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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運營商明年還打不打?怎麼打?

四大運營商明年還打不打?怎麼打?

三大運營商之間有非常豐富的“幹架歷史”,自從電信重組、3G牌照的發放,三大電信運營商進入全業務競爭時代後,三大運營商之間的幹架變得異常的激烈。

其根本原因是主管部門對三大運營商長期以來採用的是“份額考核法”,準確來說是“新增份額考核法”。這就是一根指揮棒,指引著三大運營商不斷升級競爭手段,光顧好自己的小盤子(收入、利潤)是不夠,還要去打擊對手,從對手盤子裡搶飯吃,只有這樣才能在考核中立於有利位置。

所以,我們看到有幾年,幾大運營商像瘋了似的打價格戰,不斷壓低資費價格來搶奪使用者、攻擊對手,不惜降低利潤率、甚至承擔虧損的風險來比價格、拼刺刀,那兩三年間,國內通訊運營市場處於一片混亂,因為彼此之間的節奏和陣法都被打亂了,都在胡亂出牌、不斷升級戰爭。

那是三大運營商共同的至暗時刻。

這兩年,情況有了明顯的好轉,源頭是通訊主管部門強行拉著三兄弟坐了下來,達成了價格聯盟,並承諾不率先發起價格戰,而監管部門也開始正視通訊行業的價值,不再推波助瀾地施行“提速降費”要求,這才有了這兩年三大運營商“起死回生”的好局面。

那2023年三大運營商還會像過去一樣幹架不?

客觀地說,我認為像18-19年那樣的自殺式攻擊、全面戰爭應該不會再現了,但是區域性戰爭依然會延續,甚至可能會升級。

從2020年初開始,主管部門對三大運營商的考核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不再考核市場份額,而轉向考核“兩利四率”(兩利指淨利潤和利潤總額,四率指研發投入強度、勞動生產率、營業利潤率和資產負債率),引導企業關注改善經營效率和發展質量,更好實現高質量發展。

尤其是,2020年底增加的“全員勞動生產率”這個考核指標,是考察央企每位員工在單位時間為企業創造的營業收入,重要的變數是企業營業收入和企業員工人數,提高這項指標的關鍵就是要切實提高企業運營效率,這就要求企業進一步提高生產技術水平、最佳化組織結構、提升職工技能、增強勞動積極性。全員勞動生產率也是在提醒企業注意發展速度、盈利水平和負債結構的平衡,不斷降本增效,提高單位產出,注重效率改善、技術進步和規模效應。

不再考核份額,

這意味著運營商企業可以專注於自身企業的高質量發展,無需動其他“歪心思”去攻擊對手,三家之間的競爭迴歸到正常的競爭狀態——圍繞收入、圍繞利潤,而不再圍繞打擊對手。甚至如果有利可圖,彼此之間相互合作,達成共贏,也是可選項之一。

另外,

考核“全員勞動生產率”

,這讓運營商不可能再像過去那樣,不斷地透過“人海戰術”去開展低層次競爭,要專注於精簡員工、促進員工創造價值能力的提升。

從考核導向出發,我認為運營商企業之間不會再爆發大規模的過去那種低層次競爭,可能在個別市縣級市場可能還會因搶奪客戶爆發簡單粗暴的價格戰,但在全國一盤棋的大市場上,這種戰爭不會再發生了。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

在傳統通訊市場上爆發價格戰的可能性在降低,但在新興資訊服務市場上爆發區域性、劇烈戰爭的可能性在上升!

當前,三大運營商的戰略重點已經轉移到

政企資訊服務市場

新興業務市場,

雖然三大運營商收入的主要來源仍然是傳統通訊業務,但這個是基本盤,既然是基本盤,就不會在這個上面大動干戈,而政企市場和新興業務市場如今正是搶地盤、圈地運動的時候,火藥味正濃!

可以看到,近一年多來,三大運營商都有針對性地加大了政企市場的競爭力度,這種競爭在市場側的表現就是“落標後投訴”,我們看到很多次三大運營商/四大運營商同場競爭一個專案,但只要其中一方中標,必然會引發另外幾方的投訴,雖然說投訴是合法權利,但此舉也極大地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環境,導致很多政府專案無故被無限期拖延、甚至廢止。

這就是運營商區域性戰爭的激烈表現。根源是什麼呢?我認為有兩方面:

第一,三大運營商無論是資源稟賦還是能力沉澱上都基本相同,這也決定了其能夠參與競標的專案也是大致相同的,而以運營商企業的能力,如今它們能參與的政企專案其實是相當侷限,無非就是以專線能力為依託的IDC專案,或者整合類專案,從這個角度看,雖然切換了到了新賽道,但它們還是互為競爭對手。市場雖然很大,但市場上它們能吃的肉並不多,對方多吃了一口,自己就少吃一口,這也就是它們激烈競爭的關鍵。

第二,為什麼總能被人找到“痛腳”進行投訴?這也充分說明了運營商企業在拓展政企市場缺乏絕對足夠的說服力,很多時候是透過一些虛假應標手段,加上客情關係,拿下了專案。有心人只要想投訴,總能找到切入口進行投訴,更關鍵的是,往往這些投訴最終都成立了,這也說明了,在愈趨嚴格的市場監管環境下,過去那種完全依靠客情關係拓展專案的路子很難走下去了。

當然,一個巨大的變化是,運營商企業之間不光有你死我活的鬥爭,同時也開始了互惠互利的合作,我們看到了很多超級大單,幾家運營商都是以兩兩聯合體的方式去參與競標,一方面透過聯合、壯大了實力,增加了中標成功率,另一方面,透過合理的利益分配,有效迴避了“落標投訴”的問題,我認為這是一種進步。

所以,2023年,乃至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三大/四大運營商之間的競爭格局應該大致是這樣的:

傳統通訊市場止息干戈,默契地維持基本盤,區域性小規模戰爭偶發;新興業務市場,市場重疊性不高,幾大運營商各自拓展、互不打擾;政企資訊服務市場,中小型專案,競爭依然激烈,大型專案,合作共贏、以和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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