳辦理業務時,突然打砸顯示器,並摔向營業員,手指著對方怒罵。如此囂張跋扈的官老爺作風,實在令人氣憤!雖然廣大網友憤怒不已,但當地卻頗為淡定,認為此舉過是“正常”反應。

政府工作人員表示:吳某桃副局長只是普通幹部,發洩個人情緒很正常,正調查移動營業廳有無工作瑕疵。在一個縣裡,副局長怎麼可能是“普通幹部”“普通群眾”?這難道不是睜眼說瞎話嗎?在公共場合打砸,又豈止是“發洩個人情緒”的“正常”反應?

倘若是普通市民作出這種舉動,不可能被認為是正常之舉,怎麼到了副局長這裡就“正常”了呢?只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她經常作出類似舉動,經常以類似方式對下屬或群眾“發洩個人情緒”,所以,對她而言,此舉“很正常”。另一種可能,因為她是副局長,就擁有欺壓他人的特權,所以耍官威“很正常”。

試想一下,倘若是營業員等市民或者這位副局長的下屬,向她怒摔顯示器,並指著她的鼻子怒罵,她還會覺得是“發洩個人情緒很正常”嗎?只要是個正常人,應該都不會如此表態。也就是說,所謂副局長怒摔顯示器是“發洩個人情緒很正常”,同樣屬於睜眼說瞎話,侮辱群眾智商。

縣政府工作人員還表示“正調查移動營業廳有無工作瑕疵”。無論營業人員是否有錯在先,副局長夫妻都不該打砸、辱罵、恐嚇。難道,他們就是這麼幹工作,就是這樣對待下屬和群眾的?據營業廳表示,該事件發生在上週二,當時他們已報警。事情已經查了好幾天,就連營業員的“工作瑕疵”都查不出來,難道還強加“莫須有”的罪名嗎?難道,只要查出或編出營業員的“工作瑕疵”,就能證明副局長有理了嗎?

縣政府工作人員反問記者,“你們報道一個縣裡這麼小的糾紛,有很大報道價值嗎?”在他們看來,官員耍官威是再“正常”不過的“小事”,根本不值一提,更加不值得報道。換言之,習慣就好,不必大驚小怪。

當官就可以耍威風,居然成了某些地方的風氣和“共識”,不以為恥,反以為“正常”,豈非咄咄怪事?群眾路線在一些地方成了“虛線”,不得不引起足夠的警惕。官僚主義在一些地方依然根深蒂固、我行我素,不得不引起足夠的警醒。(文/李蓬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