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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丨請回答好“能不能帶活螃蟹上高鐵”之問

10月14日,浙江省永康南站內,一名男乘客攜帶一袋活螃蟹乘高鐵時,乘務員進行勸阻,稱螃蟹嚴重汙染了環境,肯定不能攜帶。隨後,男乘客當場踩死約8只螃蟹後帶上車。針對此事,鐵路部門表示,禁止攜帶鮮活農產品乘車,但螃蟹如包裝妥當可以在部分車站上車。

因為不能攜帶活螃蟹上車就當場踩死,從現場曝光的影片來看,那名男子確實有些許衝動與不理智。

高鐵上人群密集,且環境密閉不透風,螃蟹吐沫、味腥,勢必會使周圍的乘客心生厭煩。並且男子所攜帶的螃蟹僅僅用一層薄薄的塑膠袋進行包裝,活螃蟹好動,爪牙鋒利,很有可能會割破袋子,從袋子裡爬出來,繼而“四處橫行”,影響到周圍乘客安全。此外,螃蟹身為鮮活農產品,可能攜帶一些細菌和微生物,易造成環境的汙染和細菌的傳播,影響列車乘客的身體健康。

如此看來,乘務員對該男子及時的攔截和阻擾,也不是“小題大做”。畢竟,良好清爽健康衛生的高鐵環境需要所有人一起維護。

但是,對於這件事,我們絕不能止於對該男子的批評和指責就草草了事,看似表面的現象背後,有著更深層次的問題亟待處理。

高鐵乘務人員迴應稱,男子的行為違反了“禁止攜帶鮮活農產品乘車”的相關規定。活螃蟹確實屬於“活物”,於是男子便當場踩死,“活”的變成了“死”的,就可以帶上車了。邏輯上說得過去,但道理上未必行得通。螃蟹一旦死亡,體內的細菌就會大量繁殖,分解蟹肉,有的細菌還會產生毒素。這樣攜帶更容易散發異味,影響空氣清新,更加不衛生健康。看起來是“妥善處理”,實則是暗藏隱患。這個禁止攜帶“鮮活農產品”的規定,並不能有效應對這種情況的發生,其處理方式的合理性有待商榷。

另外一種說法是,該男子的行為違反了《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五十二條,規定中禁止帶入車內的物品中有“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按該規定處理,男子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不能攜帶螃蟹上車了 ,因為無論是“活”是“死”,螃蟹都是“動物”。

在10月6日,中國鐵路釋出的微信公眾號文章上則是這樣描述的:宰殺後的雞鴨、包裝好的海鮮和生鮮肉類,以及臘肉、臘腸、火腿等熟食製品,在不超重的情況下可以攜帶。從這裡看,活螃蟹似乎又是可以攜帶的,但是具體的“量”和“包裝”有明確規定。

三種不同的說辭,究竟孰對孰錯,孰能適用本次糾紛,還要一番討論和爭執,也就難怪人們心生迷惑,“活螃蟹究竟能不能帶上高鐵?”

事實上,不少網友表示,自己曾經帶過活螃蟹上高鐵,只是需要在包裝上下工夫。一位微博網友表示:“正確的做法是放在一個食品專用的保溫泡沫箱裡面,裝入冰塊,用膠帶纏緊打好包裝密封,保證沒有異味也不淌水避免汙染車廂內環境。這麼多年也沒有被攔下來不允許登車。”看起來,只要是包裝合理妥當,活螃蟹也可以順利透過安檢,成功來一次高鐵之旅。

但是,這些“包裝技巧”並不能在鐵路有關部門的通知公告、注意事項以及溫馨提示上看到,這也在提醒有關部門,必須要查缺補漏、積極作為、完善相關規定、織密規則的厚網,讓乘客“有規可依”,面對活螃蟹時不再無從下手、一籌莫展。

“乘客究竟能不能帶活螃蟹上高鐵”之問,說大也不大,說小也不小,它不僅關係著乘客的正常出行體驗,也關係著鐵路部門的服務質量,容不得一絲馬虎與不作為。希望鐵路部門能從本次事件中吸取教訓,對於“活螃蟹的攜帶”,決不能一刀切處理,而是要制定出“直面問題”的規定規則,完善相關條例,並配備合理服務,讓類似事件真正有規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