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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奇案:婦人洗澡時被害,口含鮮血,包公從一隻死蜘蛛悟出真兇

北宋仁宗年間,孔子的家鄉山東兗州府曲阜縣發生了一個奇怪的案件:秀才呂如芳的妻子陳氏剛洗完澡就被人玷汙殺害,而且她口含鮮血,門窗也從裡面鎖好了,兇手卻不知去向。

當時,呂家七歲的婢女秋桂聽到主母的孩子在啼哭,就過來喊她,卻沒有人應,推門又推不開,只好去喊住在隔壁的僕人程二的妻子春香。兩人一起破門進屋後,發現主母陳氏早就已經死了。

兩人大驚失色,急忙跑出來去喊族人幫忙。大家商議後,就讓剛收莊稼回來的僕人程二立刻寫了狀子來到了縣衙上告。

縣令不敢怠慢,急忙帶了一幫衙役和仵作前去驗屍,只見陳氏袒身露體,口中流出鮮血,脖子上也是一片青紫色,死狀甚慘。驗完屍後,縣令就令官差將她趕緊收斂了。

這時,在圍觀人群中的吳十四和吳兆升兄弟倆對縣令說:“這個婦人一向光明正大,想必是遭人強姦時,她拼命喊叫,最後被賊人給掐死了。而她的僕人程二的妻子春香一直跟張茂七私通,人盡皆知,很可能是他們合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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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聽了,覺得很有道理,就把程二、春香和張茂七等人一起帶回了衙門,還命人把陳氏的孩子送到了她母親家裡去哺乳。

在公堂上,縣令仔細地詢問了程二,得知陳氏正是當地富戶呂毓仁的獨生子呂如芳的妻子。

呂如芳生得俊朗非凡,而且從小聰明過人,十歲就考中了秀才,深得曲阜縣教習副使陳邦漠的喜愛,便託人將女兒月英許配給了他。

幾年後,呂如芳長大成人,呂毓仁託表兄傅文學向陳邦漠約好了日子,就給兩人辦了婚事。在兩位新人中,呂如芳才高八斗,前程萬里;陳月英國色天姿,惹人羨慕;大家都說他們真是天生的一對。

誰知,在婚後不久,呂毓仁夫婦倆雙雙因病亡故。呂如芳悲痛不已,為父母守孝三年後,又和妻子陳氏生下了一個兒子,取名叫麟兒。

孩子剛生下不久,呂如芳因求取功名心切,便拋下了妻兒前去趕考,誰知在路上遇見了倭寇,被他們給抓走了,只有僕人程二逃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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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聽完程二的述說,又問他道:“你的主母被人強姦致死,都說是你的妻子春香和張茂七通姦同謀,你難道不知道嗎?”

程二答道:“小人這幾天正在忙著收割莊稼,昨天才回來,詳細的情況我也不知道,還請大老爺去問小人的妻子春香便清楚了。”

縣令點了點頭,就問春香道:“有人說你與張茂七通姦合謀,強姦殺害了主母,你快從實招來,以免皮肉受苦!”

春香大喊冤枉,急忙辯解道:“大老爺,小婦人與張茂七通姦不假,卻並沒有合謀強姦主母。”縣令不信,命人對她用刑,將她夾了起來。

春香受刑不過,只好招認道:“大老爺,我真的沒有殺害主母,只是張茂七見主母年輕貌美,曾經跟我說過,讓我去幫忙給他撮合,我見主母光明正大,不肯去做。現在想來,殺害主母的事情一定是張茂七乾的。”

張茂七一聽跳了起來,分辯道:“我當時只是隨口一說,後來就把此事丟開了,我並沒有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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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大怒,命人將他痛打了一頓,扔在一邊,又命人將秋桂帶了上來,好言勸慰道:“你知道你家主母是怎麼死的嗎?”

秋桂雖然只有七歲,卻聰穎無比,慢條斯理地說道:“我也不知道。只是主母洗澡時,讓我打完水後就看著小孩,她進屋後又關了前後屋門。我曾隱約聽到裡面有些聲響,像是嘴裡說不出話來的樣子,隨後便沒有聲音了。後來,孩子啼哭,我就去找主母,門還是關著的,裡面也沒有動靜,我只好去喊春香姐姐一起從後面的暗道進去,發現她已經死了。”

縣令聽罷,沉吟了片刻,問她道:“吳十四、吳兆升兩人以前來過你們家嗎?”秋桂答道:“沒有來過。”

縣令又問:“張茂七曾經來過嗎?”秋桂道:“他倒是經常來我們家,一來就去與春香姐姐調笑。”

