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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應避免掃入雨水口!廣州就兩條排水配套檔案徵求意見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梁懌韜

7月7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官網,就廣州市水務局提交的《廣州市排水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細則》)和《廣州市生產廢水對公共排水與汙水處理設施安全執行影響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進行意見徵求。據悉,《細則》和《辦法》的制定,有助保障廣州市排水事業建設與管理更加規範化、科學化、精細化。

根據徵求意見公告,《廣州市排水條例》於2021年9月29日經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批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為進一步推動《廣州市排水條例》完整性和實用性,與國家、省市現行規章制度、規範標準等更好銜接,更好地指導廣州市排水行業發展,廣州市水務局結合廣州排水現狀和新趨勢,組織編制了《細則》和《辦法》。

據悉,《細則》共計四章六十三條,主要是對《廣州市排水條例》相關原則、規定進行補充和完善、具體解釋,更好地指導廣州市排水的規劃、建設、管理、維護及應急等方面工作。明確市、區水務行政主管部門、鎮街、村居及公共排水與汙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在廣州市排水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強調市相關部門共同推進排水管理重點工作職責。

細化了排水工程在規劃、建設、維護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技術要求和相關規定,以及大型排水設施的相關保護要求和規定。細化了各行業、排水戶的汙水排放、接駁標準及技術管理要求,明確其排水許可申請、辦理程式的材料、手續流程、方法以及有關規定。

《辦法》共十條,主要是提出按生產廢水是否已接入公共汙水管網進行分類評估的理念,明確生產廢水行業範圍、評估流程、汙染物指標應當滿足的標準,指導各級職能部門分工合作,建立評估機制,試行汙水代處理模式,預防超標的有毒有害廢水排入公共排水與汙水處理設施,提升公共排水與汙水處理設施安全執行效能。

瀏覽《細則》的徵求意見稿,記者看到一些保障廣州排水管道暢通的要求被提及,如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需統籌生活垃圾收運設施汙水規範排放;指導市政道路清掃工作,避免將生活垃圾掃入雨水口。

根據《細則》的徵求意見稿,一旦發生內澇洪水等“水浸街”問題,廣州市各職能部門將根據各自職責和管轄範圍,分工合力參與應急搶險工作,如廣州市將統籌全市排澇能力建設,指導城鎮內澇應急搶險工作;指導自用排水設施產權人或經營管理單位開展排水管理、應急處置工作。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將統籌道路部門管轄紅線範圍內透水鋪裝路面等海綿城市設施的建設質量和維護管理;統籌道路部門管轄涵隧、橋樑等自用排水設施維護管理及城鎮內澇應急搶險工作。

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需制止改變生態樹池、下凹式綠地、雨水花園等海綿城市設施的行為,避免影響雨水收集功能;統籌公園內湖泊調蓄及雨水收集、利用工作。

責編 | 徐煒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