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8 月 16日丨
復星醫藥(02196。HK)公佈,
近日,公司控股子
公司湖南洞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洞庭藥業”)
收到國家藥品監督管
理局頒發的關於鹽酸阿米替林片的《藥品補充申請
批准
通知書 》(通知書編號
:
2020B04328
),該藥品透過
仿製藥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
價。
該藥品 屬於三環類抗抑鬱藥,主要用於治療焦慮性或激動性抑鬱症。
2019
年度,洞庭藥業
該藥品於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下同)的銷售額約人
民幣
2233
萬元。
截至公告日,於中國境內已上市的鹽酸阿米替林片包括
洞庭藥業、
常州四
藥製藥有限公司、
江蘇恩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的鹽酸阿米替林片。
根據
IQVIA
CHPA
最新資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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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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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球領先的醫藥健康產業專業資訊和戰
略諮詢服務提供商;
IQVIA CHPA
資料代表中國境內
100
張床位以上的醫院藥品
銷售市場,不同的藥品因其各自銷售渠道佈局的不同,實際銷售情況可能與
IQVIA CHPA
資料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
,
2019
年度,鹽酸阿米替林片於中國境內
銷售額約人民幣
795
萬元。
截至
2020
年
7
月,洞庭藥業現階段針對該藥品一致性評價累計研發投入約
為人民幣
983
萬元(未經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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