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馬金瑜丈夫:“我將爭奪孩子撫養權”,為何這才是“互撕真相”?

馬金瑜丈夫:“我將爭奪孩子撫養權”,為何這才是“互撕真相”?

馬金瑜丈夫接受媒體採訪

隨著“階段性調查結果”的釋放,另一個“拉姆”馬金瑜事件,所產生的輿情暫時走向緩和,並且“扎西”也重新做回“謝德成”。從某種意義上而言,馬金瑜和謝德成除卻離婚這條路可走,已經別無選擇,即便有關“家暴的事實”至今沒有被實證。

在一定程度上,馬金瑜之所以祭出刷屏文《另一個“拉姆”》,大機率也應該是為在離婚過程中更好的“爭奪孩子撫養權”,畢竟要想離婚或單純的打擊丈夫謝德成,不至於等到現在才出手,而且還是花拳繡腿不傷身的操作。這一點上,其實從謝德成的發聲中也能看得出來,他說對馬金瑜還有感情,為孩子也願意複合,不管怎樣都不會放棄孩子撫養權。

說到底,謝德成最好的打算還是“大團圓”(大機率難實現),兜底的打算卻直指“孩子撫養權”。不得不承認,夫妻離散走向“互撕”地步,最後的糾葛就只剩下“爭奪孩子撫養權”,至於共同的過往,多數時候都會瞬間坍塌。

之所以這樣講,並不是說“孩子撫養權”歸父歸母有什麼異同,而是對於婚姻離散的現實,父母但凡走向離婚局面,就意味著孩子只能“選邊站”,而非是理想圖景中的,父母離散,親子關係不變。並且在很多情況下,即便有些離散夫妻都自稱“撫養權歸我,是為孩子好”,所以才“爭奪孩子撫養權”,但終究還是無法掩飾自私的初衷。

因為在具體的婚姻離散過程中,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講,並不能以局外人的視角去審視曾經的親密關係,以至於會想盡一切辦法在最後的時刻還要給對方一擊,這種時候,往往孩子最容易成為“互撕道具”,所以我們常說單親家庭的孩子容易出現心理問題,也是客觀的存在。

當然,不否認有些夫妻離散後還能較好地處理親子關係,但是能上升到這般認知水平的父母確實是鳳毛麟角。所以,就“爭奪孩子撫養權”的問題,追溯到問題的根本層面上,還是個互撕問題,而非是“為孩子好”的問題。

要承認,離散夫妻在“爭奪孩子撫養權”的過程中,最常見的“爭奪詞”是“我更有能力讓孩子成長好”。可事實上,單親家庭的孩子成長的好不好,十之八九看自己的命數,而父母在離婚時堂而皇之的承諾,往往是靠不住的。

在這個問題上,如果夫妻之間已經鬧到老死不相往來的地步,那麼就孩子撫養權歸屬最理性的處置是“最大限度地保證孩子成長的物質環境”,要不然,談什麼“我更愛孩子”或“不再嫁(娶)”都顯得毫無意義,只能算為日後打臉提前給對方蒐集證據而已。

只可惜,即便絕大多數夫妻在離散的過程中,都信誓旦旦地認為自己可以讓孩子成長好,可回到馬金瑜和謝德成的現實中,他(她)們連自己的生活都沒有處理好,卻還堅稱自己能把孩子撫養好,這著實讓人感到些許荒誕,也不知道他(她)們哪來的自信。

與此同時,馬金瑜在未告知丈夫謝德成的情況下,就把3個孩子帶走,這確實有些“不正常”。其一:作為母親帶孩子突然出走,基本上可以實證夫妻關係瀕臨破裂或是無法挽回,當然也不排除有些女性拿孩子反要挾丈夫的可能性;其二,妻子帶孩子逃離丈夫,還有可能是丈夫對孩子不好或無法撫養好孩子。

就“其一”來講,這應該是馬金瑜帶走孩子最可能的解構邏輯。只是,如果不能實證家暴的存在,只是能確認“夫妻吵架”和“夫妻打架”,那麼馬金瑜和謝德成各自都只能得到部分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從經濟層面來講,依然是要走向共同撫養。

而對於“其二”的現實,就馬金瑜當前的處境來講,她的說服力好像也不強。因為回到法理層面,“爭奪孩子撫養權”並非是靠嘴,而是要靠各自的物質提供能力。畢竟對於孩子的成長來講,僅憑“我對你好”,“我更愛你”是不夠的。因為最好的愛的前提是“對孩子負責任”,在這個層面上,馬金瑜和謝德成都是不合格的父母。

之所以討論不合格的父母,其實是想追溯不合格的親密關係建立。在這個問題上,其實“閃婚”,“離婚”都不是什麼大問題,只要當事者能透過既定的方式互相成全,所有的構建和消解都可能通向幸福之路,所以輿論中泛起的“閃婚”原罪自然是立不住的。

坦率地講,“自己總是對的”才是親密關係破裂的緣起,當然也包括不敢面對真實的自己。在另一個“拉姆”馬金瑜事件中,無論是馬金瑜的發聲,還是謝德成的迴應,都總讓人覺得不夠坦誠或是不敢面對殘酷的真相,這導致他(她)們在風波中,只能是各說各話。

就好像,作為曾經的親密夫妻,到最後只能依賴共有的骨肉進行彼此折磨。不得不說,即便所有父母都清楚孩子是無辜的,但是在走向夫妻關係潰敗的過程中,絕大多數人都早已忘掉這一常識,以至於“孩子,跟我走”將成為最殘酷的離婚物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