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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我們深深愛過

原標題:婚外情,最後會有好結果嗎?

作者:彬彬有理

最近在網上看到一段很扎心的話:

我吹過你吹過的風,這算不算相擁;我走過你走過的路,這算不算相逢;我淋過你淋過的雪,這算不算共白頭;我望過你望過的月,這算不算共嬋娟。

讀完,讓人淚目。

是啊,世上的事,就是那麼無奈,有的人相見卻不相愛,有的人相愛卻不能相見。

就如世上有一種痛,叫做“情人”,既不能相濡以沫,也不能相忘於江湖。

無論你們如何拼命抵抗,終究難逃命定的結局,最終只能含淚相望,思念成殤。

人人都說,喝酒喝到八分醉,愛人愛到八分情,可是誰又不是喝酒喝到吐,愛人愛到哭。

沒有經歷過的人,沒有在深夜買醉過的人,永遠都不會知道,愛一個人有多苦,更無法體會到那種愛而不得,退而不捨有多痛。

就像辛棄疾寫的這句悽美名句:

“若教眼底無離恨,不信人間有白頭。”

有些人,入了心,動了情,一夜相思盡白頭;

有些愛,從別後,憶相逢,幾回魂夢與君同。

想起一位讀者給我寫的一條留言:

“想放棄你,又想糾纏你,想要退出你的世界,又害怕失去你,伸手怕犯錯,縮手怕錯過,愛一個人真的好苦。”

其實,生命中,能遇上如此美麗的意外,已是一生的幸運。

所以,就算再苦,就算再痛,就算不能在一起,但只要留在心底,一樣可以天荒地老。

記得董卿寫過一段話:

無論我們最後生疏成什麼樣子,曾經對你的好都是真的,就算終有一散,也別辜負相遇,希望你不後悔認識我,也是真的快樂過,如果能回到以前,我會選擇不認識你,不是我後悔,是我不能面對現在的結局。

這讓我想起耳熟能詳的一句話:

“我們下輩子相遇要在正當時,我正逢嫁人,你正逢娶妻,你許我一生,所愛皆我,我許你一世,滿心滿眼皆是你!”

人的出場順序真的很重要,有的人相遇得太晚,終只是“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的遺憾。

人生很多時候就是這樣,有些選擇你不想做,卻不得不做;有些人你不想離開,卻不得不放手。

那個曾帶給你刻骨銘心愛戀的人,終難成陪伴你終老一生的枕邊人。

即便你們再怎麼相愛,都無法和命運之手相抗。

因為世間事,殘酷如斯:

多的是愛而不得的人,藏在無法被提起的,潮溼的夢裡;

多的是求而不得的痛,藏在最隱秘深處的,寂寞的心底。

《匆匆那年》中有句臺詞:

“那時的我們,總以為人生只有相逢。卻沒想到,原來還有錯過,還有遺憾,還有來不及。”

遺憾歸遺憾,所幸未曾錯過;錯過就錯過,有幸深深愛過。

人生中,總有一些愛,等不來;總有一些情,放不下;總有一些人,見與不見,都不會再見;忘與不忘,都不會遺忘。

很喜歡李宗盛的歌,他的歌裡有這樣一句歌詞:

“我們的愛若是錯誤,願你我沒有白白受苦。”

總有那麼一些歌,讓我們悲傷,讓我們哭泣,但其實讓我們哭泣的並不是那些歌本身,而是藏在了回憶裡的那個人。

所以呢,即便我們的愛是錯誤又怎樣,只要此心不變,此情不改,不須旦暮廝守,不須海誓山盟,只需記住那個月夜,只需記住那個時辰,還有那厚意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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