縣令見狀,也不再發問,便提筆判道:張茂七與春香同謀,由春香安排他藏在暗道,趁陳氏洗澡時突然闖入,意圖強姦陳氏,誰知陳氏抵死不從,大聲喊叫,張茂七擔心事情敗露,就將她掐死了。春香見死了主母,索性喊叫起來,又把責任全部推給了張茂七。接著,還判了他們的死罪,又讓程二回去先將陳氏埋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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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一經定讞,縣令便將案卷寫了公文報告給上司,只待批覆後再驗明正身,將他們秋後處斬。

幾天後,剛好包公代天子巡視百官,路過曲阜縣,張茂七的父親張學六聽說兒子冤枉,就寫了狀紙告到了包公座下,說曲阜縣令屈打成招,草菅人命。

包公接了狀紙,仔細地審閱了這件案子的卷宗,又將張茂七帶來公堂,對他說:“你的死罪已經定了,未免再受皮肉之苦,你趕快將陳氏房中的傢俱物什一一道來。”

張茂七急道:“青天大老爺,我並沒有去過她的房中,怎麼可能說得出來呢?”包公不聽,命人要對他施以重刑。

張茂七叫苦不迭,只好胡說了一通。包公命人記了下來,稍一對比,發現完全對不上,心中不免有些疑惑。

當天晚上,包公又在思考案情,卻突然一陣倦意襲來,不由得伏在案上睡著了。彷彿之中,有一個女子跪在他面前,對他張口吟了幾句詩:“一史立口阝人士,八厶還誇一了居;舌尖留口含幽怨,蜘蛛橫死恨方除。”說罷,又隱隱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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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大驚,一下子醒了過來,發現原來只是一個夢,可又看到有一隻大蜘蛛,已經口開舌斷,死在了卷宗上面。

包公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夢的含義是什麼,只是猜測陳氏的死因,不是姓史的人乾的就是姓朱的人乾的。

第二天,包公又將春香帶上了公堂,問她道:“你家親眷和朋友中,可有什麼姓史的和姓朱的人?”

春香想了想說:“倒是沒有聽說過有姓史的人,只有一位吏部的朱公子朱弘史,曾與我家主人呂相公相好,只是主人被擄走後,他就再也沒有來過。這位朱公子和黃國材相公就在附近讀書。”

包公聽了,揮手讓她下去了,又細細思索了一番,最後恍然大悟:“第一句的一史立口阝人士,一史是個吏字,立口阝是個部字;第二句的八厶還誇一了居,八厶是個公字,一了是個子字;這兩句分明就是說的吏部公子。而第三句的舌尖留口含幽怨,卻不知道是什麼意思;第四句的蜘蛛橫死恨方除,橫死的諧音是弘史,也就是說只有朱弘史死了,才能發洩她的仇恨!”想到這裡,包公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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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包公來到縣裡評判秀才們的書法,把朱弘史列為第一,黃國材列入第二。又對朱弘史的書法大為讚賞,卻發現他的舌頭有點不同,就讓他先行退下,趁機問黃國材道:“朱弘史相貌堂堂,文采出眾,怎麼舌頭好像有點問題呢?”

黃國材答道:“他原來不是這樣的,我們曾一起在崇峰裡讀書,他卻忽然在六月初八這天夜裡丟失了舌尖,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所以說話不太利索。”

包公想到案卷中記載的陳氏被殺正是六月初八的晚上,兩者正好相同,就派人又將朱弘史拘來審問,稍一用刑,他便立刻全部招供了。

原來,朱弘史曾經在呂如芳和陳月英的婚禮上見過她,被她的美貌所吸引,以致無法自拔。到了呂如芳被擄走後,他經多方打聽,得知張茂七和陳氏的女僕春香偷情,春香家還有一道暗門可以直接通到陳氏的中間房屋。於是,他就定了一個計策,趁程二不在家時,悄悄地找了個機會藏進了暗道,又進入了陳氏裡間的房屋。

陳氏進來洗澡時,剛洗到一半,突然記起裡間的門還沒有關,便走出來關門。這時,朱弘史突然衝了出來,摟住她就要用強。陳氏抵死不從,趁機咬掉了他的舌尖。朱弘史大怒,伸手把她掐死了,又匆匆忙忙地從暗道裡逃走了。

至此,這件奇案終於真相大白,包公命人將張茂七和春香各自打了五十大板後予以釋放,隨即又張榜公佈了朱弘史所犯的罪行,將他斬首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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